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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

潍政发[2005]45号

颁布时间:2005-08-01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鲁政发〔2005〕81号)精神,结合市政府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为目标,不断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行政服务效率,促进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工作中要坚持以下原则:(1)严格依法。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的信息,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进行公开。(2)全面真实。政务公开的内容要全面完整、真实可信。(3)注重实效。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4)及时便民。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对应该公开的事项,要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便于群众知情、监督。

  要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加强“三个体系”建设、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有机结合起来,使政务公开成为市政府依法行政必须遵循的一项基本制度,使政务工作透明度有较大提高,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政务公开内容规范、形式完善、程序严密、工作机制健全;市政府对全市政府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规划指导更加有力,监督考核进一步加强,从而使政务公开工作更深入、更扎实、更规范、更有效。

  二、主要内容和形式

  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

  (1)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重要规定等;

  (2)市政府新出台的重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一个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4)财政预决算报告;

  (5)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调整、取消以及办理规程;

  (6)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情况;

  (7)涉及市政府全局的重大问题、重要活动;

  (8)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9)市政府对社会热点问题的态度和处理意见;

  (10)市内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的事实情况和市政府的处置措施;

  (11)市政府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澄清;

  (12)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是:

  (1)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市政府新闻发布会,集中发布需要公众知晓的政务信息。

  (2)利用《潍坊市人民政府公报》公布市政府规章和有关文件。

  (3)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公开市政府的有关政务工作。

  (4)通过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以及邀请人民群众旁听市政府有关会议等形式,公开市政府行政决策的过程和结果。

  (5)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电子政务渠道,逐步扩大网上服务项目范围。

  (6)其他适合采取的形式。

  三、工作制度和措施

  (一)建立健全政府新闻发布会制度。市政府秘书长或其委托的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为市政府发言人。市政府各职能部门也都要确定新闻发言人。新闻发言人名单确定后报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和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政府新闻发布会原则上每季度召集一次,如遇有突发性或紧急决定的重大事项,可举行临时性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的策划和组织,新闻发言人的培训工作,由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

  (二)建立健全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以及邀请人民群众旁听有关会议制度。市政府拟出台的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和政府规章草案,宜于公开的要及时在新闻媒体、网络等渠道上进行公示,扩大听证的范围和规模,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市政府重大建设和投资项目决策前,要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咨询论证,广泛听取专家意见;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年度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分别由市政府办公室和市发展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召开座谈会,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市政府全体会议,邀请各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负责人、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人民群众代表列席。

  (三)建立健全重大会议和重要文件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事项,凡不涉密的,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及时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渠道公开相关内容。市政府召开的综合性工作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安排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报道。市政府新出台的人民群众关心的重要规章,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凡适宜公开报道的,及时在新闻媒体、网络上报道相关内容。根据有关规定,对只涉及部分人和事、不必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事项,允许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根据自身需要申请公开。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的政务事项,也要通过各种有效形式进行公开。

  (四)建立健全政府信息预公开制度。政府及其各职能部门制定实施重大决策前,要开展专项的社会咨询活动,围绕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组织各界人士进行讨论、论证,或举行听证会。对人民群众、企事业单位普遍关注和反映强烈的问题以及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决策,实行出台前预公开。

  (五)建立健全监督评议和举报制度。每年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决算等,经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后及时公开;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广泛征求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做出决定后,按照法定程序公开;支持新闻单位加强对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报道;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市长电子邮箱,听取基层和群众的意见建议。

  (六)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三个体系”建设和民主评议行风的重要内容,每年进行考核评议。在推行政务公开过程中,对工作不力或不称职的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拒不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或在政务公开中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进行认真查处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进一步强化和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措施。

  (1)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平台,整合网站(网页)政务公开资源,实现公开的政府信息资源共享。

  (2)《潍坊市人民政府公报》发行赠阅至乡镇以上政府及大型企业,并于出版后5日内在中心城区和各县市区的车站、机场、阅览室、宾馆等重要公共场所陈列,供公众阅读。

  (3)提升和延伸市长公开电话网络,开展政府信息电话咨询业务,扩大政务公开咨询的覆盖面。

  (4)充分发挥各新闻媒体在政务公开中的作用,《潍坊日报》、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要开辟政务公开栏目,定期或不定期地开播直播或热线节目。

  (5)政府及其各职能部门要根据政务公开的要求,将公开事项的内容、相关政策、办理程序、服务承诺等予以公开,并印制成《政务公开指南》或便民卡片,以方便群众使用和监督。

  (6)各级各部门都要在显要位置设立政务公开栏,由所在地政府或部门单位负责维护和内容的及时更新。

  (7)在车站、机场、码头等场所有计划地设立电子屏幕和电子触摸屏,在城区逐步设立多媒体信息亭,方便群众查询阅读。

  四、组织领导

  推行政务公开,是政府依法行政、完善政务监督机制的重要措施,是改进政府机关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整改措施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必须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市政府办公室为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部门,会同市监察局、人事局负责对全市政府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要加强对市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所需资金的投入,为推行政务公开提供智力、技术和资金支持。搞好宣传教育,营造推行政务公开的浓厚氛围,引导人民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与政务公开的实践活动,将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附:潍坊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名单

  二ΟΟ五年八月一日

  潍坊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名单

  市政府确定成立潍坊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全市政府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和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张江汀 (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杨继生 (市政府秘书长)

  张桂昌 (市政府副秘书长)

  盛兆辉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调研室主任)

  张 军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成 员:

  张志勇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吴文博 (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组长)

  刘永力 (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

  胡桂芳 (市人事局纪检组长)

  陈 平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邢乐信 (市总工会副主席)

  魏 明 (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志刚 (市财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桂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张志勇、刘永力和胡桂芳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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