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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宜府办发[2005]156号

颁布时间:2005-11-07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目前正处于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高发期。昨日下午,国务院召开了全国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电视电话会议,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全国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总指挥回良玉作重要讲话,传达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近期关于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全面部署了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更加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全市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我市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形势比较严峻,防控任务十分繁重。一是我市禽流感免疫密度不高,加之未经免疫家禽的大批补笼,易感家禽的数量将不断增加,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免疫家禽的抗体水平也会不断下降;二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出现了麻痹松劲思想,防控工作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三是我市境内河流纵横,交通发达,家禽流动量大,野鸟往来频繁,目前又正值侯鸟迁徙的重要时期,随时都有爆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危险。因此,我们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防控力度,确保内疫不复发,外疫不传入,保障全市养禽业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二、突出重点,认真落实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关键措施

  (一)加强检疫监督,严防外部疫情传入。在当前这一特殊时期,动物防疫监督报检站(点)必须全天候值班,构筑好边界防疫屏障。对跨区域调运的家禽及其产品进行严格检查,发现可疑情况,要一查到底,决不放松,严防疫区家禽及其产品流入我市。要进一步规范活禽交易市场,从严查处拒绝强制免疫、检疫、消毒的行为,严厉打击抛弃、运输、加工、经营病死禽类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要对动物养殖、运输、销售环节实行强制消毒,消毒率必须达到100%.

  (二)加大免疫力度,提高家禽抗病能力。当前要组织力量对重点地区进行一次免疫大会战,重点加强对发生过禽流感的疫区及周边地区、养殖密集区、鸡和水禽混养区、公共场所供观赏的禽类、种禽场和规模养禽场的免疫,确保免疫密度达到100%。凡是未经免疫而发生疫情的,实施强制扑杀时一律不予补偿。

  (三)抓紧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级政府要进一步调整、充实和完善应急预案,建立起机构完整、制度完善、反应迅速、保障有力的应急机制。加强基层队伍培训,建立应急预备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疫情处置能力。一旦发生疫情,要迅速采取严格的扑疫措施,做到“严密封锁不留漏洞,强制扑杀不留尾巴,彻底销毁不留后患,严格消毒不留死角,紧急免疫不留盲点”。

  (四)搞好医学预防监测,严防疫情向人间传播。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尤其是卫生部门要加强对易感人群的医学监测和预防工作,特别要加强对饲养、运输、屠宰、销售禽类的高危人群的监测,坚决阻断禽流感向人的传播。

  (五)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加强防控能力建设。一是要切实落实防控资金,确保防控经费足额按时落实到位。凡是因为防控资金不落实而造成防控措施不到位,导致禽流感疫情发生和蔓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二是要迅速落实防控物资。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尽快组织采购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所需的各种应急物资。三是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积极做好宣传工作,既要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疫意识,又要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紧张和恐慌,维护社会稳定。四是要加强兽医体系建设,完善动物防疫基础设施,着力构建动物防疫长效机制。

  三、加强领导,认真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领导,把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层层建立责任制,落实责任追究制。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靠前指挥,加强督办。政府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防控合力,提高防控实效。近期,市政府将组织督察组对各地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各县市区也要组织力量到所属各乡镇进行督查,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基层,落实到防疫第一线。凡因防疫责任不落实和防疫措施不到位而导致疫情发生和扩散,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五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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