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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紧急通知的通知

石政办发[2004]14号

颁布时间:2004-02-19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现将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冀政办传〔2004〕3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按照石政办发〔2004〕13号文件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立即组织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四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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