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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

黄政办发 [2004] 115号

颁布时间:2004-10-31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完善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一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的基础上,全市全面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增强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紧迫感

  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于1996年,目标年为2010年。但已不适应黄冈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其制约作用愈加明显。随着国家对土地管理力度的不断加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将更加强化。国务院明确规定“各项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有建设用地要严格限制在规划用地的范围之内,不准随意突破规划用地范围,不准随意修改和调整规划,不准随意调整基本农田”、“严禁违反法定程序通过修改或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改变基本农田的数量和布局,严禁规避基本农田占用审批”。因此,各地必须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紧迫性的认识,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主要内容

  这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主要内容是:

  (一)开展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通过调查达到图、数、实地三相符,为规划修编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现状资料,夯实规划修编基础。

  (二)系统进行5项专题研究。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研究、耕地保护研究、土地利用战略研究、城镇土地利用研究、土地生态环境研究。

  (三)编制规划大纲,制定规划方案。在完成基础调查和专题研究的基础上,确定重点建设项目、城镇等各类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方案及主要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指标;确定耕地保有量,建设占用耕地面积,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开发整理面积,制定耕地保护的措施;提出实施规划的综合措施。

  (四)积极组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评审论证。规划修编成果整理后进行专家论证,提交市总体规划领导机构审查通过,按规定组织听证,报请省国土资源厅组织评审。修改完善后形成正式成果,按程序经市政府审核后上报省政府审批。

  (五)在建成土地利用现状基础库的基础上,录入本次修编成果,建立规划信息系统和管理系统,调试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时间安排

  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自上而下进行。2004年各地要完成规划修编准备工作,认真进行规划实施评价,启动各项专题研究。2005年上半年要完成专题研究所有内容,初步形成规划大纲,其中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要完成规划大纲的制定并分解有关规划指标,黄州区要完成规划方案的制定。2005年下半年完成市级规划方案,形成规划修编初步成果。黄州区要完成全部规划修编成果并组织评审上报验收,其它地方完成规划方案,力争形成初步规划修编成果。2006年全面进行规划修编成果整理,上半年市级规划修编要完成评审听证、验收、上报等工作,下半年全市全面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任务。

  四、加强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领导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领导,成立领导机构,及时研究和解决修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组织精干力量摸清土地利用现状情况,科学严谨地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充分运用新理论、新技术、新设备、新观念、新方法开展专题研究,提出符合规范要求,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划方案。修编经费由财政统筹安排,保证正常使用。市直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及时无偿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及时反馈有关意见,使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顺利完成。

  二OO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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