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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烟政办发[2004]108号

颁布时间:2004-12-28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市政府同意《烟台市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烟台市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职业教育工作,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建立烟台市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职能 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全市职业教育工作,及时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具体职责是:加强业务指导,协调各方力量,交流情况经验,研究发展措施,督促政策落实。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部门职责范围负责督促、检查、指导有关职业教育工作政策措施的落实。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请示、报告。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由市教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市农业局组成,市教育局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如下: 召集人:刘连基(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张殿会(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督学) 李洪仓(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张明玉(市财政局副局长) 姜仁奎(市人事局副局长、编办副主任) 申秀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书俐(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 王奎良(市农业局总农艺师)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规则和要求

  (一)联席会议例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根据需要适时召集。 联席会议的议题主要包括:传达贯彻国家、省、市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精神;研究职业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重要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督促、检查、指导职业教育工作;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联席会议例会的主要内容要形成会议纪要,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贯彻落实。会议决定事项,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部门职能,分工负责,具体落实。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出席联席会议例会和临时会议,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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