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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昌市委办公室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

宜办发[2005]27号

颁布时间:2005-07-22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中共宜昌市委办公室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近几年来,我市深入推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取得了积极成果,为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04〕52号)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责任感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是加强村级组织管理的重要载体。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基层党组织执政能力、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农村、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客观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办发〔2004〕17号和鄂办发〔2004〕52号文件精神,研究分析本地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形势,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构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长效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不断总结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实践经验,完善工作制度,逐步提高组织领导、公开内容、议事程序、管理监督、配套措施等各个工作环节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建立科学、民主、规范、有序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运行体系,努力构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本着凡是群众关心的、凡是群众想知道的、凡是群众有疑虑的重要事项都要公开的原则,依法规范村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和形式,做到真公开、全公开、常公开,接受村民监督。一是继续完善村务公开的内容。坚持把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做到所有收支明细账目逐项逐笔公开,同时根据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及时丰富和拓展村务公开内容。二是规范村务公开的形式和时间。在设立固定的村务公开栏、定期张榜上墙公开村务的同时,还可以借助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明白卡”以及广播、电视、网络等有效形式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要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规范村务公开时间,做到财务收支每月公开一次,其他村务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并及时公开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重要事项。三是规范村民议事程序。凡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都要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保证村民的决策权。村民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四是普遍设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及村民理财小组,明确职责,加强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事项的监督管理。各县市区和乡镇要建立联动机制,设立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监督举报电话,认真听取并及时答复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中的违规行为实行责任追究。五是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用制度明确村干部的职责,村民的权利和义务,村级各类组织的职责、工作程序及相互关系,靠制度处理村级事务,真正做到村级事务由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三、进一步培育典型,广泛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各级党委、政府要结合当前全省正在开展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示范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要加强对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领导,制订计划,组织专班,深入实地,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创建工作。要选择部分基础较好的村先行试点,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和引导作用,整体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平衡发展。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抓住重点村、难点村开展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稳步推进创建工作。对集体收入多、群众反映问题多的村,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派出专人予以指导,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切实维护村民的民主权利。要畅通监督渠道,向村民广泛征求抓好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引导广大村民参与创建工作,形成人人关心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创建实效。要认真总结各地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成功经验,加强先进典型的宣传和推广,鼓励争优创新,表彰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先进单位。

  四、进一步抓好宣传教育和培训,营造良好氛围,提高工作水平。一是加强对农村干部群众的宣传教育。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使广大村民认识到自己的民主权利,正确行使和维护自己的民主权利,广泛调动村民参与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积极性。二是做好对村务公开工作人员和村委会干部的培训工作。要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县乡两级干部培训计划。今年村委会换届选举结束后,要及时组织力量对新上任的村委会干部和相关人员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专项培训,使他们尽快了解和熟悉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内容、程序、方法及有关规定,增强服务意识,自觉提高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成为村民自治工作的领头人。

  五、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党委、政府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把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作为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构建和谐农村,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一件大事,摆上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民政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确定分管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明确村民自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落实工作经费,做到工作有人管、任务有人抓、事情有钱办。村民自治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分析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问题,严肃查处侵犯村民权利的行为。民政部门要搞好组织协调,纪检部门要强化监督,各有关部门也要结合本职工作加强配合,积极指导和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中共宜昌市委办公室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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