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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3年度市直农村基层建设工作队评比表彰工作和组派2004年度驻村工作队的通知

襄办文[2004]3号

颁布时间:2004-03-24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襄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为切实做好2003年度市直农村基层建设工作队评比表彰和2004年度驻村工作队组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03年度评比表彰工作

  (一)总结内容

  各驻村工作队要认真做好2003年工作总结。工作总结的内容包括:工作队驻村帮扶工作情况;主要工作成绩及驻点村经济发展、基层组织建设情况;帮扶的力度和效果及基本作法、经验;工作队自身建设情况。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工作队评选条件:善于探索驻村帮扶工作思路,工作有计划、有方法、有落实,帮扶措施切合实际,很好地完成驻村帮扶工作任务;积极引导驻点村拓展经济发展门路,帮助驻点村调整农业结构,不断加大资金、物资投入力度,真心真意为群众办实事,驻点村的经济发展较快;积极帮助驻点村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驻点村社会治安良好,没有出现群体上访事件;注重基层组织建设,村级班子建设得到加强;工作队学习、工作制度健全,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成绩突出。

  2、先进工作队队长评选条件: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注重工作队自身建设,关心工作队员,工作以身作则,能积极带领工作队员为驻点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努力工作;坚持深入群众,认真调查研究,积极帮助驻点村制订符合当地实际的发展规划;善于做群众工作,关心群众疾苦,为加大帮扶投入尽职尽责。

  3、先进工作队队员评选条件: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严格遵守队纪队规,按要求到点到位;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在实践中吸取群众工作经验,做群众的“贴心人”;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出主意、想办法、找门路,帮助解决群众困难;善于团结同志,在工作中能够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取得突出成绩。 (三)方法步骤

  1、以工作队为单位,在认真总结驻村帮扶工作的基础上,填写《襄樊市2003年度农村基层建设工作统计表》、《襄樊市2003年度农村基层建设工作队队员鉴定表》(附后),随同工作队队员总结鉴定表、统计报表、工作队总结报告、先进事迹材料,于2004年2月下旬一并报送市委农村基层建设工作队办公室。

  2、市委农村基层建设工作队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工作队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工作要实事求是,数据填报要真实可靠。有关表格须经所驻乡(镇)党委及驻村工作队负责人签字(盖章)。

  3、检查验收结束后,将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评选表彰名额为:先进工作队35个,先进工作队队长35名,先进工作队队员按30%的比例评定。评定的先进工作队、先进工作队队长、先进工作队队员要认真填写《襄樊市2003年度农村基层建设先进工作队呈报表》、《襄樊市2003年度农村基层建设先进工作队队长呈报表》、《襄樊市2003年度农村基层建设先进工作队队员呈报表》(附后)。

  (四)时间要求

  市直各工作队验收评比工作从2004年2月上旬开始,2月底结束。

  二、关于2004年度农村基层建设工作队组派工作

  根据鄂办文〔2003〕12号文件要求,市委、市政府在2004年将继续组派市直驻村工作队,对农村基层开展帮扶工作,并赋予新的目标任务。

  1、用三至五年时间把市直单位驻点村建成小康建设示范村,驻点村不仅要达到小康水平,还要成为带动一方经济发展的“排头兵”。从2004年起,市直单位农村基层建设工作队更名为“农村小康建设工作队”,各工作队在制订驻点村近期帮扶规划的同时,还要制订出三至五年的发展规划。农村小康建设的各项指标,由市小康办和市统计部门制订下发。

  2、各市直工作队继续在原驻点村开展帮扶工作。现阶段市直各单位驻点村不变,机构改革到位后,再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调整。

  3、市直单位驻点帮扶仍然实行一个单位驻一个村的方式,每个工作队3—5人,由县级干部担任队长。驻点单位要选派熟悉农村情况,有一定工作能力和基层工作经验,踏实肯干的优秀干部或后备干部参与驻点工作。

  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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