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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开放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

秦政办[2005]130号

颁布时间:2005-01-01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秦皇岛市2005年开放工作任务分解表》(秦政办〔2005〕82号)已于今年5月30日下发。为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开放工作任务,市政府决定对各责任单位开放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内容

  ⒈各责任单位2005年开放工作任务实际完成情况、预计全年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下一步举措及意见和建议;

  ⒉各县区、开发区外资总投资100万美元以上、内资合同引资1000万元以上的在谈、在建项目情况(列表说明);

  ⒊各县区、开发区预计今年下半年可能进入资金的内、外资项目情况(列表说明);

  二、督导检查方式

  市政府组成督导检查组,组长为副市长刘辰彦,成员为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国强、市商务局局长闫树德、市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光等。

  市政府督导检查组赴各县区、开发区听取汇报并实地查看重点在建项目,对市直部门责任单位进行抽查。

  三、督导检查时间

  从2005年8月22日开始,各县区、开发区分别安排半天时间,首先实地查看2-3个重点在建项目(各县区、开发区自行选定项目并安排行程),然后听取主要领导汇报并交换意见。具体督导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几点要求

  ⒈各责任单位要对照《秦皇岛市2005年开放工作任务分解表》(秦政办〔2005〕82号)逐项认真自查并按照督导检查内容认真准备汇报材料,情况反映要真实、问题查找要准确、对策措施要具体,意见建议要中肯。

  ⒉各县区、开发区要合理安排行程,确保督导检查活动紧凑有序。

  ⒊市直部门责任单位要于2005年8月19日前将汇报材料(一式3份)报市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李善春; 电话:322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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