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政发[2004]20号
颁布时间:2004-07-12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荆门市2004-2008年血吸虫病防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七月十二日
荆门市2004-2008年血吸虫病防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血吸虫病防治力度,切实遏制血吸虫病疫情回升的趋势,有效控制血吸虫病的流行,巩固和发展我市血防成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14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2003?2007年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03]38号)及2004年全国、全省血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疫情现状
血吸虫病是一种严重危害疫区人民身体健康、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寄生虫病。荆门市是一个血吸虫病危害较严重的地区,处于全省疫区的上游,防治工作十分重要,疫情控制的好坏直接影响江汉北片乃至全省的防治工作成效。
(一)螺情:截止2003年底,全市实有钉螺面积1135.54万平方米,涉及35个乡镇(办事处)、155个行政村。其中,东宝区56.73万平方米,涉及2个乡镇,6个行政村;屈家岭管理区76.47万平方米,涉及7个办事处,19个行政村;沙洋县34.67万平方米,涉及3个乡镇、3个行政村;钟祥市516.65万平方米,涉及13个乡镇、74个行政村;京山县451.02万平方米,涉及10个乡镇、53个行政村。
(二)病情:2003年,全市在疫区共查病72662人,查出各类血吸虫病人1239人,疫区人群感染率为1.71%;对全市疫区人群进行晚期血吸虫病专项调查,共确诊晚期血吸虫病人73人;对全市疫区耕牛查病11189头,查出病牛396头。
二、指导思想及防治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和政府关于血防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充分发动群众,实行联防联控,大胆改革创新,实现防治目标,保障疫区人民身体健康。
(二)防治原则:
血防工作坚持以防治血吸虫病国家标准为依据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血防办协调、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协同作战的原则;坚持巩固监测突发区、突破轻疫区、压缩重疫区,分型治理,分层防治的原则;坚持以消灭钉螺和控制传染源为重点,综合治理,科学防治的原则。
三、防治目标
(一)总目标:
到2008年底,东宝区、掇刀区、沙洋县达到传播阻断标准(消灭标准);钟祥市、京山县、屈家岭管理区达到传播控制标准(基本消灭标准)。具体目标为:到2008年,全市钉螺面积控制在266.8万平方米以内,急感病人为零,钟祥市、京山县、屈家岭管理区人畜感染率控制在1%以内,东宝区、掇刀区、沙洋县人畜感染率控制在2‰以内。
(二)年度控制目标:
五年内,全市钉螺面积纯降891.85万平方米,其中2004年纯降158.93万平方米,2005年纯降206.67万平方米, 2006年纯降172.34万平方米,2007年纯降172.8万平方米,2008年纯降181.11万平方米。东宝区、沙洋县钉螺面积降为零,人群感染率控制在2‰以下,达到传播阻断国家标准;钟祥市、京山县、屈家岭管理区钉螺面积下降98%以上,人群感染率控制在1%以下,达到传播控制国家标准(各县市区分年度控制目标见附件一)。
四、防治任务
(一)总任务:
从2004年至2008年,全市共需完成(全市2004-2008年防治任务见附件二):
1、查螺112134.7万平方米,灭螺7107.38万平方米。
2、查病47.85万人次,治病及扩大化疗11.825万人次。
3、健康教育:发宣传单36.25万份,立警示牌1378个,办宣传栏175个,上健教课134.4万人次。
4、拟完成血防工程75个。其中:农业工程项目54个,水利工程项目16个,林业项目5个。
(二)年度防治任务:
1、2004年,全市查螺22636.06万平方米,灭螺1481.48万平方米。查病9.57万人,治病及扩大化疗2.365万人。健康教育:发宣传单7.25万份,立警示牌279个,办宣传栏41个,上健教课26.88万人次。启动血防工程41个(各县市区年度防治任务见附件三、四,下同)。
2、2005年,全市查螺22374.67万平方米,灭螺1456.47万平方米。查病9.57万人,治病及扩大化疗2.365万人。健康教育:发宣传单7.25万份,立警示牌279个,办宣传栏41个,上健教课26.88万人次。启动血防工程14个。
3、2006年,全市查螺22374.67万平方米,灭螺1423.14万平方米。查病9.57万人,治病及扩大化疗2.365万人。健康教育:发宣传单7.25万份,立警示牌275个,办宣传栏31个,上健教课26.88万人次。启动血防工程 10个。
4、2007年,全市查螺22374.67万平方米,灭螺1389.81万平方米。查病9.57万人,治病及扩大化疗2.365万人。健康教育:发宣传单7.25万份,立警示牌275个,办宣传栏31个,上健教课26.88万人次。启动血防工程9个。
5、2008年,全市查螺22374.67万平方米,灭螺1356.48万平方米。查病9.57万人,治病及扩大化疗2.365万人。健康教育:发宣传单7.25万份,立警示牌270个,办宣传栏31个,上健教课26.88万人次。启动血防工程1个。
五、防治对策及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加强领导机构建设。各级政府要建立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宣传、计划、财政、卫生、教育、人事、农业、林业、水利、民政、药监、科技等部门的领导同志担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血防办公室,县级血防办由1?3人组成,不得兼职。
落实部门职责。血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对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北省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鄂政办发[2004]47号)规定的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开展查螺灭螺、人畜查病治病、健康教育、改水改厕等工作,并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水利工程建设、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等开展环境改造,努力做好预防控制血吸虫病流行的各项工作。
建立健全责任制。将血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制定具体的责任目标,年初提出要求,年中进行检查,年末组织考核,并与疫区各级政府层层签订血防工作责任状。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是血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有主要的领导责任;政府分管领导负有管理责任;相关部门负责人负直接责任。各级血防办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跟踪调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实行血防责任追究制,对血防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不能按时完成血防工作任务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坚持综合治理,实行联防联控。
加大以环境改造为主的各项灭螺工作力度。农业部门主要任务是结合疫区种植业、养殖业结构调整,实施家畜禁牧、以机代牛、水改旱等,减少钉螺孳生地;水利部门主要任务是结合人畜饮水工程、小流域治理、灌区改造、微水工程等,改造有螺涵闸,治理有螺水系,改善疫区水环境;林业部门主要任务是结合退耕还林,开展兴林抑螺工作,改变钉螺孳生环境,降低钉螺密度。在今后五年内,对东宝区与钟祥市交界的荆钟界河、贯穿京山县和屈家岭管理区的石龙干渠、钟祥市的长滩河和长寿河以及沙洋县的破土当水库等重点地区进行联防联控、综合治理,消除全市血防工作的最大隐患。
(三)落实政策,多渠道筹集血防资金。
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血防投入的政策,按分级负担的原则,把血防经费列入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并随经济增长逐年增加。
1、市财政根据《湖北省2003?2007年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方案》(鄂政发[2003]38号)规定,今年安排血防专项经费44万元,并从明年起根据工作需要将血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疫区各县市区和屈家岭管理区按人口每人每年1元的标准安排专项防治经费。财政转移支付血防项目资金,要足额到位,由县级血防办公室集中掌握使用。对晚期血吸虫病人救治和农村慢性血吸虫病人的病源治疗药物实行免费,费用由各级财政按比例分摊解决。对按规定定员定编的血防专业机构预防人员的人头经费和业务经费,由同级财政全额拨付。要加强血防经费的监管,所有血防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或挪用。
2、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重点项目资金。近期,国家和省将加大血防投入,组织实施一批农业、林业、水利、卫生血防项目。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规划,精心设计,积极争取。长滩河、长寿河、石龙干渠等水系是汉北河的源头,要力争尽早列入国家汉北河综合治理重点项目。
3、集中投入,形成合力。全市农业、水利、林业、扶贫开发等项目资金都要与疫区血防综合治理项目紧密结合,以项目形式支持血防工作。民政部门把未治好的晚期血吸虫病人,列入农村特困人群加以照顾,对住院期间的晚期血吸虫病人给予生活补助。
4、完善血防义务工制度。根据国务院国发[2004]14号文件规定,由村民委员会通过“一事一议”程序,确定灭螺义务工。要加强宣传发动,调动疫区群众参与血防工作的积极性,要精心组织,吸引群众自愿投工投劳,以保障查螺灭螺工作的需要。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
血防工作是农村卫生和公共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将血防工作纳入农村卫生和公共卫生中统筹部署。要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精干血防机构队伍,尽快建立完善以预防队伍为主的疫情监测体系和以医疗队伍为主的血吸虫病人诊疗体系,提高血吸虫病的预防效率和诊疗水平。疫区血防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由本级计划、财政、卫生部门统筹规划,统一安排。疫区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和水利部门要指定机构、确定专人负责血防工作。要加强对血防专业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大力开展血防新知识、新技术的培训,逐步建立起一支作风优良、技术过硬、精干高效的血吸虫病预防控制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