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政发 [2004] 014号
颁布时间:2004-04-26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市监察局《关于清理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学会和中介机构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关于清理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学会和中介机构的实施意见
(市监察局 2004年4月12日)
根据省政府《批转省监察厅关于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学会和中介机构意见的通知》(鄂政发〔2004〕14号)精神,现就清理整顿规范我市行业协会、学会和中介机构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以党的十六大和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理顺体制、加强管理、规范运作、扶持发展”的原则,清理整顿规范全市行业协会、学会和中介机构,确保行业协会、学会依法活动,促进中介机构健康发展,从源头上防止中介执业活动中可能滋生的腐败现象,为实施“工业兴市”战略,繁荣我市经济,改善发展环境服务。清理整顿的主要任务是:规范中介机构的资格认定;依据市场规则完成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脱钩改制,完善行业协会、学会和中介机构的自律和他律机制;依法规范对行业协会、学会和中介机构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在调研的基础上对现有的行业协会、学会和中介机构规范一批、改组一批、撤销一批、发展一批。
二、清理整顿的范围和内容
(一)清理整顿的范围:一是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各类行业协会和学会。二是市和县市区编办登记的具有中介性质的事业法人和非法人事业单位。三是与市场经济活动有密切关系,对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具有重要作用,依靠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向社会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即以财务会计相关知识为基础的行业,如会计(审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税务代理机构等;以房地产、工程技术相关知识为基础的行业,如土地评估所、房地产评估所、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工程监理机构等;以法律法规相关知识为基础的行业,如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公证服务机构等;其它行业,如拍卖机构、价格鉴证机构、人才交流、职业介绍和家政服务中介机构等。
(二)清理整顿的内容:一是审定行业协会、学会和事业单位的登记资格,凡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应予以注销。二是对中介机构的准入条件进行重新审定,凡达不到新的准入条件和标准的,整顿后予以撤销,依法取缔未经法定程序审批、登记而从业的中介机构。三是检查行业协会、学会开展活动和中介机构的从业情况。四是对中介机构的脱钩改制情况进行检查,除上级有特殊规定外,凡具备条件的中介机构必须在人员、财务、业务、名称等方面与原主管或部门彻底脱钩。五是脱钩后的中介机构依照《公司法》及有关规定进行改制,可按行业要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伙制,依法进行工商登记。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
清理整顿工作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整顿规范三个阶段进行,时间一年。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4年4月至5月):组织召开清理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学会和中介机构工作动员会,传达文件精神,部署工作;制定清理整顿规范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市清理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学会和中介机构工作领导小组,督促县市区成立相应工作专班。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4年5月至9月):清理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学会和中介机构工作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在去年清理的基础上,对所属行业协会、学会和中介机构的类别、数量分类登记造册,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各级清理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学会和中介机构工作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进一步摸清行业协会、学会和中介机构的类型、数量、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审定行业协会、学会和中介机构登记资格;按照国办发〔2000〕51号文件的精神,统计行业协会、学会和中介机构性质的事业法人及非法人事业单位的脱钩改制情况,提出规范发展我市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机构的措施及意见。
(三)整顿规范阶段(2004年9月至2005年):各地各部门根据各类行业协会、学会和中介机构的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凡依法设立、定位准确、管理健全、运作规范的行业协会、学会和中介机构予以保留,结合年检重新登记。对未开展正常活动、不能维护代表企业与会员利益、无行业自律作用或名不副实的行业协会、学会和中介机构予以注销。凡设置不合理、管理混乱的必须在自查阶段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撤销。对一些行业跨度过大、业务交叉重叠的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要进行梳理、细化及职能界定。所有协会、学会、基金会和中介机构必须在9月中旬前与原单位在人、财、物、名称等方面脱钩,不再承担政府行政管理职能。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成立荆州市清理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学会和中介机构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市长王贤玖任组长,市监察局局长谈廷祖任副组长,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的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监察局,杜友福兼办公室主任,吴寿春为副主任,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编办要抽调人员实行集中办公。
清理整顿规范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清理、谁整顿、谁规范”的原则抓好落实。整个清理整顿规范工作由市监察局牵头,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办。市民政局负责清理整顿规范其登记的各类行业协会和学会;市编办负责清理整顿规范其登记的具有中介性质的事业法人和非法人事业单位;市工商局负责清理整顿规范其登记的中介机构。市财政局配合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清理整顿规范工作;市审计局配合对审计师事务所的清理整顿规范工作;市国资办配合对资产评估事务所的清理整顿规范工作;市国土资源局配合对土地评估所的清理整顿规范工作;市房产局配合对房地产评估所的清理整顿规范工作;市建委配合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和工程监理机构的清理整顿规范工作,市司法局配合对律师事务所、公证服务机构和法律咨询机构的清理整顿规范工作;市物价局配合对拍卖机构、价格鉴证机构的清理整顿规范工作;市体改办配合对产权交易机构的清理整顿规范工作;市人事局配合对人才交流机构的清理整顿规范工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对职业介绍所和家政服务中介机构的清理整顿规范工作;市税务部门负责对税务代理机构的清理整顿规范工作。
各县市区要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扎实抓好落实,确保按时完成行业协会、学会和中介机构的清理整顿规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