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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关于应用抗体监测技术控制牲畜五号病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4-10-08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各厂矿企业、院校,市政府各部门:

  市农业局《关于应用抗体监测技术控制牲畜五号病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四年十月八日

  关于应用抗体监测技术控制牲畜五号病的实 施 意 见

  (市农业局 2004年9月)

  为了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有效预防牲畜五号病,在全省率先实施牲畜五号病控制规划,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湖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大力推广应用动物防疫科学理论和抗体监测技术,全面落实牲畜五号病强制免疫措施,努力提高防疫质量,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从2004年开始,用三年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抗体监测技术,规范牲畜五号病免疫程序、疫苗适宜接种剂量和方法。建立牲畜疫病防治责任考核机制,全面提高防疫人员的基本素质和技术水平,使全市猪、牛、羊免疫密度达到100%,保护率达到80%以上,免疫注射副反应死亡率低于0.001%,实现灭病规划目标。

  三、实施内容

  (一)全面推广使用牲畜五号病O型BEI灭活病苗,猪、牛、羊免疫密度达到100%以上。

  (二)探索和规范牲畜五号病免疫剂量和注射方法,降低免疫注射副反应。加强与省级主管部门及有关科研单位的交流与合作,大力开展避免牲畜免疫副反应致死联合攻关活动。

  (三)加快市中心检验室建设,配备必要的抗体检测仪器及设备。健全疫苗冷藏运输体系,逐步完善市县乡三级疫苗冷藏设施。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应用抗体监测技术控制牲畜五号病属全省重点推广应用的先进、成熟新技术,省农业厅已将我市列为2004年全省唯一一家重点示范推广技术项目实施地区。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精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落实专班,明确职责,加强管理。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市动检站负责制订全市五号病免疫方案,核定免疫剂量和程序,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五号病免疫防治工作,定期抽样检查各县(市)区防疫注射质量和各项实验室技术,考核评定各县(市)区防疫效果,奖优罚劣,督促补防。

  (二)增加投入,落实防疫经费。根据《湖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管理办法》和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颁发牲畜口蹄疫防治经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鄂财农发[2002]1号)精神,应用抗体监测技术控制牲畜五号病工作经费要严格按照省确立的标准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主要用于疫苗补助、扑杀补助、防疫质量考核奖励、检测费用、科研经费以及配备冷藏设施。

  (三)科学管理,落实免疫标识制度。动物免疫标识制度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应用抗体监测控制牲畜五号病的重要措施。按规定程序,佩戴免疫耳标。落实动物免疫标识制度要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落实“三位一体”管理制度。首次免疫后,将免疫耳标统一佩戴于生猪左耳上,并填写全国统一的《动物免疫证》,建立包括畜主姓名、动物种类、牲畜体重、免疫日期、疫苗名称等相关信息以及防疫人员签名的免疫档案。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对实施免疫标识“三位一体”管理制度重要性的认识,防止和克服怕麻烦、图简便的思想,落实标识责任制,实行谁登记、谁负责。三是实行防检联动。经过免疫的生猪必须佩戴耳标,动物检疫员对动物实施产地检疫时,必须依法将免疫耳标作为出具产地检疫证明的必要条件之一,凡未佩戴免疫耳标的生猪不准进入屠宰和流通环节。

  (四)强化质量,提高防疫效果。应用抗体检测技术控制牲畜五号病,核心是防疫。一要实行集中作业,分片包干,切实做到谁防疫、谁负责。二要落实“五带、五不漏和五个一”的防治标准,即坚持带保温盒、带消毒器械,带碘酒棉球、带标识器具、带防疫登记薄,做到乡(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栏、栏不漏畜,确保一畜、一棉球、一针头、一足量药液、一标识,不留隐患、不留死角。三要严格检查验收,对每个县(市)区随机抽查2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2个村,每个村抽查50户,并随机抽取100头猪、50头牛(羊)的血样进行抗体监测,凡抗体滴度大于1:128的为单体免疫合格,单体免疫合格率达到80%的为免疫合格地区。各县(市)区要按以上标准对各乡(镇)进行考核验收,凡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实行重复加强免疫后再行监测。

  (五)绩效挂钩,严格奖惩。为了加快应用抗体监测技术控制五号病的推广普及,全面提高防疫质量和水平,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将从“防五”专项经费中安排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法对防疫质量较好的乡(镇)及防疫组织得力的县(市)区予以奖励。每年春秋两季防疫后,对抽查到的当年未发生五号病疫情、完成规定的领苗计划、免疫密度和挂耳标率达到100%以及其他工作达到省、市规定要求的乡(镇)授予防疫质量奖,并给予奖励。全市每年评选12个防疫组织工作得力的先进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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