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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征求对市政府办公厅党组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意见的通知

淄政办发电[2005]12号

颁布时间:2005-03-16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市政府办公厅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市政府办公厅党组确定向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广泛征求意见,更好地接受监督、改进工作,推动工作再上新水平。

  一、征求意见的内容

  这次征求意见,主要是听取对市政府办公厅党组2003年以来工作和自身建设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一)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方面的情况;

  (二)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抓住发展第一要务,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经济强市、文化大市、绿色城市和“两提前、一率先”奋斗目标,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加快发展,推进全市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方面的情况;

  (三)牢记党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方面的情况;

  (四)进一步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推进领导班子建设方面的情况;

  (五)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情况;

  (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发挥参谋助手和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服务基层,建设“服务型机关”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八)市政府办公厅党组自身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等。

  二、反馈意见的方式和时间

  请将书面意见建议于3月22日前反馈市政府办公厅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3175178,传真:3183711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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