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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属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武发[2005]21 号

颁布时间:2005-09-06 00:00:00.000 发文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5〕16 号)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鄂发〔2005〕8 号)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市属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推进“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的实施,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重视发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和第二课堂的主阵地作用

  (一)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建设。制订并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 5 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积极探索并鼓励市属高校开展教学方式改革,鼓励教师从事思想政治理论与教学的改革、研究。各市属高校应将思想政治理论课纳入学校重点课程建设规划,制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总体方案和考试规范。建设市属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信息系统,开展网上教学与经验交流,提供教育教学信息服务。(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

  (二)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师资队伍建设。研究制订和实施市属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规划,建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社会实践和社会考察制度。市属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外出考察要纳入学校公派外出考察计划。有条件的市属高校应设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特聘教授岗位。(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外办负责)

  (三)抓好形势政策教育。市属高校要将形势政策教育课列入学校教学计划,排入课表,按平均每学期 16 周,每周 1 学时计算,本科计2 个学分,专科计 1 个学分。市教育主管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力争 3年内建成形势政策教育资源库,实现资源共享。建立大学生形势政策报告会制度,邀请市级机关和地方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年为大学生作 1—2 场形势政策报告,市属高校党政领导同志每年至少为本校师生作一场形势政策报告。(此项工作由市委教育工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局、团市委负责)

  (四)强化课程的育人功能和教师的育人职责。高校各门课程都具有育人功能,所有教师都负有育人职责。市属高校要深入发掘各类课程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在传授知识过程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使学生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过程中,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和思想道德修养。要积极支持和鼓励名家、教授为大学生上课。市属高校要制定政策,鼓励专业教师关心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指导和参与学生的社团、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活动,努力实现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

  (五)深入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要不断拓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使之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要不断丰富思想政治教育的形式,使之更加适应大学生的主体性、选择性和多样性;要不断创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手段,切实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贯穿于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的全过程,贯穿于学生学习、生活的各个环节。积极探索和建立社会实践与专业学习相结合、与服务社会相结合、与勤工助学相结合、与择业就业相结合、与创新创业相结合的管理体制。认真组织大学生参加军训、国防教育、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等实践活动,组织大学生参加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和文化科技卫生法律“四进社区”等活动,帮助大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增强社会责任感。各市属高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要研究制订《大学生社会实践管理办法》,对大学生社会实践进行统一规划和安排,努力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督促、有检查、有总结、有表彰。要把社会实践纳入学校教育教学总体安排和课程管理,大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经考核合格原则上计为2个必修课学分。市内纪念馆、博物馆、革命历史纪念地等一律免费向大学生开放。(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委教育工委、武汉警备区、团市委、市文化局、市旅游局负责)

  (六)扎实推进校园文化建设。重视校园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建设,努力建设体现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优化育人环境,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培育学校精神,努力形成优良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市属高校要成立党政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的校园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导本校校园文化建设。要以社会主义文化和优秀的民族文化为主体,以育人为宗旨,促进师生员工特别是广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要加强校园绿化、美化和人文景观建设,推进以作风建设为核心的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为校园文化活动的开展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证;要发挥校园网的育人功能,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和社会主义思想占领大学生的思想文化阵地;塑造富有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校园精神,把师生员工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上来。(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文明办、团市委负责)

  二、积极拓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领域和空间

  (一)主动占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新阵地。全面加强校园网的建设,使校园网成为弘扬主旋律、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崭新领域和重要手段。要着眼建设先进校园文化需要,大力弘扬主旋律,让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网络”,使之成为大学生思想文化教育的重要渠道。要不断强化利用校园网为大学生学习和生活提供保障服务的意识,建设好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服务性于一体的主题教育特色网站或网页,积极开展生动活泼的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实现寓教于乐,形成网上网下思想政治教育的合力。要密切关注网上动态,加大与大学生之间的沟通与交流。要运用技术、行政和法律手段,加强校园网的管理,严防各种有害信息在网上传播。积极倡导“文明上网”活动,加强对大学生的正面引导,让大学生做到不浏览、不复制、不传播有害信息。采取一切有力措施,净化网络文化环境,保护大学生免受有害信息的影响。不断提高大学生上网获取信息、交流信息与处理信息的能力,使他们能够合理使用、占有网络资源,让网络成为大学生学习的园地和成才的基地。(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信息产业局、市公安局负责)

  (二)深入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德育工作管理体系,完善和健全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体制,以课堂教学、课外指导为主要渠道和基本环节,形成课内与课外、教育与指导、咨询与自助紧密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和体系。各市属高校要及时了解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做好大学生心理测试,建立大学生心理档案,健全大学生心理健康预警机制,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咨询机构,开设心理健康选修课。按与学生 1:3000 左右的比例配备专职教师,加强对心理课教师的培训。当前,要特别重视加强心理咨询或辅导工作,通过个别咨询、团体辅导、心理与行为训练、书信咨询、热线电话咨询、网络咨询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需要帮助的学生提供经常、及时、有效的心理健康指导与服务,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心理问题筛查、干预、跟踪、控制一体化的工作机制,做到早期发现、及时干预和有效控制,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 性。(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市编办、市卫生局、团市委负责)

  (三)切实做好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工作。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方筹措资金,不断完善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措施和助学体系。市属高校要建立和完善贫困生档案库,建立贫困生资助金统一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奖、贷、助、补、减”和绿色通道等多元一体的资助措施,确保每年从学费收入中提取 10% 用于资助贫困学生。国家助学贷款中政府应承担的风险补偿金和贷款利息,市财政要纳入预算,以保证资助资金落实。广泛组织和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开展各项资助工作和经常性助学活动。(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市金融办、市财政局负责)

  (四)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不断完善毕业生就业工作机制,健全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落实毕业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各项扶持政策,为毕业生就业提供便利。不断拓宽就业渠道,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规范毕业生就业市场管理,为毕业生就业创造良好的环境。帮助有特殊困难的毕业生和女生就业,做好未就业毕业生的推荐和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尽快完善“机构健全、人员到位、设施齐备、市场完善、天天开门、常年服务”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体系。每年组织市属高校大学毕业生供需见面会。市属高校从事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专职人员和指导教师与应届毕业生的比例要达到 1:500,毕业生就业工作所需经费从收取的学费中列支。(此项工作由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团市委负责)

  三、大力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组织及队伍建设

  (一)大力加强大学生党组织建设。高度重视大学生党建工作,把大学生党建工作列入学校党委工作的重要议程,坚持重在培养,坚持突出重点,坚持规范程序,坚持建好支部,坚持齐抓共管,坚持开拓创新。市属各高校要按照“学生党支部建设在班上”的总体要求,加强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制订《学生党员行为准则》,高度重视对学生党员的先进性教育,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此项工作由市委教育工委、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负责)

  (二)着力加强市属高校共青团和学生组织建设。坚持以党建带团建,进一步加强市属高校共青团工作。配齐市属高校共青团专职干部并落实相应待遇。加强学生会、研究生会和学生社团建设,广泛开展生动有效的校园文化活动和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其作为党和政府联系青年学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市属高校要设立学生会、研究生会和学生社团活动专项经费,并将此纳入学校预算。加强大学生班集体建设,选派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担任班主任。(此项工作由团市委、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负责)

  (三)加强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队伍建设。有计划地选送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党政和共青团干部到各级各类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进修。重视组织和吸收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党政和共青团干部参加社会实践、挂职锻炼、出境出国考察,了解世界、开阔视野,其留学、考察要列入教师公派出境出国计划。(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市外办、团市委负责)

  (四)着力建设一支高水平的辅导员、班主任队伍。辅导员、班主任是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骨干力量。市属高校要科学合理地配备足够数量的辅导员和班主任。市属高等学校专职辅导员总体上按 1:200 的比例配备,保证每个院(系)的每个年级都有一定数量的专职辅导员。同时从退休老同志和优秀教师及品学兼优的党员研究生、高年级学生中,聘任适量的兼职辅导员。无论是专职还是兼职辅导员,都要经过严格岗前培训。要为每一个班级选拔配备一名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兼职班主任。学校要从政治、业务、工作和生活上关心他们,在政策和待遇方面给予倾斜,设立辅导员、班主任津贴。完善专职辅导员职称评审、职务晋升制度,建立专项考核、评奖制度。(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事局负责)

  (五)加强教师思想道德建设。制订并实施《武汉市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完善教师师德档案 制度,规范师德考核与评议工作,使师德考核与评议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建立教师师德奖惩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评先表模、职务评聘、年度考核、提薪提职、培训学习的重要依据。各市属高校要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一把手负总责,落实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教育主管部门要将市属高校师德建设纳入学校文明单位创建和年度考核指标体系。(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市文明办、市财政局负责)

  四、努力营造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良好社会环境

  (一)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建立新闻媒体与高校联系沟通机制,切实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全市新闻、出版、文化各部门,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及时宣传报道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先进典型和优秀大学生的先进事迹,推出和推荐有利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优秀作品。市级党报要开设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版或专栏,形成有利于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舆论环境。市属高校要充分利用校报、广播、电视、网络、期刊专栏等宣传载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加强舆论监督,提高宣传舆论的真实性、政治性和针对性。(此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广播电视局、团市委负责)

  (二)净化校园综合育人环境。建立和完善高校安全稳定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和工作方案,努力净化校园育人环境。市属高校要加强对校报、校刊、校内广播和出版社的建设,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研讨会、报告会、讲座以及文艺演出、展览、电影放映的管理,建立校内学术、文化、艺术活动审批制度,绝不给错误观点和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坚决抵制境外敌对势力、非政府组织的渗透破坏活动;深入开展反分裂活动,坚决抵制各种有害文化和腐朽生活方式对大学生的侵蚀和影响。广泛开展崇尚科学、反对邪教活动,坚决禁止在学校传播宗教。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内安全防范体系,有效防止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不断提高对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及处理能力。(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团市委负责)

  (三)加强高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密切配合,定期研究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集中开展整治活动,切实解决学校及周边存在的治安、交通、文化、城建等环境问题。依法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的文化、娱乐、商业经营活动及食品卫生安全的管理,坚决查处违规经营、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的经营性娱乐活动场所,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及时处理侵害学生合法权益、学生身心健康的事件和影响学校及社会稳定的事端。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活动,依法加强对各类网站网吧的管理,净化文化市场和网络环境,坚决抵制和依法打击各类网上非法活动。(此项工作由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综治办、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文化局、市工商局、市信息产业局、市教育局、团市委负责)

  五、切实完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领导体制和保障机制

  (一)切实加强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大力支持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全市上下共同关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强大合力。有关单位要相应建立协调机构和联席会议制度。市属高校要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摆在学校各项工作的首位,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专兼职队伍相结合、全校紧密配合、学生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财政局、团市委负责)

  (二)不断完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保障机制。市财政局要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每年安排一笔专门经费,专门用于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网络建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建设、高校学生政工干部队伍建设以及开展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等工作;部门预算中安排一定经费用于解决高校贫困毕业生就业问题。市属高校应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场所和设施建设列入学校基本建设总体规划,并占到一定比例,不断改善市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条件,优化工作手段。(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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