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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5]127号

颁布时间:2005-09-07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宜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九月七日

宜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

  《宜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实施以来,对加强我市土地宏观管理,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促进土地集约利用、保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随着我市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加快和行政区划体制的调整,我市现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亟需进行科学合理的修编。同时,我市正在进行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和编制村镇规划、交通建设规划、旅游发展规划、退耕还林规划等与土地利用相关的规划,这些规划提出的土地利用需求需要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用地协调。因此,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势在必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精神和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对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统一部署,为做好我市市、县(市)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以下简称规划修编)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规划修编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规划修编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的要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和“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规划引导与市场调节、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认真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格保护耕地,统筹安排各业用地,促进土地优化配置,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规划修编的基本原则是:坚持保障经济发展和保护土地资源相统一,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坚持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控制非农建设占用农用地;坚持内涵挖潜与外延扩大相结合、以内涵挖潜为主,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坚持统筹土地利用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坚持保护耕地数量与质量并重,建设占用耕地与整理复垦开发耕地相平衡;坚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相衔接,与城镇建设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等相关规划相协调。

  二、规划修编的期限范围与主要任务

  规划修编以2004年为规划基期年,以2010年为近期目标年,以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规划范围是: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范围为宜昌市行政管辖范围;宜都、当阳、枝江、远安、五峰、长阳、兴山、秭归和夷陵区开展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范围为本县(市、区)行政管辖范围;中心城区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的规划范围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犭虎亭区行政管辖范围及夷陵区小溪塔街道办事处行政管辖范围。规划修编的主要任务是:

  (一)总结和评价现行规划。认真总结和评价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经验,全面评价规划实施情况,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二)综合评价土地利用条件。分析国家和省市社会经济发展战略、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方向、人口增长等与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关系,明确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利用的要求;

  (三)分析预测土地供需状况。分析土地利用现状、潜力及其变化情况,预测各业、各类用地需求,研究规划期内土地供需状况;

  (四)确定土地利用战略。研究提出规划期间土地利用的重大战略,确定战略目标、方针、布局和重点;

  (五)拟定规划方案。研究提出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的方向、规模和调控措施,制定分县市区主要用地控制指标,确定土地资源保护、利用、整治、开发的重点区域、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

  (六)制定规划实施措施。研究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包括完善规划体系、调控机制、管理制度等,保证规划的实施;

  (七)建立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在完成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的基础上,建立土地利用规划动态管理信息系统。

  三、规划修编的工作方式与工作步骤

  (一)加强调查研究工作。规划修编要把做好规划实施评价、基础调查、资料收集、课题研究等工作作为基础和前提,从落实节约集约用地、严格保护耕地的根本指导方针和实现“五个统筹”的要求出发,有针对性的开展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进一步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充分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等重大问题的研究。

  (二)注重专家咨询与公众参与。规划修编要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在政府的组织下,广泛吸收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专家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承担规划的咨询、论证和评估等工作。要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扩大公众参与,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增强规划修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三)加强规划协调。规划修编要注重上下结合、相互协调。要充分征求各县市区和各部门意见,注重与省级规划和市级各相关规划相衔接。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分为6个阶段。

  (一)准备工作阶段(2005年8月)。成立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部门联络员,组建规划修编工作专班,落实工作经费;确定规划修编技术协作和专题研究承担单位;召开规划修编领导小组会议,全面部署规划修编工作;召集联络员进行学习培训。

  (二)调查研究阶段(2005年9月~12月)。收集规划修编所需自然、资源和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基础资料和城镇建设、交通、水利、林业等各部门专项规划资料。收集现行规划实施情况、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土地统计年报、土地后备资源调查、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资料;调查规划期间各县市区各行业用地需求,开展用地预测等相关工作;分析各种资料,进行补充调查和专题研究工作。根据专题研究的进展情况,适时进行专题研究的汇报论证工作。

  (三)编写规划大纲阶段(2006年1月~5月)。根据专题研究成果,形成规划大纲,提出规划修编思路、土地利用发展战略,初步拟定规划目标和各类用地的空间布局,初步确定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及其分解方案,确定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控制范围。市人民政府组织规划大纲论证会,报省国土资源厅审定。

  (四)编制规划方案阶段(2006年6月~9月)。在专题调研、部门用地预测和县市区用地预测的基础上,根据经审定的规划大纲,结合中心城区和重点城镇发展、农业和农村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国土资源保护与整治等方面的要求,通过综合平衡和充分协调,拟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形成规划文本(征求意见稿),同时形成中心城区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初步方案。

  (五)规划协调论证阶段(2006年10月~12月)。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有关专家和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组织论证和协调;综合各方面意见,对规划文本进行修改和完善,形成规划文本预审稿。

  (六)规划报批阶段(2007年1月)。按省国土资源厅评审意见对规划文本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规划送审稿,经市人民政府审查报省国土资源厅审定后呈报省人民政府审批。更新、完善规划数据和信息管理功能,并组织规划成果的报备工作。

  四、规划修编的组织领导与经费安排

  为加强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宜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规划修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规划修编办公室和规划修编工作协调联络小组。规划修编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规划修编的技术指导、课题调研、人员培训及组织评审工作。市规划修编成员单位要按照领导小组的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调配合,保证规划修编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各县市区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市级规划修编经费由市财政承担,各县(市)、夷陵区规划修编经费由县(市)、夷陵区财政承担。各县(市)、夷陵区应根据本地实际,落实经费,确定规划编制技术协作和专题研究承担单位,确保本地规划修编按期完成。

  附件:宜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宜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郭有明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王传豪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王宏强 市政府副市长

  雷元海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 杨美仁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郑廷贵 市政府研究室主任

  秦诗华 市建委主任

  谭春玉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马宏彦 市国资委主任

  王金建 市经委主任

  王 俊 市政府研究中心主任

  马仕华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陈士新 市财政局局长

  颜家万 市规划局局长

  雷 红 市城管局局长

  刘彦才 市环保局局长

  屈 鹏 市旅游局局长

  洪昌福 市民政局局长

  李全新 市农业局局长

  刘先新 市林业局局长

  童孔玲 市统计局局长

  段贤斌 市交通局局长

  姚大志 市水利水电局局长

  张宗益 市人口计生委主任

  吴述军 市移民局局长

  徐 炜 市商务局局长

  付 义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庄光明 宜都市政府市长

  黄金龙 枝江市政府市长

  袁卫东 当阳市政府市长

  刘学甫 远安县政府县长

  罗 毅 兴山县政府县长

  罗平火良 秭归县政府县长

  马尚云 长阳自治县政府县长

  王仁俊 五峰自治县政府县长

  熊 伟 夷陵区政府区长

  周 青 西陵区政府区长

  张 鹏 伍家岗区政府区长

  吴康年 点军区政府区长

  杜 伟 亭区政府区长

  沈鸿祥 宜昌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谭春玉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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