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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昌市委办公室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真落实〈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宜办发〔2005〕1号

颁布时间:2005-01-07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中共宜昌市委办公室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现将《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真落实〈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 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宜发[2004]11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结合宜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提 出了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政策措施,是新世纪新阶 段我市人才工作总的指导性文件。

  《实施意见》根据市直有关单位的职能,对《若干意见》中一些要求明确、 责任清楚、便于督促检查的重点工作进行了分解,明确了责任单位。各牵头单位 要切实担负起责任,明确工作进度,认真抓好组织协调,坚持重大问题主动协商 、共同研究,充分调动有关方面的积极性;其他责任单位要主动配合,积极参与 ,共同完成好所承担的任务。 抓好《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是一项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市上下和社会 各界的共同努力。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切实把贯彻落实《若 干意见》、推进人才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日程,加强领导,制定、完 善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抓好督促检查,努力开创我市人才工作的新局面。

  中共宜昌市委办公室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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