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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的紧急通知

并政办发〔2005〕107号

颁布时间:2005-11-23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当前,国内外一些地区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我市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有效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在我市的发生传播,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机制。

  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全国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山西省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和《太原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要求,对本地区预案进行充实、完善,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积极应对今冬明春可能出现的疫情。要搞好疫苗、消毒剂、防护服等各类应急物资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储备。市级应急物资储备不低于50万元,具备处理三起疫情的能力;县级应急物资储备不低于20万元,具备处理两起疫情的能力。要充实应急预备队伍,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重大疫情的处置能力。

  二、加大免疫力度,加强疫苗管理。

  要进一步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集中免疫和日常补免相结合的办法,全面加强蛋禽、水禽、种禽场等重点地区、重点场户和散养户家禽免疫工作,提高免疫密度。要及时对免疫效果进行监测,确保免疫质量,免疫不合格的禽群必须及时进行补免。要认真做好疫苗供应工作,加强对疫苗市场和疫苗质量的监督管理,工商部门牵头,质监、公安、农业(畜牧)部门配合,严厉打击制造、销售和使用假冒伪劣疫苗的行为。疫苗由农业部门统一调拨,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统一发放。各县(市、区)政府要落实接种免疫疫苗和消毒药品经费补助配套政策,疫苗经费由各级财政解决,其中,中央补助25%,省财政补助50%,市财政补助25%;消毒药品经费由省财政补助60%,市财政补助40%.

  三、规范家禽检疫,实施报检制度。

  要进一步规范家禽及其产品检疫程序,搞好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加大活禽市场和禽产品市场监管,建立健全活禽及禽产品挂牌经营制度。要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对出入境家禽运输车辆的消毒检查,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疫区调运家禽及其产品。因擅自调运引发疫情的,要追究当地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逃避检疫,运输、加工、贩卖病死禽只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

  四、强化监督检查,落实防控措施。

  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深入基层,到场到户,认真督促、检查、指导禽流感防控工作,重点检查免疫、监测、消毒、防疫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免疫消毒要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禽。及时消除隐患,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五、加强监测预警,及时报告疫情。

  要进一步加强各类家禽、候鸟疫情监测工作,各水库、湖泊、公园都要派专人严密监视,及时清除禽类留下的羽毛、粪便等。养有禽类的公园、动物园和有禽类出没的水面管理机构要加强监督监控,及时消毒,准确掌握疫情信息,全面分析预测疫情发展趋势,提高预警预报能力。要规范疫情诊断程序,确保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控制。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对瞒报、漏报和迟报疫情的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六、加强饲养防疫,严格疫禽监管。

  要积极引导饲养家禽的企业和农户搞好饲养防疫,实行封闭式饲养管理,杜绝畜禽混养、人禽同舍,降低疫情风险。要建立严格的消毒制度和全进全出制度,对病死家禽进行无害化处理,一旦发生疫情,及时上报,按规定扑杀。病死禽不准宰杀、食用、出售、转运。要加快推进标准化、集约化、清洁化养殖,努力改善家禽饲养分散、管理粗放、防疫条件差的现状。

  七、开展医学检测,严防人类感染。

  各县(市、区)政府要制订完善突发人感禽流感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卫生、农业(畜牧)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建立协调合作和联动机制,搞好医学检测和预防工作。重点加强对职业人员和密切接触人员的保护,特别是对饲养、运输、屠宰、加工、销售禽类的高危人群进行重点检测,阻断禽流感向人类传播的途径。

  八、稳定基层队伍,推进兽医体制改革。

  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快乡镇畜牧兽医中心站建设,充实稳定基层防疫队伍,推进兽医体制改革。要切实保障基层兽医人员的工资,兽医人员健康补助按规定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各级农业(畜牧)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兽医人员的管理、培训,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

  九、部门协调配合,完善联控机制。

  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担负起防控禽流感工作职责。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意识,按照分工负责、协同作战的原则,建立及时、高效、透明的信息沟通机制,密切配合,相互支持,联合行动,做好应对突发疫情的各项准备工作。

  十、加强舆论引导,搞好新闻宣传。

  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实事求是地反映防控工作及其效果,消除公众疑惑心理。要推广普及防疫知识,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疫能力,发动和组织群众搞好群防群控。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

  防控禽流感工作要严格执行“政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防控责任制,把防控任务落实到人。各县(市、区)要落实防控经费,重点解决好应急物资储备、疫苗、消毒药品、突发疫情扑杀补助等经费。要统筹兼顾,坚持防疫、生产两手抓。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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