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政办发[2004]17号
颁布时间:2004-04-13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文体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制订的《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规范网络文化市场,切实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以下简称网吧)的管理,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等部门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04]30号)精神,现就我市开展网吧专项整治工作,制订如下方案:
一、整治工作重点
(一)坚决取缔"黑网吧"
坚决取缔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黑网吧",整治以电脑学校、劳动职业技术培训班、电子阅览室、计算机房等名义变相经营网吧的行为。擅自设立网吧,或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坚决予以取缔,查封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文化行政部门一旦发现"黑网吧",要及时书面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予以取缔,并将结果抄送文化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
信息产业部门要根据文化、工商、公安部门提供"黑网吧"及其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名单,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责令停业整顿的网吧及其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名单,通知并监督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立即终止或暂停接入服务。对逾期未终止或暂停接入服务的,信息产业部门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将处罚结果通报有关部门。
文化部门要把好准入审批关。从专项整治之日起,除网吧连锁经营企业的网吧外,一律暂停审批新的单体网吧。
(二)严厉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等违法违规行为
文化行政部门要加大巡查力度,对累计2次发现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网吧,要责令其停业整顿;对累计3次发现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要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一经发现,立即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超时经营、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和安全出口进行经营活动的,文化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分别依照各自职责从重从快予以查处。
要加强对学校内部和周边网吧的管理。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网吧。文化行政部门要对大专院校校园周边网吧数量严格控制,加强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要制订措施,加强对学校内的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管理。
公安机关要依照有关规定,加强信息安全监督检查。
(三)严厉打击网上传播有害信息和逃避技术监管措施等违法活动
各级公安机关要组织专门力量,从严查处利用网吧制作、复制、查阅、发布和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违法行为。文化、公安部门要指导、监督网吧切实落实用户上网登记和上网信息记录留存措施,提高网管软件安装率;要加大巡查力度,确保网吧监管技
术措施在线运行,充分发挥技术手段作用。对于擅自停止、卸载、干扰和破坏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运行的违法行为,文化、公安部门要按有关规定和各自职责,依法从严查处,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其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有关证照。
要将网吧消防安全治理纳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一并进行,严肃查处在营业期间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锁闭出口等违法行为。凡消防安全不合规定要求的,要依法责令整改;
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要予以取缔。
要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加强对互联网信息内容的管理,加大对互联网文化产品的传播、展览、比赛活动等的管理力度。对未经文化部许可擅自利用互联网从事网络游戏、音像制品、演出剧(节)目、艺术品、动画等互联网文化
经营活动的,由文化行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部门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予以取缔。对未经文化部内容审查,擅自传播上述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的,由文化行政部门依法查处,信息产业部门依法配合。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3月底以前)
成立市网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文化、工商、公安、信息产业、教育等部门组成。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意见。同时召开业主会议,学习文件,传达精神,部署整改。
(二)清理整治(4月1日至7月20日)
文化、公安、工商部门各自摸清底数,清理证照情况;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依法查处。
(三)检查验收(7月21日至8月15日)
8月15日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市网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进行重点抽查。检查的重点是专项整治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网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得到有效遏制,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群众是否满意。对群众意见较大、问题突出的地区,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联合督查组进行现场督办,限期解决问题并进行通报。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通报信息,沟通、反映情况。各县、市、区和屈家岭管理区及各有关部门每月15日前要向市网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体局)书面报告工作进度(含本方案所附《统计表》),8月15日前,要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总结,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同时抄送市文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