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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全市重点外经贸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

威政办发[2005]11号

颁布时间:2005-02-27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2005年全市重点外经贸活动安排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

  2005年全市重点外经贸活动安排意见

  2005年,我市将继续实施“主攻韩日、扩大港台、拓展欧美”的外经贸市场发展战略,通过组织和参加一系列的境内外经贸促进活动,推进对外经贸工作的超常规、跳跃式发展。为此,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活动安排

  2005年,全市重点外经贸活动共安排38次。其中,重点招商活动9次,招商贸易促进活动12次,贸易展览活动17次。招商和贸易促进要面向重点合作区域,开展综合性经贸合作促进活动。

  二、活动要求

  (一)招商活动。要按照重点突出、方式创新、确保成效的要求,面向重点国家、重点区域、重点客商,突出专业化招商,突出重点项目的引进;进一步创新招商方式、降低招商成本,提高招商引资成功率;前期筹备工作要围绕客商、项目、市场运作习惯,精心调研、策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重点招商活动取得实效。

  (二)贸易展览活动。要围绕国家外贸政策调整和区域经贸合作的新趋势,结合我市出口商品结构和市场格局特点,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引导各类企业积极参加境内外贸易展览活动,全方位、多渠道地开拓国际市场。

  三、活动组织

  (一)全面发动。要加大宣传发动力度,组织各级各部门、单位及各类企业要积极参加各类对外经贸活动,借助招商活动及贸易展览平台,拓展合作渠道,共同推进全市对外经贸工作的发展。

  (二)经费安排。活动期间,市直代表团的工作经费由市财政统一解决,各市区、开发区和参会企业的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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