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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通知

襄樊政办发[2005]72号

颁布时间:2005-09-16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25号、鄂政发[2005]7号)精神和中国地震局《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大纲》的规定,充分发挥地震群测群防在防震减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努力提高全民的防震减灾意识,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责任感

  地震群测群防是一项独具中国特色的防震减灾工作,多年来专群结合的防震减灾实践证明,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在我国的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和震后救援与重建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取得了显著的减灾实效。

  近几年来,我国的地震群测群防已由过去单一的地震测报转向综合防御,工作内容发生了质的变化。目前,对于新形势下的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我市刚刚起步,其中乡(镇)的地震群测群防工作还是一片空白,全市的地震群测群防工作还很薄弱,远远不能满足新时期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要求,亟待进一步加强。

  鉴于我市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现状,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积极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切实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逐步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

  二、明确工作重点,建立“三网二进一员”网络体系

  当前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要突出工作重点,积极推进“三网二进一员”建设,即地震宏观异常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科普宣传网,地震应急工作进社区、抗震设防技术进农居,并在乡(镇)政府设置群测群防员。根据我市实际,对推进“三网二进一员”建设提出如下要求:

  (一)地震宏观测报网建设。各地在每个乡(镇)选择1个深水井、水产养殖场、畜禽大户、花木基地、气象站等场所作为固定的宏观测报点,构筑县、市两级地震宏观观测测报网,常年跟踪并及时上报地震宏观异常情况。

  (二)地震灾情速报网建设。各地在每个乡(镇)设立地震灾情速报网点,完善地震灾情速报通讯网络,保障通信网络畅通,保证震情灾情的快速传递,一旦发生有感地震或破坏性地震,通过地震灾情速报工作网络,迅速查清震源震区、人员伤亡、房屋破坏、经济损失、群众心理及社会反映等问题,及时上报上级地震部门,为各级地震应急指挥机构有效组织抗震救灾提供科学依据。

  (三)地震科普宣传网建设。以乡(镇)文化广播电视中心为依托,设立乡(镇)地震科普宣传网点,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设立宣传站,构筑全市地震科普宣传网。

  各地可以通过宣传橱窗、宣传墙报、科普讲座、知识竞赛、广播电视、网络传媒、应急演练、散发资料和学生课外活动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大力宣传防震减灾知识和国家防震减灾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在群众中普及防震减灾技能。

  (四)地震应急工作进社区。各级政府要切实推动社区地震应急工作的开展,建立社区地震应急工作机制。

  (五)抗震设防技术进农居。各级政府要切实推动抗震设防技术进农居,指导和引导乡(镇)农民建设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房屋。

  (六)人员设置。各乡(镇)应选拔一名有文化、懂科技、责任心强的乡(镇)干部担任群测群防员。根据地震宏观测报职责要求,承担宏观异常测报、灾情速报和宣传工作。

  三、创新工作机制,开创地震群测群防工作良好局面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地震群测群防体系,不断开创地震群测群防各项工作良好局面。

  (一)乡(镇)、城区办事处应当明确相应机构承担本行政区内的防震减灾工作职能,组织实施地震群测群防工作。

  (二)各地要依据《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大纲》和本地实际,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建设和完善地震宏观观测点、通信网络系统,设立相应的宣传阵地。

  (三)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和机构,应当建立防震减灾宣传培训指导基地,既负责科普知识宣传,又负责地震群测群防员的培训和民居抗震设防技术的推广运用等。

  (四)各级地震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地区地震群测群防网络建设方案、地震群测群防目标管理制度、培训制度和奖励制度,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做好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每年年终,各级地震部门应当将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开展情况上报本级政府。

  二○○五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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