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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专项规划编制进度的通知

秦政[2005]87号

颁布时间:2005-06-11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各相关部门:

  城市专项规划是对城市总体规划的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是指导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其编制工作十分必要,也很重要。对于此项工作,市政府一直十分重视。从2003年起,就结合新调编的秦皇岛市城市总体规划启动十项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并责成由各相关专业部门具体负责。然而,由于部分单位重视程度不够以及资金不足等原因,截止目前,专项规划编制进展情况很不理想,除《秦皇岛市城市区加油站发展规划》已经编制完成并报市政府审批外,其余规划都未按时完成,有的尚未正式启动,使得各部门间缺乏有机的衔接,各自为政、重复建设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极大的浪费。

  为逐步解决这一难题,指导我市的城市建设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市政府决定进一步加大城市专项规划的编制力度,已经开展的绿地系统、体育设施、教育、消防、防洪、交通、商业、历史文化建筑和环卫等九项专项规划必须于2005年年底前完成并报市政府审批。同时,要抓紧启动编制电力、给水、排水、公交、供热和港口发展等六项专项规划,并于2006年6月底前完成规划成果的报批。对于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大督导力度,将此项工作列入各责任单位年度考核目标。各责任单位要给予高度重视,妥善安排,保证编制责任和编制资金的双落实,确保编制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专项规划编制任务责任一览表(略)

  二OO五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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