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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扶贫办市经委市财政局关于在全市开展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报告的通知

荆政办发[2005]44号

颁布时间:2005-07-25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扶贫办、市经委、市财政局《关于在全市开展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报告》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关于在全市开展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04〕30号)精神,我们拟以市工业学校为依托,开展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根据我市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要求,在全市开展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扶贫先扶智、治穷先治愚的方针,面向农村劳动力市场,坚持专业知识学习与技能培训相结合,突出技能培训,提高培训质量,使学员成为具有劳动技能的致富能人。

  二、培训对象

  凡居住在我市的农村贫困人口,年龄在15-30周岁,具有一定的文化基础,身体健康,有转移愿望的农村贫困户的青年劳动力或初、高中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和乡、村证明(初、高中毕业生凭准考证或考试成绩单),均可向本县市区扶贫办提出参加扶贫转移培训的申请,由各县市区扶贫办逐个审核,登记造册,实行计算机动态管理。对符合资助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各县市区扶贫办按照下达的培训计划,组织招生,有计划地进行安排。

  三、培训专业及学制

  转移培训采取短期培训和中长期培训相结合的两种形式。短期培训时间一般为3-6个月,中长期培训时间为1-2年。根据不同专业技能特点,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转移引导性知识和职业技能两个方面,并以职业技能为主。引导性培训主要是开展政策法规、基本权益保护、城市生活常识、应聘就业常识等基础知识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专业重点是计算机基础、电工基础、数字电路、PLC控制、工厂电控、电视机原理与维修、制冷设备、通信技术、机械基础和机械制造基础、数控机床、机床电器控制、家政服务、餐饮酒店、绿化养护、保安卫士等。

  四、收费及奖励办法

  (一)3-6个月总收费1380元(学费、书本费、住宿费、水电费),毕业时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劳动部门发给职业资格证书。

  (二)1年学制总收费2000元(学费、书本费、住宿费、水电费),毕业时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劳动部门发给职业资格证书。

  (三)2年学制总收费2900元(学费、书本费、住宿费、水电费),分两次交清(第一次交1900元,毕业前交1000元),毕业时由教育部门发给中专毕业文凭,劳动部门发给职业资格证书。

  (四)每个贫困生由学校每月补助生活费50元。

  (五)对家庭确实困难交不起学费的贫困学生,从第二年开始由本人申请学校担保,政府贴息,家长与学校签定还款协议,学生就业后从工资中扣回贷款本金。

  (六)2年学制的特困生免交全部学费,学生只需交纳2年住宿费900元,教材费200元,学校为其安排勤工俭学的岗位,2年生活费全免。

  (七)减免费用经市扶贫办审核后由市财政从扶贫培训经费中拨给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将给予奖励、以鼓励学员发奋学习。

  五、实施办法

  劳动力转移培训由市扶贫办、市经委、市财政局联合举办,市工业学校具体承办。市扶贫办、市财政局负责上报学员的审核和培训经费的落实,县市区扶贫办、财政局具体负责生源组织和学员的筛选上报,市工业学校负责发放学员录取通知书、制订招生标准及简章、实施教学管理、学生实习与就业安置、办理学员培训手续。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富有成效,拟成立荆州市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扶贫工作的副秘书长罗会林任组长,市扶贫办主任胡祖定、市经委副主任罗云龙、市财政局副局长严昌祥、市工业学校校长肖小宁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工业学校,由市扶贫办综合科科长张家立、市经委人事教育科科长李景龙、市财政局农财科科长孙茂万及市工业学校招办主任贺敏共同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大力开展贫困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是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工作难度也很大。各县市区扶贫办、财政局要认真协调和解决培训工作的有关问题,以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

荆州市扶贫办荆州市经委荆州市财政局

二○○五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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