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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5年度全市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5-11-29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各厂矿企业、院校,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黄政办发[2004]117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05年度全市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建管委、市教育局、市民族宗教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水利水产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粮食局、市外侨局、市广电局、市房产局、市气象局、市供销合作社。

  二、考核内容

  《二00五年度黄石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状》确定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事故控制目标完成情况;国务院和省、市政府针对今年安全生产形势和特点部署的任务,如打好煤矿安全监管“两个攻坚战”、开展安全生产“四个一”活动、“风险抵押金制度”、“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度”等工作的落实情况。

  三、考核时间及方法

  (一)考核时间。对各县(市)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的考核于2005年12月上旬开始,具体时间由市安委会另行通知。请各单位根据《黄石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和本通知下发的《2005年度黄石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评分细则(各县市区、市开发区)》(见附件1),《2005年度黄石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评分细则(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见附件2),抓紧做好本单位考核工作,并于12月5日前将年度总结、考核情况(文字材料)及自评分数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其中,事故控制指标完成情况以年终实际数结帐。

  (二)考核方法。考核按照《黄石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规定的方法进行。评分时,需要扣分的,扣完该项分为止。考虑实际情况,打好煤矿安全监管“两个攻坚战”项目为加分项目,只针对产煤县(市)区,其中,关闭非法煤矿子项落实“应关尽关”要求的加3分;建立煤矿数字化瓦斯远程监控系统子项只针对高瓦斯产煤县(市)区,落实“应建尽建”要求的加2分。考核采取听汇报、问情况、查资料、看现场的形式进行,各县(市)区政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参加汇报。

  四、考核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朱中华副市长为组长,乔昌禄副秘书长、市安监局局长陈启咏、党组书记陈新胜为副组长,考核工作人员从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抽调,具体工作由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联系电话:6359512,联系人:孙学斌)。

  附件1:《2005年度黄石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评分细则(各县市区、市开发区)》(略)

  附件2:《2005年度黄石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评分细则(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略)

  二OO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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