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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实施意见

枣政发[2005]58号

颁布时间:2005-09-23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政府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意见》(鲁政发[2005]83号)精神,为进一步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性

  近年来,我市各级高度重视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各项重要经济指标在全省地级市中排名有较大提升,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仍然面临着巨大的资源和环境压力。一是经济发展对资源的依赖性较大,资源型、初加工型工业比重较高。二是资源利用方式总体上仍然是粗放的,能源、资源的过度消耗对生态环境破坏较大。三是我市循环经济的发展总体上仍处在起步阶段,社会认同度和企业的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性,科学认识资源与经济发展的内在联系,彻底扭转重开发、轻节约,重速度、轻效益,重外延扩大、轻内涵发展,重眼前、轻长远,片面追求GDP增长,忽视资源节约和可持续发展的倾向,坚决摒弃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率的增长方式。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为目标,全面实施资源节约战略,合理开发、节约使用和综合利用各种自然资源,保障经济与社会、资源与环境协调发展,促进生态市和和谐社会建设。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建设生态城市为主线,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生态规律,形成政府强力推动、市场有效驱动、全市人民自觉参与的机制,在全市建立起资源节约型的社会生产生活方式,保障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协调发展。

  2.基本原则

  (1)严格遵循3R原则(即: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

  在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过程中,坚持生产环节与消费环节并重,通过结构调整与产业结构升级,实施资源使用和废物产生的减量化,不断促进废弃物循环回用和再生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生态效率。

  (2)整体推动原则

  把循环经济发展纳入各级政府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之中,融入产业结构调整和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努力提高经济运行和社会建设的生态化水平,促进社会经济系统与生态环境系统的和谐相容。

  (3)科技先导原则

  充分发挥科技的先导作用,加快科技创新步伐,促进循环经济和知识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与科教兴市战略的紧密结合。

  3.发展目标

  到2010年,万元GDP能耗达到1.2吨标煤;万元GDP耗水达到125吨;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5%;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8;每公顷建设用地产出GDP达到180万元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有所下降,固体废渣利用率达到85%.畜禽粪便利用率达到5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培育一批循环经济型和资源节约型的企业和园区,公众的节约意识显著增强。

  到2020年,万元GDP能耗达到1.0吨标煤;万元GDP耗水达到75吨;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由2010年的85%提高到90%;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达0.63;每公顷建设用地产出GDP达到300万元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明显下降,固体废渣利用率达到98%.畜禽粪便利用率达8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循环经济的标准体系、政策支持体系、指标评价体系和考核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建立起运转有效的再生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体系。资源开采、消耗类和加工类企业基本建成循环经济型和资源节约型企业。公众的节约意识进一步增强,参与循环经济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初步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

  三、工作重点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要突出抓好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节矿5个方面重点工作,并根据不同行业特点,抓好资源开采、资源消耗、社会生产过程中废弃物产生、社会消费过程废弃物产生、土地利用5个环节。

  (一)资源开采环节。统筹规划,合理开发煤炭、石膏、石灰岩、铁矿石等战略性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和利用共生、伴生矿产资源,要大力提高资源采收率;提高资源开发准入标准,实行保护性开发;改进矿产资源深加工技术,提高产品附加值,特别要抓好煤的转化,利用资源优势和人才、技术优势,建设煤化工基地,拉长产业链。

  (二)资源消耗环节。提高制造业技术水平,降低原材物料消耗强度,加强煤炭、钢材、建材、化工、造纸、纺织、酿造等重点行业能源、原材料、水的消耗管理,采用高效、低耗、低污染技术、工艺和设备,实现能量梯级利用,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提高资源产出效益。推动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节能,新建建筑严格实施节能50%的设计标准。提高机关、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等服务业的消费效率,减少一次性产品使用。工业企业要推广一水多用、重复利用、分质利用等节水技术。农业推行标准化生产,节水灌溉和旱作农业技术,科学使用化肥,提高农业投入利用率。

  (三)社会生产过程废弃物产生环节。继续推进工业“三废”综合利用,提高粉煤灰、煤矸石、冶炼废渣、化工废渣等大宗工业废渣和废水、废气的综合利用率。综合利用各种农业废弃物,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建设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加快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步伐,开展农作物秸秆还田等综合利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加强农地膜的回收利用,研究其他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建设污水处理回用设施,逐步提高污水处理回用率,实施污水资源化。推动不同行业建立共生耦合关联,通过产业链的延伸和耦合,实现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充分发挥建材、电力等行业废弃物消纳功能,降低废弃物最终处置量。

  (四)社会消费过程废弃物产生环节。要大力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推进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包装废弃物、废纸、废旧轮胎、废塑料、报废机动车、废旧家电、废电池、电子垃圾、废弃农地膜等的回收和循环利用。发展废旧机电产品再制造。推广垃圾分类收集,加快城市垃圾综合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五)土地利用环节。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引导工业项目向工业园区集中,农村人口向城镇和中心村集中,推行建设多层标准工业厂房,适度发展高层建筑,盘活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存量土地。开展墙体材料革新,推广新型墙体材料,逐步淘汰实心粘土砖,严格限制毁田烧砖。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是一项长期复杂而又艰巨的任务,各级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市政府已成立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市经贸委、发改委、科技局、环保局、财政局、教育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局、建委、水利和渔业局、交通局、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委,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区(市)、乡镇(街道)、各企业、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成立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领导机构,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形成长效机制,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靠科技进步,加快结构调整

  要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突破技术瓶颈,搞好科研开发、示范、推广,大力发展资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技术,积极推广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适用技术。发展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链接、能量梯级利用、工业废弃物零排放、农业及生活废弃物减量化和资源化、农业节水、可再生能源、资源替代材料等技术和项目,加快设备的更新改造。

  要按照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和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的要求,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构建资源节约型产业体系。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构筑粮食作物、经济作物、饲料作物三元结构格局;按照良种良法相配套的要求,有重点地推广组织培养,配方施肥、节水灌溉等农业高新技术和适用技术,搞好农作物秸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和农林牧副渔各种资源的综合利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调整工业结构,加快发展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的新型工业。巩固和发展煤炭工业的主导地位,优化矿井结构,关闭生产能力小、装备落后的小煤井,加快高产、高效矿井建设,提升煤炭行业整体装备水平;继续搞好煤电转化,积极发展煤的焦化、气化,拉伸煤化工产业链,使煤炭资源深加工产业成为战略优势产业。继续加大水泥旋窑生产能力,逐步淘汰立窑水泥,充分利用煤矸石、粉煤灰、炉渣和各种废渣生产水泥及建材产品。优化提升纺织服装业,推动其向品牌经营和高质量、高附加值、高市场占有率发展。关闭麦草生产线,扩大造纸业优势产品的生产规模,以高档涂布白板纸为龙头,带动制浆业、造纸业、纸制品业发展。用高新技术和信息化技术改造提升机械电子工业水平,引导发展精细化工、新材料、生化制药和电子仪器等高新技术产业。调整第三产业结构,加快发展与资源节约相关的第三产业。积极扶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环保产业及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

  (三)加强执法工作,完善政策机制

  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节能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可再生能源法》和《山东省节能条例》、《山东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资源节约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浪费资源等违法行为,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资源保护和节约的法制氛围。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有关扶持优惠政策,利用财政、税收、价格等手段加大对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节矿、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清洁生产等事业的支持力度。积极推进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合理确定再生水价,完善农业水费计收办法。合理确定资源综合利用电厂上网电价,实施峰谷电价。积极组织和支持建立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向社会发布有关技术、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加强信息交流。鼓励行业协会等中介机构和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开展技术开发与推广、信息咨询、宣传培训等服务。要建立和完善城乡建设集约用地标准,各类建设项目必须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优化规划设计方案,不得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建设用地定额指标,否则,不予批复立项,不予办理城市规划手续,不予办理土地审批手续。全面落实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土地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土地使用者节约用地的自我约束机制。制定完善主要耗能、耗水行业和产品能耗限额和取水定额、再生资源有关技术标准等标准体系。推行节能节水产品认证制度和用能设备能效标识制度。健全建设项目能源、水资源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认真执行节能设计规范。建立高能耗、高物耗设备和产品强制淘汰制度,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产品。

  (四)抓好宏观管理,开展试点与示范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进行调查研究和战略研究,提出科学合理的宏观指导意见和政策建议,把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有关发展计划。要按照企业、园区、城市3个层次,开展试点与示范,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以资源消耗型企业为重点,建设一批循环经济型企业。依据循环经济理念和工业生态学原理,以最终实现园区废物零排放为目标,规划设计新建工业园区,调整完善已建工业园区,整合园区各种要素,合理规划区内资源流和能源流,研究入园企业的产业链接关系,促进园区产业优化升级。在建设循环经济型企业、园区的基础上,实现城市内、外流的循环,建设循环经济型城市。争取用3—5年的时间扶持一批高标准循环经济企业和园区,努力提高全市资源节约和可持续发展水平。

  (五)搞好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参与节约的自觉性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组织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工作的决策能力;开展企业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提高其组织实施循环经济、开展资源节约的业务能力。高等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要根据社会需要设立循环经济、资源节约等相关专业。充分发挥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等部门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公众投身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提倡节俭消费、适度消费、科学消费,自觉节约能源、水资源及各种资源,积极回收再生资源,建立崇尚节约的社会风尚和生活方式。对浪费资源、破坏资源的行为,要公开曝光。认真组织好每年的节能宣传周、水日等重要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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