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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会议组织工作的通知

东政办字[2005]55号

颁布时间:2005-06-30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提高议事效率,规范会议组织工作程序,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筹安排会议议题。市政府办公室根据每次会议议题情况,将涉及同一列席部门、单位的议题尽量安排在一起。同时,根据议题研究进度,分时段通知部门、单位人员参会,尽量减少与会人员场外等候时间。

  二、搞好会前协调会签。提请市政府会议研究的议题,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主持研究,组织起草,认真审核把关。凡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职责范围的议题,由主办部门主要负责人与其他部门进行协调会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名(主要负责人外出的,由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征得其同意后代签)。特殊情况经协调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须由主办部门另附协调说明,列明各方理据,提出倾向性意见,报分管副市长(或协助其工作的副秘书长)协调。经协调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由分管副市长提出主导意见。

  三、加强议题材料的审查把关。凡确定提交市政府会议研究的议题,主办部门要填写《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议题运转单》,按程序由市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进行文字修改,经分管副秘书长进行内容和政策把关,报分管副市长审定。要确保提出的决策建议切实可行,提供的依据准确无误,文字表述言简意赅(篇幅一般不超过3000字)。同时,汇报部门要拟定议题说明,包括主要依据、解决的主要问题、涉及有关数据的测算情况及涉及其他部门职权事项的协调会签情况,一并提交会议。凡规范性文件和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由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严格把关。

  四、提高议事效率。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将规范性文件和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等重要议题于会前送达各市长和市长助理,如对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应在会前提出;凡没有回文的,视为同意。会议议题原则上由主办部门汇报,规范性文件和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由市法制办汇报。会议议题汇报完后,一般先由分管副市长介绍议题协调情况和对决策事项的主导意见,然后进行讨论,充分发表意见。对会前送达会签的议题要认真审阅,凡已经审阅并会签同意的议题,参会人员不应随意发表与议题内容相悖的观点。

  五、严肃会议纪律。副市长、市长助理、秘书长不能出席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要向市长请假。市政府会议应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因部门工作缺席会议,因特殊情况不能与会时,要提前向秘书长请假,并将替代人员名单报市政府值班室备案。

  市政府办公室将对部门、单位出席市政府相关会议情况进行统计,并定期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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