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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市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十政发[2005]28号

颁布时间:2005-10-17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05]13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省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05]27号)精神,认真做好我市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农业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各项农村政策的重要依据。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市农业普查工作,对于摸清全市农业资源状况,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第二次全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各级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要明确一位分管领导,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确保高质量完成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

  二、搞好部门配合,营造良好的普查环境

  普查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部门要通力配合,大力支持,特别是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各级宣传部门要积极组织新闻单位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为农业普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环境。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作用,从乡、村干部中临时抽选现场组织人员和调查员,并做好调查员的培训和组织工作。要严格执行《统计法》,依法进行普查,如实填报普查资料,确保基础数据的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对违反《统计法》、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

  三、切实落实好普查经费,确保普查顺利进行

  按照国务院关于"农业普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和省政府关于"将农业普查必需的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到位"的要求,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本通知精神,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认真做好农业普查经费相应的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各级农业普查机构要节约办普查,精打细算,确保普查经费使用效率。

  二○○五年十月十四日

第二次全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华滔  副市长

  副组长:洪德林  市政府办副主任

  周志良  市统计局局长

  李君琦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沈康荣  市农业局局长

  成 员:王志林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温沁忠  市财政局副局长

  范卫平  市广电局副局长

  戴冬军  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和平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袁学刚  市林业局副局长

  熊金洲  市畜牧局总畜牧师

  余荣江  市水利水电局副局长

  胡太龙  市农办副主任

  王忠贤  市扶贫办副主任

  黄 铭  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陈顺国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富朝  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雅芳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方淑娟  市民政局副书记

  刘端文  市教育局副局长

  赵国平  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魏 勇  市卫生局纪委书记

  欧阳山  市委政研室政研员

  柯玉华  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孙 诚  农发行市分行副行长

  邱剑朗  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周志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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