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政办发 [2004] 81号
颁布时间:2004-07-27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黄冈市市属水产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经市事业单位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现予印发。
二○○四年七月二十七日
黄冈市市属水产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1996〕17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的意见》(黄办发〔2003〕14号),按照渔业体制改革总体目标,接合水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机构设置保留市渔政船检港监管理处、市水产科学研究所,实行“三定”。
暂时保留市水产学校,暂缓“三定”。
二、人员编制总额经过改革精简,除市水产学校暂缓“三定”外,保留的另2个事业机构人员编制总额45名,其经费渠道按市财政局黄财函〔2004〕14号界定的口径执行。
三、各单位“三定”
(一) 市渔政船检港监管理处(加挂“市长江渔政船检港监管理站”的牌子)。仍为相当于副县(处)级事业机构。
1、业务范围。受本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对全市水生动植物养殖、增殖、捕捞、病害防治、检疫和渔业船检渔港监督工作以及境内长江禁渔工作实施管理,承办核发有关证件的前期准备工作;查处渔业违法案件和污染事件,调节渔业纠纷,维护渔业生产秩序、生产者合法权益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水产资源和水生野生动植物,并对其产品的利用活动实施监督检查;调查掌握渔业资源状况及其变化情况,向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议。
2、内设机构。该处内设办公室、渔政科、船检港监科3个科室。
3、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该处财政差额供给事业编制15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中层领导职数3名。
(二)市水产科学技术研究所(加挂“市水产技术推广站”的牌子)。仍为相当于科级事业机构。
1、业务范围。从事鱼类繁殖、养殖、鱼病防治、捕捞、加工技术和生态渔业研究以及鱼饲料开发与应用研究,承担渔业生产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和渔业生产技术指导工作;参与编制全市渔业生产发展和技术推广计划,提供渔业信息服务;负责水生动植物检验检疫、水产品及其质量检测、渔业环境与渔业饲料质量监测、渔业职业技能鉴定和本市水产技术推广课题的实施、验收、鉴定等工作。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该所财政差额供给事业编制30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
以上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执行。
上述事业单位,涉及党团组织、工会组织及其领导职数设置的,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