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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交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衡政办[2002]33号

颁布时间:2002-06-26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衡水市交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衡水市交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水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冀字〔2001〕73号)设置衡水市交通局。衡水市交通局是主管全市公路交通行业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增加的职能

  负责全市公路建设市场的管理工作。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衡水市交通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全市公路、交通行业发展战略、政策、交通规章并组织实施及监督执行。

  (二)按全省的规划拟定公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

  (三)对国家、省市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调控及公路客货运输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重点公路交通工程建设。

  (四)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和企业管理;维护公路交通行业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为全市经济建设服务。

  (五)组织公路及其设施的立项、测设、预算及建设、维护、管理和各项交通规费的征稽;负责全市收费公路管理工作;负责道路运输市场、汽车维修市场、搬运装卸、运输服务、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学校、驾驶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和公路标志、标线的设置和管理。

  (六)负责辖区内水上(衡水湖等)交通安全监督、行业管理和规费征稽及交通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

  (七)指导全市交通系统财务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全市交通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负责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交通工业的认证和质量监督;组织交通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八)负责全市交通科技教育的发展与管理,组织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指导交通行业成人教育工作和交通科技工作的开展。

  (九)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劳动、机构编制管理、人力资源开发工作;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科级干部管理工作;受有关部门委托,负责企事业单位汽车专业和与交通相关的专业工种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工作;指导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

  (十)负责交通行业涉外工作,指导利用外资工作;管理公路交通涉及国际组织的有关事宜,开展国际交通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衡水市交通局设8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交通系统和局机关工作,组织交通行业政策研究,起草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负责文秘、机要、保密、信访、档案和督查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组织;综合管理交通系统新闻、宣传、政务信息、通讯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市长公开电话的有关事宜。

  (二)法制科(精神文明办公室)

  负责交通法制工作,负责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行业立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组织全市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交通系统思想政治工作。

  (三)规划计统科

  组织拟定公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有关计划,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和审查,指导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交通投资的综合平衡;负责全市交通行业运输生产、公路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统计、预测和信息综合,指导交通行业产业政策、投融资政策、运价政策、基础设施建设及道路运输等行业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工作的落实。组织基建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报批及管理工作。

  (四)财务审计科

  指导全市交通系统财务管理并负责监督、检查及财务管理的指导工作,管理全市交通各项经费和专项资金的调度与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筹集全市交通重点建设资金;负责全市交通企事业单位会计预算和决算的审核汇总,管理有关信贷及利用外资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规费征收办法和计划及有关管理工作;负责交通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并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审计工作负责制定全系统内部审计制度、工作计划和实施办法,指导全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对重点资金和重点建设项目定期进行审计监督,对各项财务收支不定期进行审计,按各级审计部门和审计机构安排内部审计事项,及时报送业务报表和工作报告。负责局机关行政开支的管理工作。

  (五)人事劳动科

  负责全市交通系统年度责任目标的制定、督查、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及全市交通系统人事、劳资统计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科级干部考核等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知识分子和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受有关部门委托负责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汽车专业和与交通相关的专业工种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工作;指导和管理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老干部管理工作。

  (六)科技教育科

  拟定交通行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科技项目计划;负责交通科技项目的开发和国内外科技交流;组织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技术咨询,管理科技情报工作。负责全市交通技术职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市直技术职务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及公路工程初级技术职务评审的组织工作;指导交通行业计算机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交通行业成人教育、中等专业技术教育和在职职工培训工作;指导交通职工学校搞好教学和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职工的继续教育工作。

  (七)交通管理综合科(水运管理监督科)

  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企业改革发展和管理、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拟定交通行业产业政策、投融资政策和运价政策;负责全市交通系统基础设施建设的宏观管理和执法的宏观管理;负责做好旅客、货物流量和流向的调查研究和预测,拟定发展规划,监督检查公路运输、搬运装卸、车辆技术检测、驾驶员培训的价格执行、服务质量和行业管理工作;负责人大、政协代表提案办理。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船舶的安全管理,并负责乡镇船舶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船舶的登记、变更和注销,船舶新改建和大修设计图纸、施工质量的监督和检验,水上交通事故的救援指挥。

  (八)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科

  负责公路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严肃依法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的行为;切实加大建筑市场监管力度,解决招标投标中弄虚作假的问题;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衡水市交通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0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4人,科级领导职数13名(含党务、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科级职位)。

  保留交通战备办公室,5个编制和2个科级职数继续使用。

  机关老干部服务工作人员编制2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3名。

  纪检(监察)机构和领导职数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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