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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州中小学污水净化处理沼气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恩施州政办发[2005]35号

颁布时间:2005-09-01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有效解决全州中小学如厕难和污水净化处理难的问题,改善中小学的办学条件和环境卫生条件,促进全州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现就全州中小学污水净化处理沼气工程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按照“资源化、无害化、再利用”的原则,综合开发利用学校废弃物资源,逐步控制学校污染,发展可再生和清洁能源,形成以沼气利用为纽带的绿色资源链条,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创建绿色生态校园。从今年起,在做好中小学污水净化处理沼气工程建设试点的基础上,按照科学规划、标准化设计、规范化施工的要求,安全有序地在全州推进中小学污水净化处理沼气工程建设,到2006年底前完成250所中小学污水净化处理沼气工程建设(恩施市41所、建始县37所、巴东县40所、利川市48所、宣恩县21所、咸丰县24所、来凤县19所、鹤峰县20所),其中,2005年完成100所中小学沼气工程建设(恩施市18所、建始县15所、巴东县15所、利川市19所、宣恩县9所、咸丰县9所、来凤县7所、鹤峰县8所)。

  二、明确职责 紧密配合

  各县市要高度重视,把中小学污水净化处理沼气工程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学校沼气工程建设的领导。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制定计划,狠抓落实。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紧密配合。恩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州人民政府指定的借款法人,负责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建设学校沼气工程合同签订,负责项目贷款资金的统借统还;对州财政局借款进行划拨及本息结算。州财政局是中小学污水净化处理沼气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主体,负责补贴资金的筹集、拨付、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按照州政府批准的贷款计划,在各县市政府承诺还款的基础上,将贷款资金转借给各县市,并负责项目贷款本息的归集偿还;县市财政负责补贴资金的拨付、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办理项目贷款资金的承借手续,对项目贷款资金进行管理、监督,负责到期贷款本息的偿还。州教育局是学校沼气工程建设的实施主体,负责全州中小学污水净化处理沼气工程建设的总体规划,负责工程建设的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生态能源局为学校沼气工程建设技术协作单位,负责学校沼气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技术指导,负责组建专业化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负责沼气工程的后续管理和综合利用的技术指导。

  三、科学规划 规范管理

  全州中小学污水净化处理沼气工程建设要针对学校师生规模、场址条件、废水废渣排放指标、沼气沼液沼渣合理利用等因素科学规划,确定工程规模,保证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同时发挥。根据周围的环境容量来确定后处理方式,配套建设或改造洗浴室和厨房,尽可能做到沼气、沼渣、沼液的综合利用。工程建设还要与目前全州正在开展的中小学改厕工作结合起来,避免重复建设。为了提高沼气工程的产气效果,学校沼气工程要配套建设一定规模的养猪场。

  教育部门要建立相应机构,加强中小学污水净化处理沼气工程建设的管理。生态能源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在工程建设中,要按照农业部的有关规定,严格农村沼气技术、产品、设备和监测等相关标准,规范化设计,专业化施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一要严格贯彻工程技术标准。工程设计严格执行《湖北省大中型厌氧(沼气)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规程》以及《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等有关技术规程。二是组建专业化的施工队伍。要规范学校沼气工程建设市场,对施工的技术人员要坚持持证上岗,并逐步完善工程建设监理制度。三是要大力引进推广优质先进的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要将试点建成全州的样板工程。四是要鼓励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试点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组织力量开展科技攻关,进一步提高工程设计和施工水平。

  中小学污水净化处理沼气工程运行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工程效益的发挥,也是工程成败的关键。对已建成的污水净化处理沼气工程要加强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做好后续服务。各级生态能源部门要切实加强技术指导,充分发挥技术优势,积极主动地到中小学开展沼气技术的宣传和咨询,大力宣传沼气方面的知识和技术,并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帮助制定初步的规划和设计意见,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及时在产品、设备方面为工程提供服务,在工程后处理环节如沼液、沼渣的综合利用等方面为学校提供技术指导、技术承包等服务;积极探索以物业管理的方式为学校提供长期的或短期的沼气工程运行管理服务,使中小学污水净化处理沼气工程的效益得以长期稳定的发挥。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每个学校必须安排专人进行管理。管理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由县市生态能源局先行培训,全面掌握工程的管理技术和操作要点,进出料管理、维修必须在能源部门安排的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在沼气池、水压间和贮气柜等危险地段,要设立警示标志和安全保护措施,加强对学校师生的安全宣传,确保工程安全稳定运行。

  四、奖励措施

  全州中小学污水净化处理沼气工程每所学校利用开发银行贷款3万元,由县市财政统借统还。工程建设完工经州政府组织验收合格后,2005年完成的沼气工程由州财政给每所学校补贴2.5万元,2006年完成的沼气工程由州财政给每所学校补贴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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