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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襄樊市委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国有农场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

襄发[2004]4号

颁布时间:2004-02-18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中共襄樊市委襄樊市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国有农场改革和发展的意见》(鄂发[2003]15号)和全省国有农场改革发展动员会议精神,现就我市国有农场改革和发展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国有农场改革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政企分开、市场运作、因地制宜、分步实施、保持稳定”的总体原则,实行管理体制和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及职工养老统筹改革、农业税费改革“三改”联动,通过改革,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2、国有农场发展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大力推进“一主三化”,即以坚持民营经济为主,推进新型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

  3、国有农场要通过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建成我市农业产业化的示范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试验区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先行区,有条件的要建成农业高新科技园区,率先实现现代化,在全市农村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二、 深化管理体制改革

  4、市属清河、车河、随阳三个农场(管理区),按照属地关系,分别由南漳县人民政府、枣阳市人民政府管理。

  5、国有农场按企业运作,逐步建立起“产权明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6、清河管理区管理委员会、车河管理区管理委员会、随阳管理区管理委员会保留原级别,分别作为所在县(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管理区域内的经济社会事务。所在县(市)政府应抓紧把管理区管理委员会的行政职能落实到位。

  三、 规范财政体制

  7、清河、车河、随阳三个管理区财政体制,实行属地管理后,原财政收支、体制结算基数稳定不变。

  四、 剥离农场办社会的职能

  8、农场自办的中小学从2004年元月起,全部移交给所在县(市)教育部门管理。学校资产实行整体无偿划拨,集资建校债务由农场承担。剥离后的办学经费,除省财政按农场农业人口人均40元补贴外,其余经费按原财政体制结算。

  9、学校移交前,农场要按照鄂办发[2002]37号文件规定,先行调整学校布局,精简优化教职工队伍,实行“整编、核编、定编”。调整精简后,编制内的教职工整体移交,超编人员由农场自行消化,已退休教职工参加当地社会养老保险。

  10、国有农场经批准成立的公安派出所实行属地管理,编制内人员经费由县(市)财政负担。县(市)法院在农场设立的法庭暂维持现状不变。县(市)武装部在农场设立基层人武部,健全民兵组织。

  11、国有农场卫生执法监督、计划生育等行政职能以及疾病控制(含血防)、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移交县(市)政府行政部门管理,所需经费由县(市)财政解决。

  五、 建立健全职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12、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办)文件(劳社部发[2003]15号)和鄂政办发[2003]125号文件规定,从2003年7月1日起,将全市农垦企业及职工纳入市级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六、 继续深化农场内部改革

  13、要将场办工商企业重新登记为独立的一级法人,按照农场国有资产、职工国有身份“双退出”的要求,加速推进企业改革。农场转变为以经营国有资产和国有土地为主的资产经营公司。

  14、要按照襄办文[2003]99号文件要求,切实把精简机构和人员的工作抓到位。农场变三级管理为总场、生产队(村)两级管理。农场所办的非公益性事业单位转为企业。

  七、 制定优惠政策,扶持发展

  15、国家和省支持农场的各项资金,全部用于农场的发展。市财政支持农场税费改革的100万元资金继续保留。市、县(市)有关部门要将国有农场农业综合开发、商品粮基地建设、退耕还林、农田水利建设、土地治理、交通、公共卫生、能源、环保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规划,统一申报,优先考虑,重点倾斜,让农场充分享受农业和农村基本建设投入政策。

  16、各级民政部门要在低保、救灾、救济、优抚等方面,把农场纳入政策范围,统筹安排。

  八、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保持稳定

  17、这次全市国有农场改革由市、县共同组织实施。有关县(市)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国有农场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加强对国有农场改革和发展的领导。市直财政部门要制定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和财政政策落实措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财政和农垦部门制定农垦企业及职工参加养老保险的实施细则,教育部门要制定国有农场学校剥离移交的具体实施办法。要建立工作专班,层层落实责任制,确保改革顺利进行,确保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确保社会稳定。

  18、市农场管理局要理顺思路,明确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抓好农垦系统的政策调研和发展战略研究,加强对国有农场改革发展稳定的指导和协调,积极帮助农场争取项目、招商引资,努力办好农场高科技园区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示范点,为全市农村经济发展探索路子,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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