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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意见

石政发[2004]66号

颁布时间:2004-11-02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石家庄市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四年十一月二日

  石家庄市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决定》精神,加强和改善我市农业生产条件,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

  今冬明春我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对水利工作的指示精神,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为核心,以保障粮食安全和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激励政策,突出民营水利以及市场化运作方式,引导支持农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开展生活、生产、生态三位一体的新型农建,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增强农产品竞争力提供服务,推动农村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

  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探索、两个突破。两个转变:

  一是 由工程水利转变到资源水利上来。遵循自然规律,与生态环境相协调,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是 由开源为主转变到节水为主上来。坚持以节水、饮水、水保和抗旱水源建设为重点,科学适度开发地下水,严格限制地下水过度开采。

  两个探索:

  一是 努力探索和完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新机制。在国家扶持的同时,引入市场机制,充分调动农民兴办水利设施的积极性,鼓励扶持农户、联户和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中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二是 努力探索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新方式。在农村税费改革不断深化,逐步取消“两工”的新情况下,尊重群众意愿,逐步建立起“一事一议”,农民自愿参与、村社自行组织、政府协调服务的组织形式。

  两个突破:

  一是 政府投入要实现新突破。政府应该是农业灌溉的投资者,农民应该是农业灌溉投入的积极参与者,改变长期以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特别是农田水利投入主要靠农民投劳和集资的做法,增加政府投入。

  二是 民营水利要实现新突破。加快小型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步伐,提高水利民营化程度,力争3年内实现小型农村水利工程民营化。

  二、目标和任务

  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主要目标是:新打、更新机井4440眼,修旧井7059眼,完成地上垄沟防渗17万米,地下管道1086万米。渠道清淤810公里,防渗183公里。河道清障382公里,堤防整修20公里,大中水库岁修和除险加固6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10座,新增节水灌溉面积35万亩,比上年增长15%,恢复改善灌溉面积80万亩,比上年增长10%,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1平方公里,解决农村129个村,842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主要任务是:

  (一)农村人饮解困工程。力争2004年底基本解决我市现有历史遗留的农村饮水困难问题,提高供水保证率,保障饮水安全,提高群众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同时,按照国家把农村人饮解困工作重点转向解决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的要求,加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前期工作,争取及早开工建设,使群众及早受益。

  (二)节水灌溉工程。针对我市水资源严重缺乏的现状,要把节约用水作为革命性措施来抓,加快建设节水型农业和节水型社会。要在“宏观总量控制、微观定额管理”两套指标体系控制下,将节水灌溉工程技术措施、农艺措施、科学灌溉管理措施等节水农业综合技术有机结合,实现适时、适量灌溉,努力减少无效耗水,提高农业用水效率。要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农业种植结构情况、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群众承受能力,因地制宜地确定适合当地的灌溉技术模式,并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投资体制、管理体制。在粮食主产区大力发展高标准管道工程,在设施农业区大力推广蔬菜微滴灌技术,进一步搞好山丘区微灌项目。今冬明春全市要完成节水灌溉面积35万亩。继续抓好国家、省涉及我市晋州、元氏、栾城、正定、新乐5个农业县(市)的6个重点节水工程建设项目。完成好8个县山区开发水利配套项目。确保完成藁城、无极、平山、元氏四县的国家级、省级小型公益节水灌溉工程。

  (三)灌区续建配套工程。按照“两改一提高”的指导方针,加快以节水为重点的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今冬明春全市22条万亩以上灌区,要完成渠道清淤810公里,防渗183公里。冶河、绵河、磁河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工程要全面安排,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在搞好工程改造的同时,积极推进灌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增强灌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更好地为工农业生产服务。要按照《石家庄市灌区支斗渠改制实施细则》,抓好末级渠道的改制工作,逐步建立产权明晰、责权分明、管理科学的灌区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

  (四)抗旱水源工程。要以增加蓄水、引水、提水、调水能力为重点,尽可能把能蓄存的水蓄起来,为春耕、春灌服务。一要对现有小水库、小塘坝、小渠道、小水池等清淤扩容、整修配套和除险加固,提高蓄水能力。对老化失修的机井、泵站和灌溉设施要抓紧修复配套,确保发挥抗旱作用。二要大力兴建集雨工程,以行唐、灵寿、井陉三个省级集雨工程示范项目为重点,因地制宜兴建一批水池、水窖等蓄水工程,尽可能地多拦蓄一些水源;三是合理调配水资源,利用三大调水工程,拦蓄引结合,补充农业生产用水不足。

  (五)重点小流域治理工程。要把水土保持作为改善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把水土流失治理与山区开发、退耕还林、封山育林等结合起来,治理与开发相结合,治理开发与执法监督相结合。今冬明春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1平方公里。当前要重点抓好太行山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国债项目、生态修复试点县等工程项目,完善工程建设“四制”,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继续加强“四荒”拍卖工作,引导社会力量增加对水保工程的投入。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

  (六)河渠绿化工程。围绕建设绿色水利、生态水利的目标,坚持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稳步推进、加快发展,力争用3到5年时间,使全市骨干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易林易草区全部绿化,形成点(小型水库、小水电站)、线(渠道、堤防)、面(大中型水库)相结合,碧湖、清渠、绿堤相贯通的水利绿化带、风景带、经济带,以水利生态林防护体系建设促进全市生态建设和可持续发展。今冬明春要完成堤防绿化11566公里、渠道绿化18086公里、水库绿化1095亩,完成植树7847万株。

  (七)防洪保安工程。坚持“建重于防,防重于抢、抢重于救”的方针,继续搞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河道堤防整治工作。要扎实开展前期工作,努力增加项目储备,尽可能多地争取国家支持。要规范建设管理,加快建设进度,提高工程质量。今冬明春要重点完成石板、红领巾、白草坪等6座中型水库和10座小型水库的岁修和除险加固,完成河道清障382公里,堤防整修20公里。

  三、主要措施

  (一)健全机构,全面发动。各级政府要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今冬明春农村工作的中心来抓,要建立健全以政府主要领导为首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机构,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同时水利部门要成立一把手任主任,有关科室参加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办公室,统筹安排,一致行动。计委、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资金引导,支持农田水利建设。水利、林业、农业、农业开发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形成合力,掀起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高潮。

  (二)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涉及面广,内容繁多,必须在摸清当前农业基础设施现状的前提下,正确处理好开源与节流、改造挖潜与新建、重点骨干与小型、开发利用与保护、地下水与地表水、境内水与客水等六大关系,统盘考虑,制定科学的规划,并争取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经济基础现状和农民承受能力,因地制宜,确定工作重点和任务目标,合理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落到实处。要坚持实行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并举,正确处理好总体规划与分步实施的关系,做好结合文章,确保规划的连续性和工程的总体性。

  (三)多方筹资,增加投入。一是增加财政投入。农田水利设施是公益性设施,各级政府要不断增加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投入。省、市重点工程项目的配套资金要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及时足额到位。二是坚持以项目引资金,积极与国家和省搞好项目衔接,大力争取国家投资。三是积极推进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按照以政策引导和档案管理为手段,以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制、用水合作组织为方式,以拓宽投资渠道、提高工程效益、推进民营水利发展为目的,全面推动小型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工作思路,对已建国有、集体小型水利工程,力争3年内完成改制;对新建小型农村水利工程,一律明晰产权,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建设与管理机制,避免出现新的未改制工程。通过改制盘活现有水利资产,筹集社会闲散资金,用于新的水利工程建设,形成水利资金的良性循环。四是用足用活水利规费。足额征收农业水费、水资源费、河道修建维护管理费,并保证全部用于水利建设。

  (四)强化管理,确保质量。工程质量是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生命,要坚持质量第一的观念,切实加强管理,保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的科学性、实用性。对大中型基建项目和重点工程,要严格坚持施工程序和施工规范,继续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对于小型水利工程和民营水利工程,水利技术人员要加强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搞好施工质量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注重推广成熟实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推动民营水利工程建设再上新水平。要把好工程建设的各个关口,努力创建优质工程、精品工程,坚决杜绝“半拉子”工程和“豆腐渣”工程,确保工程建成一处,成功一处,发挥效益一处。

  (五)完善激励机制,严格奖惩。在积极参加省农建“海河杯”竞赛活动的同时,继续开展我市农田水利建设“优胜杯”竞赛活动,要完善考核办法,充实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指标,简化考核程序,增强科学性、可比性。对评出的先进县(市)、区各给予5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并对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表现突出的百名民营水利大户进行表彰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县(市)、区给予通报批评,并将任务结转下年。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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