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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政府十堰军分区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双拥工作的通知

十政发[2004]30号

颁布时间:2004-12-30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人民武装部,市政府各部门:

  为做好2005年元旦、春节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是我国军民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中形成的优良传统,是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加强军队和国防建设、保持国家长治久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保证,是提高部队战斗力和增强军民凝聚力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的强大精神动力。因此,要充分认识双拥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搞好双拥工作的责任感,切实采取得力措施,把双拥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搞好宣传,加大教育力度。各地各部队要高度重视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针对各地实际情况把国防教育和双拥教育纳入专题教育计划,紧密结合国际国内形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标语等宣传工具,采取双拥表彰会、军民联谊会、“双节”座谈会、团拜会等活动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以“爱中华,奔小康,强国防”为主题的国防和双拥教育,大力宣传双拥工作形成和发展的光荣历史及在维护国家主权、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要地位。通过深入扎实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军民正确认识和对待市场与战场、致富与思危、稳定与发展的关系,不断强化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一家亲”和人人关心双拥,人人支持双拥,人人参与双拥的氛围。

  三、明确责任,落实优抚政策。优抚对象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和国防建设做出了特殊的贡献,理应得到党和政府更多的关怀。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力量,深入基层,认真检查,全面落实优抚政策,依法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积极完善优抚对象的优待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各类专项经费、配套经费要足额及时拨付到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截留、挪用和抵押。农村、城镇特困优抚对象要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使他们享受优抚保障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双重保障,以缓解其生活困难,确保优抚对象的实际生活水平达到或高于当地群众平均生活水平。各地要多渠道筹集资金,按照财政划拨一部分,福利彩票解决一部分,社会捐赠一部分的办法解决特困优抚对象看病住院的困难。对患重症、绝症医疗费用开支过大的特困优抚对象各级财政酌情给予一定的补助。对仍居住在危房的特困优抚对象要组织人员及时维修,确保安全过节。

  四、严格政策、加大随军家属安置力度。做好随军家属的安置工作是稳定军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解除现役军人后顾之忧的一项具体措施,也是双拥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和支持国防建设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切实把随军家属的安置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纳入“三个文明”建设,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相关部门要主动抓,把随军家属的安置工作落到实处。“两节”期间,要对各地随军家属安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无故拒绝接收随军家属安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五、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活动。人民解放军是祖国的钢铁长城,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支持军队建设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加大为部队排忧解难的力度。“两节”期间要认真做好对驻军部队和现役军人家属的慰问工作,积极为部队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要组织人员,有声有势的为现役军人家属送上一副光荣牌、一副对联,营造“一人参军,全家光荣”的社会氛围,使现役军人家庭有一份光荣感、自豪感和责任感。要做好值班部队和值班人员的慰问工作,使现役军人安下心、站好岗、值好班、不出事,鼓励新战士在部队安心服役,努力学习,刻苦训练,争创佳绩,为家乡人民争光;使“两节”期间临时到部队的家属充分感受当地政府对她们的温暖,以便使她们更好地支持亲人为军队建设添砖加瓦。

  六、积极开展拥政爱民活动。驻市各部队和各人武部要大力开展拥政爱民活动,在地方重点工程、抢险救灾、重要目标守护、维护社会治安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开展科技、文化、医疗下乡,支援希望工程,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为驻地群众办一些实事好事,主动支援当地“三农”建设,在新一轮扶贫开发、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经济环境中做出新的贡献。

  十堰市人民政府十堰军分区

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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