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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人民政府开放办公室(衡水市招商合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衡政办[2002]26号

颁布时间:2002-06-26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衡水市人民政府开放办公室(衡水市招商合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衡水市人民政府开放办公室(衡水市招商合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水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冀字〔2001〕73号),设置衡水市人民政府开放办公室(衡水市招商合作局)。衡水市人民政府开放办公室(衡水市招商合作局)是主管全市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将由市计划委员会、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市外贸局、市政府对外开放办公室共同承担的直接利用外资项目管理相关职能划出。

  对全市外商投资项目建成后的协调、监督、检查职能,继续分别由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市外贸局承担。

  (二)增加的职能

  1、负责全市性对外招商活动的审核报批;指导、监督市直各单位和各县市区的招商活动。

  2、负责审核并确定三资企业收费项目及额度和相关监督工作。

  3、负责“衡水市人民政府项目审批中心”的日常运作及管理工作。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衡水市人民政府开放办公室(衡水市招商合作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经济技术合作及区域协作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调查了解全市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情况,研究拟定有关规定、办法和措施;参与拟定全市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负责全市吸收外商投资、经济技术合作项目以及人才、商贸、物资交流项目的筛选和发布。

  (四)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市网上招商工作,负责全市外商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信息库网的建立、管理。

  (五)计划组织、协调调度市政府举办的重大涉外经贸活动和经济技术合作活动;负责全市性对外招商活动的审核报批;指导、监督市直各单位和各县市区的招商活动;指导、协调、组织全市行业招商和专业招商。

  (六)联络、邀请重要外商和境外、市外团组来本市考察,与市内企业洽谈;参与组织、协调、促进境外投资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市经济、技术、人才、商贸、物资交流与合作,组织、协调、促进区域间经济技术合作;组织、指导与有关地区对口支援工作;会同统计部门统计、分析全市经济技术合作情况。

  (八)负责与重点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工作;负责市校科技合作开发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

  (九)研究拟定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政策规定和目标规划;负责拟建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审查报批和已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指导检查;组织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活动。

  (十)负责组织有关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等方面的业务和人员培训。

  (十一)负责市政府授权管理的驻外办事处的组建和管理,负责市外企事业单位在衡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的审批、管理;负责管理市政府在境外设立的具有招商引资职能的代表机构;联络市政府聘请的涉外经济顾问。

  (十二)负责会同物价局审核并确定三资企业收费项目及额度和相关的监督工作。

  (十三)负责“衡水市人民政府项目审批中心”的日常运作、管理以及接待、咨询、引导等工作;协调办公各部门工作关系,汇总各部门提交需市政府讨论的事项,研究解决项目审批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衡水市人民政府开放办公室(衡水市招商合作局)设8个职能科(室):

  (一)秘书科

  负责全市性对外招商活动的审核报批;指导、监督市直各单位和各县市区的招商活动;负责市政府在境外设立具有招商引资职能的代表机构和市政府聘请涉外经济顾问的申报工作;负责全市网上招商工作的管理、指导和协调,负责全市外商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信息库网的建立和管理;负责外商捐赠物品的审查报批;负责机关机要文印、文书档案、后勤财务、会务组织、督查督办、安全保密、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市政府授权管理的驻外办事处、联络处的组建和管理工作。

  拟定全市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方面的具体政策措施和规定,参与拟定全市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研究全市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承办全市大型涉外经贸活动、经济技术合作活动综合性文字材料起草和对外宣传工作,编印《衡水投资指南》;负责机关综合性文字材料起草。

  (二)经济联合科

  负责制定全市联合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组织全市经济合作活动;组织参加国内经济及商贸洽谈活动;负责市外在我市设置办事处、联络处的审批、管理工作;组织重点经济联合项目的洽谈与签约,并对签约项目跟踪落实;负责筛选,发布经济协作项目和信息;负责全市经济联合项目的统计工作。

  (三)科教合作科

  组织、指导全市科教合作、人才引进工作;负责制定全市科技教育合作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同高等院校的技术项目洽谈活动;负责技术协作项目的搜集整理和发布工作;负责全市的科教合作的成果统计和合作项目跟踪落实工作;负责省校、市校科技合作基金的审核和管理工作,负责联络市政府聘请的国内经济顾问。

  (四)联审办

  负责项目审批中心运作的日常管理以及接待、咨询、引导等工作;协调办公各部门工作关系,汇总各部门需提交讨论的事宜及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负责会同物价局审核并确定三资企业收费项目及额度和相关的监督工作。

  (五)项目管理科

  研究世界经济信息,资本流向和世界知名企业投资动态和投资情况筛选,发布吸收外商投资项目,建立动态招商项目库,督促、推动签约项目后续落实工作,参与组织、协调、促进境外投资工作,负责组织有关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等方面的业务和人员培训。

  负责研究制定区域合作发展规划,组织、协调、推动区域间的联合与协作;负责大京九经济协作带的日常工作和每年一届的市长专员联席会筹办事项;承办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移民工作和我市的对口支援三峡基金合作项目的审批管理和监督工作;承办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合作项目资金的协调、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发展建立我市同外地的友好关系。

  (六)客户联络科

  负责重要客商的开拓、联络工作,建立区域动态客户库,邀请、组织客商对重点项目进行考察和市内企业洽谈,参与组织全市重大涉外活动和对外招商活动,指导、协调、组织全市行业招商和专业招商,负责市政府及市政府开放办公室聘请的涉外经济顾问的对口业务联络。

  (七)驻外机构管理科

  对以衡水市名义设立的驻外办事机构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年度审计和实施奖惩,保障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发挥招商引资职能,健康生存和有关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八)合资企业科

  依法保护外商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受理外商和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对外商和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政策、法律和业务上的咨询服务;负责三资企业的集中收费管理,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衡水市人民政府开放办公室(衡水市招商合作局)机关行政编制30名,其中主任(局长)1名,副主任(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10名。(含党务科级职数)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3名。

  纪检(监察)机构和领导职数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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