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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三产普查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3-03-19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政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了适应我国加入WTO后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促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国务院决定2003年在全国进行第二次第三产业普查,并下发了《关于进行第二次全国第三产业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02〕44号),省政府也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第三产业普查的通知》(冀政办〔2002〕189号)。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通知精神,把全市的第二次第三产业普查工作搞好,经市政府研究,2003年在全市进行第二次三产普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时间、对象和目的。第二次全国第三产业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3年12月31日,普查资料的调查年度为2003年。我市普查对象为全市境内从事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农、林、牧渔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资源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普查目的主要是查清我市第三产业发展的基本情况,掌握其规模、结构、效益等信息。认真搞好第三产业普查,对于研究制定服务业发展规划,优化服务业结构,改进宏观调控,开拓新的就业渠道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普查的组织实施。进行第二次第三产业普查是重大的国情国力、省情省力、市情市力调查,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为此,市政府成立了衡水市第二次第三产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全市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各县市区也要设立相应的普查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本地区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各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要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三、搞好协调配合,严格依法普查。第三产业普查是一项涉及面广、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的重大社会系统工程。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主动支持、配合第三产业普查工作,及时提供普查所需要的资料,高质量完成所承担的各项普查任务。各级普查机构和有关新闻单位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第三产业普查的有关要求和重要意义,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凡在我市区域内从事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要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河北省统计监督检查条例》有关规定和此次普查工作的具体要求,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

  四、保证普查必需经费。第三产业普查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各级财政部门要对属于本级负担的普查经费支出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到位,确保普查任务按时圆满完成。

  二○○三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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