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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名牌战略加强质量工作的通知

宜府发[2002]42号

颁布时间:2002-09-05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中型企业: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科教兴市,质量立市,名牌强市”的发展战略,实现宜昌经济振兴的宏伟目标,结合《宜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和宜昌实际,现就实施名牌战略,加强我市质量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质量工作目标

  我市质量工作总体目标是:到2005年,我市主要优势产业力争在全国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其主要产品的质量要达到当时国际水平或国内先进水平。

  化工产业:磷化工系列产品及橡胶制品的生产企业要全面建立符合ISO9000系列标准的质量体系。要大力发展高科技、高附加值的精细磷化工产品,产品的技术水平和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创立国际国内知名的磷化工产品品牌,努力将宜昌建成全国重要的磷化工产品生产基地和全省最大的化肥生产基地。

  农产品及食品产业:依托资源优势,开发有地方特色的名优产品,大力提高五峰茶、秭归橙、清江鱼、宜昌桔等名特产品质量,着力培植名牌,争取2~3个区域产品注册为国家原产地域保护产品。创建全省最大的优质白酒生产基地和在国内享有较高声誉的白酒知名品牌。

  生物工程及新医药产业:重点培植活性干酵母系列产品、氨基酸系列产品、中成药等生物工程及新医药产品和氯化丁基橡胶医用包装产品,创建国际国内知名品牌。

  输变电设备产业:电缆、开关等产品质量普遍达到国际标准,实物质量要力求达到国际上先进水平,创建1~2个中国名牌。

  建材产业: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及产品,全面提高浮法玻璃、非金属矿制品、水泥、新型墙体材料的质量水平,提高全市建材行业的整体素质。

  旅游服务业:围绕创建世界水电旅游名城目标,打好“三峡宜昌”品牌,实施名牌战略,全面推行旅游质量国家标准,通过城市创优、饭店创星、景区创A、导游创佳,提高旅游产业素质,打造城市品牌、产品品牌、节庆品牌、企业品牌,争创3~5个全国名牌旅游服务企业,将长江三峡精华游、两坝一峡游、高峡平湖游、清江风情游、三国遗址游、屈原。昭君。神农游、宜昌都市游等七条旅游干线培育成旅游名牌线路。

  到2005年,工业要形成以高活性干酵母系列产品等为代表的5个具有国际、国内竞争优势的重点产业,培植5~10个销售额超过5亿元的中国名牌产品,扶持发展30个湖北省名牌产品,塑造宜昌产品整体的品牌形象。85%以上的主要工业产品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国际先进水平的优等品率达到50%,等级品率达到95%;产品在国家、省监督抽查中合格率达到95%以上。同时,抓住三峡工程建设的大好时机,经过五年的努力,再引进40个国际、国内知名品名牌。进一步提高引进名牌产品的质量,把宜昌建设成为全国名优品牌的聚集区,带动宜昌经济整体素质提高。

  到2005年,竣工项目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综合试车和验收一次合格,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5%,其中优良率达到40%以上。要建成1~2座在全国有一定知名度,能代表宜昌城市形象的标志性建筑。

  二、实施名牌战略,大力扶植发展名牌产品

  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名牌战略的“十五”计划和培育发展名牌产品企业的优惠政策,推动名牌战略的实施。要围绕巩固和发展一批、迅速壮大一批、开发储备一批的实施步骤,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大企业集团战略,增强名牌产品及生产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形成宜昌名牌产品群,带动全市经济发展。要鼓励以名牌产品为依托组建大企业集团,打破地域、行业、所有制界限,通过资产重组,实现规模扩张和集约经营。制定《宜昌市争创名牌产品奖励办法》,从资金、政策、管理等方面,给予名牌产品生产企业一定优惠保护政策。市计委、经贸委、财政局、地税局、供电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及新闻宣传部门要根据宜昌实际情况,提出培育、扶持宜昌名牌产品的优惠政策和办法,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凡列入宜昌市争创名牌产品计划的企业,都要制定争创名牌产品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企业要加大市场营销、企业形象策划和名牌产品的宣传力度。要引入现代营销观念、现代企业形象设计概念,采取灵活的营销手段,开辟市场,努力提高市场占有率,提高品牌的知名度。扶持、培育名牌农产品,着力引导创建名牌原产地域产品。围绕农业产业化,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扶持龙头企业,创建名牌商标,搞好原产地保护注册,推行农业标准化,积极培育和扶持“知名地域”农产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应会同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等有关部门按规定对名牌农产品予以推荐、确认。组织实施“无公害食品计划”大力开发绿色食品。以“菜篮子”产品为突破口,以实行标准化生产和市场准入制度为手段,对农产品实行“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安全控制,争取3~5年内实现主要农产品生产和消费无公害化,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加大引进名牌的工作力度,扶持引进名牌产品在宜昌发展壮大,利用名牌企业的品牌、技术和管理优势,促进我市名牌战略的实施。对宜昌品牌的宣传,要整体策划,突出重点,集中行动,形成声势。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互联网等新闻媒体,提高宜昌名牌产品的知名度,树立宜昌品牌的整体形象。市质量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组织宜昌名牌产品企业设立《宜昌三峡名牌》网站,在有关新闻媒体上开辟专栏,宣传宜昌品牌。

  三、切实面向市场,加强质量基础性工作

  实施名牌战略要面向市场,以满足用户和消费者的需要为目标,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制定和实施切实可行的质量发展目标。大中型企业一定要瞄准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培育一批高质量、高档次的名优产品,提高市场占有率。中小型企业要明确市场定位,制定质量目标,在改进质量的同时,开发和生产出满足不同消费层次需求的产品。全市所有企业要把加强质量工作,实施名牌战略,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建立从产品开发到售后服务全过程运转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企业的经理(厂长)是质量工作第一责任者,目标分工落实到人,确保质量工作计划的实施。要从严管企业,认真执行质量否决制。工业企业必须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产品标准覆盖率达到98%以上,对消灭无标生产工作要实施动态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制定工作计划,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鼓励企业制定具有竞争力、高于现行国家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主要产业的产品采标率达到85%以上。同时,要切实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制定名优农产品综合标准。完善企业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体系。企业要加大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的投入。大中型企业要求采用先进的计量测试方法,按GB燉T19022.1标准完善计量检测体系。要继续开展全面质量管理、质量改进、降废减损活动,推进“零缺陷”和可靠性管理。全市要全面推行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国际标准,积极推行质量认证工作,“十五”期末,全市主要工业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的比率要达到90%以上。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制定相应政策,奖励通过质量认证的企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积极为企业提供有效的咨询服务。旅游、交通、建筑等行业要逐步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工作。要紧紧围绕品种、质量、效益,加强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力度,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开发步伐,提高现有产品质量水平,开发一批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高市场占有率、高关联度的“四高产品”,争创名牌。市计委、经贸委会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有关部门要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利用技术改造项目和资金有选择地重点扶持一批优势企业发展优势产品,重点安排名牌产品的技术改造项目。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检验监测体系。开发、引进先进的产品质量监测技术与设备,推动主要农产品检验监测体系的技术升级,加速农产品质量检验监测技术体系与国际接轨,提高检测水平,建立和完善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制度。

  四、加强宣传和教育,进一步增强质量立市、名牌强市的意识

  实施名牌战略,加强质量工作,对振兴我市经济和增强企业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各企业一定要从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和改革、发展的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实施名牌战略,加强质量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把加强质量工作落实到经济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去。各地、各部门、各新闻单位要加强质量工作的宣传,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我市“质量立市、名牌强市”的发展战略,在全市营造一种“提高质量、争创名牌”的良好氛围。大力宣传宜昌名牌企业、名牌产品和争创名牌、引进名牌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引导全社会重视、支持质量工作,为宜昌质量振兴事业作出贡献。进一步加强不同层次的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的教育培训工作,重点要抓好企业经营者名牌战略、质量管理知识的培训,建立企业经营者质量管理工作档案,把质量和名牌意识列入评价、考核企业最高管理者的一个重要方面。

  五、加强质量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制假违法犯罪行为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生产许可证、安全认证和试业开业审查等工作的监督管理,对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不准生产。商业部门严格执行进货验收制度,认真执行商品质量先行负责制。凡质量不合格的产品禁止列入政府采购目录。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对生产和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并适时公布抽查结果,以扶优治劣,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切实做好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要依法责令生产企业限期整改。对在国家、省监督抽查中产品连续两次不合格的企业,由质量监督部门向工商部门提出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建议,并按法定程序免去其负责人职务,自免职之日起三年内任何企业不得再聘任其担任企业负责人。对于质量长期稳定、市场占有率高以及国家、省质量监督部门连续三次以上抽查合格的产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积极向国家申报国家免检产品。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本地,本系统的打假工作责任,积极参与全国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统一行动,对区域性质量问题要综合整治,为名优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开展“打击假冒,保护名优”活动,严格按省政府有关规定,任何地方和部门对宜昌的名牌产品质量不得随意检查,更不得实施处罚。同时加大对假冒宜昌名牌产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护名优企业的品牌声誉和正常经营秩序。

  六、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把实施名牌战略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实施名牌战略,加强质量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提出“十五”时期的工作计划、工作措施和应达到的目标,定期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领导,确保质量标准建设、计量检测体系和质量监督抽查所必需的投资和经费。市推进质量振兴和名牌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履行职责。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质量、计量、标准化工作职责,认真做好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提高质量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一定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市政府责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同监察等部门督促检查本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并每年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报告。

  二○○二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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