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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淄政办字[2005]35号

颁布时间:2005-08-09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05〕2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要高度重视政府公报赠阅发行工作。《山东政报》是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掌握政策的重要来源,在推动全省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经济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山东政报》发行工作的重要性,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要求,结合省分配给我市的赠阅任务,明确专人,落实责任,在去年赠阅的基础上将新增部分全部赠阅给企业,确保全面完成《山东政报》的赠阅任务,并确保准确、及时投递到位。

  请各区县、高新区将赠阅名单于8月20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厅文秘科(联系电话:3183683)。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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