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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3年度全市经贸系统实行经济效益目标责任制的通知

荆政发 [2003] 014号

颁布时间:2003-05-12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3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的起步之年。为了大力实施“工业兴市”战略,全面完成今年经贸工作目标,市政府决定,2003年度全市经贸系统继续实行经济效益目标责任制。现通知如下:

  一、经济效益考核指标

  各县市区经济效益考核指标设为10项,荆州开发区、市直工业行业协会(市纺织、轻工、燃化、机电行业协会)和市信息产业局(以下简称市直工业部门)经济效益考核指标设为9项(基本分100分、最高分200分、最低分为零分),另设加分指标1项(新建重大项目完工量,其计分另外加分):

  (一)工业增加值:县市区+12%;荆州开发区+30%、市信息产业局+15%、市直工业行业协会+8%;

  (二)实现利润+10%;

  (三)上缴税金+10%;

  (四)亏损企业亏损额-10%;

  (五)企业控亏面20%;

  (六)百元销售利润率3%;

  (七)技改完工量276亿元;

  (八)两项资金占用(应收帐款、产成品资金)-2%;

   (九)工业用电量+6%(荆州开发区、市直工业部门不作考核);

  (十)产销率≥96%.

  市商贸行业协会、物资行业协会、粮食局、供销社、盐业公司、烟草专卖局、荆州石油分公司考核指标:销售收入、实现利润。

  市地铁局考核指标:业务收入、利税、利润、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控亏额、万吨公里耗标煤。

  电信、移动、联通荆州分公司考核指标:业务收入、利税、实现利润、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全员劳动生产率。

  荆州电力局考核指标:增加值、销售收入、利税、实现利润、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线损率。

  二、考核指标口径

  考核指标均为国有及国有控股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市直行业协会和市信息产业局为市直企业,市地铁、电信、移动、联通和电力部门均为本行业企业。

  三、考核评分办法

  考核指标的总分为100分。指标以目标值为基数,完成目标值计满分,达不到目标值为零分,超过目标值部分按同比例另加分,加分以目标分值的1倍为限。新建重大项目(国家项目、招商引资项目、企业自筹项目)完工量以500万元为基数,每完成100万元加1分,不封顶。利润实际完成值为负数者计零分。对贡献大、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评为2003年度全市经贸系统经济效益先进单位。利润为负数不能评为先进单位。对实行经济效益目标责任制成绩突出的个人,评为2003年度全市经贸系统经济效益目标考核先进工作者。具体考核工作由市经贸委负责。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经贸系统要加强对经济效益目标考核工作的领导,将经济效益目标层层分解,逐项落实,使经济效益目标责任制切实落到实处。要积极组织企业参与创2003年度全市经贸系统经济效益十佳企业活动,确保全年经济效益目标的完成和超额完成。

荆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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