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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政府系统开展干部思想作风整顿活动的通知

石政办发[2004]97号

颁布时间:2004-08-22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政府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五型”政府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全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为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政府系统开展一次思想作风整顿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开展思想作风整顿活动,是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是解决当前干部思想问题的迫切要求,是加强机关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党的执政能力的现实需要。各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紧紧围绕优化发展环境这个目标,切实解决部分干部思想作风不能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因循守旧、不思进取,高高在上、脱离群众,工作拖拉、推诿扯皮,全局观念不强,责任意识淡漠等问题,为构筑学习型、实干型、服务型、法治型、廉洁型“五型”政府提供有效保证。通过思想作风整顿,使广大干部职工真正在思想上有新提高,作风上有新改进,工作上有新创新。

  二、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全面进行思想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各部门要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放在思想作风整顿活动的首位。以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原理和邓小平理论的学习,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并把学习理论同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执行新时期党和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法规结合起来,把握基本观点,领会精神实质。通过锲而不舍的学习,大力提高广大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执政能力,为建立一支素质高、形象好、人民群众拥护的经得起考验的干部队伍,打下夯实的思想基础。

  (二)转变工作作风,形成真抓实干、艰苦创业的良好氛围。良好的工作作风是干好工作的有力保证。各部门要充分利用这次思想作风整顿活动,着力解决在大局观念、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勤政廉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创新、开放、实干的意识,改善机关服务形象,提高“三服务”工作水平,以转变工作作风,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要对照年初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各项任务和工作部署,狠抓落实的力度、深度和强度,努力在干部队伍中形成求实绩、重实干、务实效的工作氛围。

  (三)推进管理创新,提高服务意识。政府管理的本质是提供良好的服务,有效的管理必须融于良好的服务之中。各部门尤其是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执法部门、重点行业和窗口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省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若干规定的意见》(石发〔2004〕8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实行“窗口一站式”、“三段联审”和限时办结制,简化各类经营主体的年检事项和报表。要坚持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为衡量工作的标准,对目前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综合排查和梳理,从体制上、机制上研究改进工作的措施,使我们的广大机关干部更加积极、主动、有效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加快我市经济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扫除障碍,增强动力,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活动的方法和步骤

  此次整顿活动从9月中旬开始,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三个阶段也可结合起来进行。具体时间各部门可结合实际,自主安排。

  第一阶段:学习教育阶段。主要是用10天左右的时间,采取自学、座谈讨论等形式,对全体干部进行理想宗旨、“三个代表”的教育,提高全体干部的思想和道德素质。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主要是用10天左右的时间,通过各部门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充分发挥学习的表率作用,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深学政治理念,精学本职业务,身体力行感召和带动广大干部加强学习,自觉学习。

  (三)要加强监督检查。在思想作风整顿期间,市监察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参加,对政府系统各部门的整顿活动进行督促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作风建设是一个永恒的话题,长期的任务。在今后的工作中,市监察局要继续加大对行政违章违纪行为,特别是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实施行政处罚等影响和破坏环境问题的监督和查处力度,实行“一次查实下岗制”和“一票否决制”。凡因作风粗暴、推诿扯皮以及“不作为”、“乱作为”,造成恶劣影响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坚决停职下岗;凡因部门内部发生破坏环境行为问题,造成严重后果以及在行风评议中不达标的单位和部门,年终不得评为“实绩突出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参照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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