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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等部门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4]30号

颁布时间:2004-03-10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文化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公安厅等部门制订的《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三月十日

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省文化厅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政府法制办 省综治办 省文明办 团省委

  为规范网络文化市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19号)要求,现就我省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以下简称网吧)专项整治工作,制订如下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

  (一)基本消除“黑网吧”现象,基本遏制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超时经营及制作传播有害信息等违法违规现象。

  (二)网吧经营管理和安全管理的技术措施到位,全省网吧均纳入省网吧监督管理系统,安全管理软件安装率争取达到100%.上网人员登记和系统运行日志留存等制度得到落实。

  (三)网吧消防设施齐全、通道畅通,达到国家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网吧治安状况明显好转。(四)网吧经营秩序得到根本扭转,结构布局得到优化,日常监管机制得到完善和健全。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

  这次全省网吧专项整治工作重点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黑网吧”及变相经营网吧问题、接纳未成年人及超时经营问题、传播有害信息及逃避技术监管问题。主要任务是:

  (一)坚决取缔“黑网吧”

  要采取坚决措施,取缔没有证照或证照不全的“黑网吧”;整治以电脑学校、劳动职业技术培训班、电子阅览室、计算机房等名义变相经营网吧的行为。对擅自设立网吧,或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坚决予以取缔,查封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文化行政部门一旦发现“黑网吧”,要及时书面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予以取缔,并将结果抄送文化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

  通信管理部门要根据文化、工商、公安部门提供的“黑网吧”及其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名单,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责令停业整顿的网吧及其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名单,通知并监督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立即终止或暂停接入服务。对逾期未终止或暂停接入服务的,通信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将处罚结果通报有关部门。文化行政部门要继续坚持“从严管理、控制总量、合理布局、优化结构”的原则,把好网吧设立审批关。今后,除网吧连锁经营企业的网吧门店外,不得审批新的单体网吧。

  (二)严厉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等违法违规行为

  文化行政部门对累计2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网吧,要责令其停业整顿;对累计3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要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一经发现,立即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超时经营、营业期间锁闭门窗或者封堵安全通道的,文化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分别依照各自职责从严予以查处。

  要加强对学校内部和周边的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管理。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网吧。文化行政部门对大专院校校园周边网吧数量要严格控制,进一步加大稽查力度,督促其守法经营。教育行政部门要制订措施,加强对学校内的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管理。公安机关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网上信息安全监督检查。

  (三)严厉打击网上传播有害信息和逃避技术监管等违法活动

  各级公安机关要组织专门力量,从严查处利用网吧制作、复制、查阅、发布和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违法行为。要指导、监督网吧落实系统运行日志留存措施,保证信息网络安全技术措施在线运行。要降低安全管理软件安装成本,提高管理软件安装率,充分发挥已经建成的省网吧监管系统的作用。对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网吧,由文化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和各自职责,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其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要将网吧消防安全治理纳入全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一并进行,严肃查处在营业期间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锁闭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凡消防安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要依法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或者经整改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并提请有关部门予以取缔。

  要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加强对互联网信息内容的管理,加大对互联网文化产品的传播、展览、比赛活动等的管理力度。对未经文化部许可擅自利用互联网从事网络游戏、音像制品、演出剧(节)目、艺术品、动画等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的,由文化行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部门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予以取缔或按超范围经营查处。对未经文化部内容审查,擅自传播上述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的,由文化行政部门依法查处,通信管理部门依法配合。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底至3月15日)。2月19日,全省网吧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已进行了动员和部署。3月15日前,各级政府及文化、工商、公安、通信管理、教育等部门要按照这次会议部署和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意见。广泛发动群众,明确各部门职责,将整治任务落实到有关单位和责任人。

  (二)清理整治阶段(3月16日至7月15日)。7月15日前,对网吧进行全面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对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依法查处。

  (三)检查验收阶段(7月16日至8月底)。8月20日前,各地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全省网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进行重点抽查。检查的重点是专项整治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网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得到有效遏制,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群众是否满意。对群众意见较大、问题突出的地区,由省直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进行现场督办,限期解决问题并予以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网吧管理事关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事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事关健康向上社会风气的形成。各级政府务必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本着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精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成效,使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尽快走上健康有序发展的轨道,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各地要尽快成立网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整治行动。各级政府要将专项整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督导、检查。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结合行政许可法的实施,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责任,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管理部门和执法人员,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依法严肃处理。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组织到位、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三)齐抓共管,建立健全综合治理机制

  各级文化、工商、公安、通信管理、教育、财政、法制办、综治办、文明办、共青团等部门(单位)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充实文化、工商、公安行政执法力量,普遍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工作,深入检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执行情况,把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文化行政部门要发挥网吧主管部门的作用,加强对网吧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等违法行为。同时,作为此次行动的牵头部门,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好专项整治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网吧的登记管理,严格依法确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市场主体资格;依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及有关登记管理法规,坚决查处取缔“黑网吧”等无照经营活动。

  公安机关要加强对网吧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利用网吧制作和传播反动有害信息的行为,加大对违反信息网络安全、治安、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行为的查处力度。

  通信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的监管,加大对为网吧违法提供接入服务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的查处力度。

  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内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管理,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加大对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网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力度,严格校纪校规。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计算机网络资源,为学生提供必要的上网条件,提倡中小学的计算机教室在课余时间对学生开放。

  财政部门要保证网吧日常管理工作必需的经费,支持建立计算机监管体系,落实专项整治经费及举报奖励经费。

  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抓好网吧的群防群治工作,并将网吧治理工作纳入各地区各部门的综治考核范围中。

  各级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对网吧专项整治工作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形成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加强青少年网络文明教育,广泛宣传《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引导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加强自我管理,自觉远离网吧,配合文化等部门开展创建“安全放心网吧”活动。

  (四)实行群防群治,加大舆论宣传力度

  新闻宣传单位要加大对网吧管理和整治的宣传力度,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黑网吧”和网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危害。对集中整治中发现的典型案例,要及时通过媒体曝光,以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教育广大群众。要加强社会监督,广泛发动家庭、学校和社会以及街道、乡镇和社区(村),聘请学生家长、老师和热心教育的社会各界人士作为网吧义务监督员,实行群防群治,不留死角。各地文化、财政、公安、工商等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制订举报奖励办法,在新闻媒体、网吧经营场所、中小学校等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要实行行业自律,加强自我管理和监督。

  (五)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反弹

  要认真探索、总结网吧管理的经验,从有利于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出发,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建立网吧管理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网吧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的反弹。要认真实施网吧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实现对网吧和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全程实时监管,采取日常检查、突击检查与技术监控相结合的措施,巩固整治成果。

  要坚持一手抓整顿和规范,一手抓改造和提高,推广连锁主题网吧,促进市场整合,引导网吧向规模化、连锁化、主题化、品牌化方向健康发展,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改造和提升现有网吧产业。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各地要及时报告重要信息和动态。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网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每月15日要向省网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厅)书面报告工作进度材料(含本方案所附《统计表》)。8月20日前,将当地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含统计表)报送省政府办公厅,同时抄送省文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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