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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恩施州委关于在全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

颁布时间:2005-02-01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中共恩施自治州委办公室

  根据中发[2004]20号、鄂发[2005]3号文件精神,州委决定,从2005年2月至2006年6月,在全州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顺利展开、有序推进、收到实效,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性

  (一)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理论武装的重要部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是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核心是坚持党的先进性。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运用我们党坚持经常性教育与适当集中教育相结合的成功经验,把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主要内容,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全党,使广大党员自觉实践胡锦涛同志提出的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使各级党组织自觉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对于从思想上建党、永葆党的生机与活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建设高素质党员队伍的重要举措。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党所处的客观环境、所肩负的历史任务和党员队伍所面临的现实状况,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对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着力解决党员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存在的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相适应、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不相符合等问题,对于大力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努力建设一支与时俱进的高素质的党员队伍,具有深远的影响。

  (三)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是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基础、加快恩施州发展的重要保证。我州正处于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基础的阶段,加快恩施州经济社会发展,是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面临的重要政治任务。能否抓住发展机遇,应对各种挑战,克服各种困难,关键看全州广大党员是否具有先进性,各级党组织是否坚强有力。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使广大党员进一步牢固树立党员意识,增强荣誉感和使命感,激发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思想素质和文化素质,积极投身各项建设,使各级党组织进一步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意识,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对于落实中央的战略部署和实现州委确立的奋斗目标,具有决定性作用。

  二、把握指导思想,遵循基本原则

  (四)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必须坚持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密联系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实际和党员队伍建设现状,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线,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主题,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着眼点,组织和引导广大党员学习贯彻党章和党的基本理论、方针、政策,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发扬优良传统,认真解决一些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影响改革发展稳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不断增强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加快恩施州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五)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务求实效;坚持正面教育,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发扬党内民主,走群众路线;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发挥表率作用;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同时,运用机关“学查改”活动、“三观”集中教育活动和农村“学推办”活动的成功经验,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把集中学习教育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找准突出问题,明确目标要求

  (六)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从总体上重点解决以下突出问题:一些党员理想信念动摇,党员意识和执政意识淡薄;思想观念保守,进取精神不强,作用发挥不好;宗旨观念不牢,脱离群众的问题比较突出,工作作风不实;要求自己不严,纪律观念不强,有的甚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堡垒作用不明显。

  (七)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根据党政机关、城市社区、企业、学校、科研院所和农村等各方面党员的不同情况,找准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影响本地、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本地、本单位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八)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达到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

  1、加强党性修养,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有明显增强。党员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大局意识、执政意识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进一步提高,对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

  2、适应社会发展要求,党的执政能力有明显提高。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理论,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熟悉政策、精通业务、服务大局、开拓创新,有较强的执政能力和发展能力,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得到提高。

  3、强化宗旨意识,党员的工作作风有明显改进。党员时刻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求真务实,热情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党风、政风和行风进一步改善,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

  4、增强积极性和创造性,各项工作有明显进步。党员精神状态进一步振奋,工作态度进一步端正,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迸发,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5、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有明显增强。机关和部门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具备条件的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党组织,党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农村软弱涣散的党组织得到整顿转化,党的执政基础进一步巩固。

  四、严格批次安排,注重方法步骤

  (九)全州先进性教育活动分三个批次进行,每批半年左右时间。具体到一个单位,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时间不少于3个月。

  1、第一批,县及县以上党政机关和部分事(企)业单位,从2005年2月开始,到2005年6月基本结束。参加单位:、县市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和人民团体机关,州、县市党委政府派出机构、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和各级机关管理的部分事(企)业单位,部分省属行政事业单位。

  2、第二批,城市基层和乡镇机关,从2005年7月开始,到2005年12月基本结束。参加单位:街道社区、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各类企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城市中小学,乡镇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县市派驻乡镇的基层单位。

  3、第三批,农村及部分党政机关,从2006年1月开始,到2006年6月基本结束。参加单位:村,乡镇所在地居民委员会(社区),党的关系在乡镇、村的事(企)业单位,农村中小学,承担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指导工作的州、县市有关机关和部门。

  (十)在安排各批次教育活动时,要注意区别不同情况,分类安排。

  1、党政机关等离退休干部和职工中的中共党员,原则上参加原机关单位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安排在相应批次进行。

  2、聘用、借用人员中的中共党员,一般在聘用、借用单位党组织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根据其所在单位性质安排在相应批次进行。

  3、党员在县市内流动的,一般在原单位党组织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县市外流动的,一般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流动党员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根据其所在单位的性质安排在相应批次进行。

  4、党组织关系在人才交流中心的党员的先进性教育活动,由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负责组织,安排在第二批进行。

  5、停产关闭破产、生产经营困难和正在改制的国有企业,党员关系在城市社区的,在社区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党组织不健全或不能正常发挥作用的,其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安排,可在坚持总的要求的前提下,实行一企一策,区别对待。企业党员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安排在第二批进行。

  6、全州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属于参加党校培训、外派挂职、下派锻炼的党员干部,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方式灵活安排,根据其所在单位的性质安排在相应批次进行。

  7、州、县市政府驻外机构的先进性教育活动,由负责派出的机关商驻外机构所在地党组织具体组织实施,安排在第一批进行。

  8、州纪委、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委政研室、州委州直机关工委等5个单位和各县市承担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指导工作的相关单位,其先进性教育活动安排在第三批开始一段时间后进行。

  (十一)每批次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按三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组织发动,深入学习。时间为40天左右。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调查研究,摸清党组织的隶属情况和党员的基本状况,找准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明确目标要求,在此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要在认真准备的基础上,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使广大党员充分认识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义和要求,增强参与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认真组织党员和领导干部学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党的有关理论和方针政策,领会中央、省委、州委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党员对照党章规定和胡锦涛同志提出的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六条基本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进行讨论。要在搞好党员个人自学的同时,每周安排一定时间,采取专题辅导、讨论交流、警示教育、传统教育、先进人物事迹报告会等方式,抓好党员集中学习,或分批组织学习。要充分运用刘银昌、周国知等先进典型,对全州广大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每个党员总的学习时间不少于40个小时。

  2、第二阶段,自我检查,民主评议。时间为30天左右。各地、各单位要在第一阶段发动、学习的基础上,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组织党员交心谈心,沟通思想,互相提醒,增进团结。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全面总结党员个人近几年来的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查找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方面存在的差距和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剖析思想根源,领导干部还要从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方面进行剖析,形成书面党性分析材料。要结合自我检查和党性分析,认真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在支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互相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帮助,共同提高。要根据民主评议和民主生活会的情况,结合党员的一贯表现,由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提出对每个党员的评议意见,如实向党员个人进行反馈,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接受群众监督。

  3、第三阶段,整改建制,巩固提高。时间为30天左右。各地、各单位要在第二阶段检查、评议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在征求意见中收集、自我剖析中查找和民主评议中反映出来的主要问题,由党员个人、基层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分别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重点,强化整改责任,逐步落实整改措施,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进一步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对应当而又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集中时间抓紧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作出说明,提出整改时限;对不适时整改或整改效果不好的,要在上级党组织的指导下,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加大整改力度。集中教育活动结束前,要以基层党委(党组)为单位,对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情况认真自查总结,形成总结报告报送上一级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由上一级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力量进行检查或抽查,并对先进性教育活动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凡是检查不合格或群众满意度不高的,重新安排集中“补课”。集中教育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和州直部门要以适当方式,对整个先进性教育活动进行总结和表彰。

  (十二)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同时以班子成员的身份参加党委(党组)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各级党委(党组)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内容和时间上也按三个阶段安排。重点抓好五个环节的工作:一是组织好班子成员的学习,在先进性教育活动第一批第一阶段就充分体现出“领导干部带头,发挥表率作用”的特点;二是组织好班子成员之间的交心谈心,达到沟通思想、增进团结、推动工作的目的;三是组织好党委(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和下决心解决存在的问题;四是组织好对班子集体及成员个人的民主评议,虚心听取群众意见;五是落实好在一定范围内对整改情况的通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情况,作为各地、各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能否转段和是否取得实效的重要依据。

  (十三)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结束后,要用2—3个月时间,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各级党委(党组)要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党员教育管理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抓好经常性的先进性教育工作。对不符合党员条件且经教育不改、党员群众不满意的,要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按照正常的程序进行处理。对违纪党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问题一时查不清的党员,待问题查清后,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党组织对优秀党员,要通过一定方式进行表扬,宣传其先进事迹;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符合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要及时吸收到党内来,壮大党员队伍。

  (十四)各个批次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始前,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市和州直各单位要按照恩施州办发电[2005]4号文件精神,根据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制定本县市、本单位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以及领导班子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工作方案,及时上报州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集中教育活动结束后,要写出专题报告上报州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州委在2006年“七一”前夕召开会议,对全州先进性教育活动进行全面总结,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

  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

  (十五)建立健全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机构及其工作机构。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全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州今明两年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州委成立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在州委领导下负责对全州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全州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具体指导。各县市、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先进性教育活动所需工作经费,按照节俭、有保障的原则,分别由各级财政和各单位据实解决。

  (十六)明确工作职责,发挥各级党委(党组)和各级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领导关系,原则上依据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各地、各单位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党委(党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进行。党委(党组)书记是本地、本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基层党组织书记是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直接责任人,两级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贯彻落实好党委(党组)的部署和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地、各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以参加所在领导班子的集中活动为主,适当参加所在支部的活动,以身示范,作出表率。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先进性教育活动联系点制度。原则上州委常委和人大、政协主要负责人每人联系1个县市;人大、政府、政协党员副职第一批每人联系2个州直单位,第二批每人联系1个企业(或1个社区)和1所学校,第三批每人联系1个乡(镇、办)。县市党政领导根据各个批次的情况,建立相应的联系点。

  (十七)抓好督促、检查和指导,坚持走群众路线。开展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时,州委集中向各县市和州直各单位派出督导组,由县级干部带队,每个督导组安排3人,负责对所派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和评估。开展第二、三批教育活动时,州委向县市和企业、大中专学校派出巡回督查组。州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和县市党委也要采取适当方式,加强对所属下级单位的督促检查工作。要建立群众监督评价制度,根据各个阶段的具体任务和要求,充分吸收群众参与,广泛征求和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向群众公布有关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价。各级组织部门要把各地、各单位组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情况,作为考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十八)加强舆论宣传,坚持正确导向,营造良好氛围。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系列精神,及时、准确地报道和推广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做法、经验和成效,宣传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中的先进典型,为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十九)切实解决基层实际困难,为先进性教育活动奠定思想、组织、工作和群众基础。要认真贯彻恩施州发[2005]1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先进性教育活动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同时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作为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在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州、县市要集中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进企业、社区,做好困难企业、城市特困群体的帮扶工作,接受群众教育。重点组织实施党员“安家工程”,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加强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管理,尽可能让每一个党员都编入一个党组织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在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进行期间,集中组织一批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农村,除抓好农村工作队的工作外,另从县市选派一批优秀机关干部到“人难选、人难留”的村担任第一支部书记,带班子、强队伍、抓培养、促发展,指导和帮助村里开展工作。对那些不能正常发挥作用或不能领导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基层党组织,各地、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先行整顿,健全组织,建强班子,为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创造必要条件。

  (二十)把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相结合。各地、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先进性教育活动,使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突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特点,把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效体现到促进各项工作、解决突出问题上,用推动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果来衡量和检验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效,做到“两不误、两促进”。要通过扎实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真正使党员受到教育、党组织得到加强。

  :各县市委,军分区党委,州委各部委,州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中共恩施自治州委办公室 2005年2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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