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政发 [2004] 007号
颁布时间:2004-03-12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做好全省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04〕4号)精神,切实做好全市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密切协作。
成立荆州市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全市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组织好当地的普查工作。参与普查工作的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认真做好本地本部门的普查工作。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市工商局、国税局和地税局负责协调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事项。市编办负责协调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市民政局负责协调涉及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市质监局负责协调涉及组织机构代码方面的事项。其它部门负责协调好本部门所管辖单位的普查工作。
二、周密部署,科学实施。
全市普查实施方案由市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定,统一部署。各地要根据全市普查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的具体实施方案,科学组织实施。
三、确保质量,落实经费。
这次普查工作实行质量责任制,各级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为普查质量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为普查质量第二责任人。要制定普查质量控制实施细则,实行全程质量控制;要将普查工作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依法开展普查工作。普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各级政府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今年未将普查经费纳入预算的要安排资金,保证普查工作正常开展。各普查机构要加强财务管理,精打细算,节俭办事,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完成。
荆州市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王贤玖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张端方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贤平 市统计局局长
黄洪生 市计委副主任
徐鼎松 市经贸委副主任
成 员 杨顺好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丁保华 市编办副主任
徐朝平 市教育局副局长
严水玲 市民政局副局长
陈旭潜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爱平 市人事局副局长
吴昌源 市建设局副局长
肖和平 市交通局副局长
黄光忠 市信息产业局副局长
戴金元 市水利局副局长
郭小华 市外经贸局副局长
陈令华 市商贸行业协会副会长
佘新发 市文化局副局长
李梦雄 市卫生局副局长
黄 睿 市地税局副局长
李达炳 市广电局副局长
邹明国 市工商局纪委书记
吕金富 市质监局副局长
夏自然 市药监局副局长
袁永瑚 市旅游局副局长
陈建华 市统计局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普查日常组织工作,刘贤平兼办公室主任,陈建华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统计局。
荆州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