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政发[2004]37号
颁布时间:2004-12-13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交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加速推进全市交通现代化进程,促进荆门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特作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交通先行的紧迫性,明确交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增强加快交通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交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交通必须先行。改革开放以来,我市交通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交通“瓶颈”问题基本得到缓解。但是,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相比,与发达地区的发展现状和趋势相比,我市交通发展不够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交通管理体制和方式还不能适应交通快速发展的需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必须进一步增强加快交通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抢抓重要的战略机遇期,以更大的气魄、更大的力度,促进全市交通事业适度超前发展,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全市交通发展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努力推进交通建设和管理体制创新,优化环境,全面提高交通综合服务水平,加快荆门交通产业化、现代化进程,促进全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三)全市交通发展的目标。到2007年,全市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146公里,二级公路达到946公里。新建通村油路(水泥路)1800公里,等级公路达到80%。全面形成以荆门城区为中心,以207国道、分当公路,荆新公路等国省道为主骨架,向周边辐射的城市出口高等级公路网。到2010年,高速公路达到313公里,一级路达到57公里,二级路达到1000公里,新建通村油路(水泥路)1000公里。建成以荆门城区为中心的高速公路网络,实现县市通高速公路或高等级公路,乡镇通二级以上公路,村村通油路(水泥路)。到2020年全市公路总里程达到10000公里。其中高速公路313公里,一级路100公里,二级路1500公里,等级路比率达到95%。汉江、江汉航线得到彻底整治,沿江、沿湖码头设施充备,水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水陆联运格局基本形成。初步实现全市公路、水路交通的网络化。
二、突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夯实交通发展基础
(四)高速公路建设。积极配合省交通厅加快荆门境内高速公路建设,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到2010年,使全市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313公里。做好荆(门)宜(昌)、随(州)岳(阳)、武(汉)荆(门)三条高速公路建设的前期工作和建设过程中的配合、协调工作。其中,随岳高速公路力争年内开工,武荆高速公路2005年开工。同时,加快高速公路与城市之间一级路连接线建设。重点建设荆门至荆宜高速公路、荆门至武荆高速公路、钟祥至武荆高速公路、京山至武荆高速公路、京山至随岳高速公路等5条一级路连接线。
(五)干线二级路网建设。2007年前实现国省干线全部二级化,使境内二级路总里程达到946公里。重点建设南荆线、小应线、襄钟线、荆漳线。其中2005年完成南荆线、荆漳线建设任务,2007年完成小应线、襄钟线建设工程。2010年前新增二级公路50公里。
(六)农村公路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由干线二级路网工程逐步转向农村公路建设,重点提高路面质量和通达深度。2005年前完成国债项目建设任务390公里,2010年前再完成通乡三级路改造260公里,实现乡(镇)通三级路的目标;2007年前完成通村油路(水泥路)1800公里,2010年前再完成1000公里,实现村村通油路(水泥路)。
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实行分级负责制。县际及县通乡公路建设项目的业主是县(市、区)人民政府,通村公路建设的业主是乡(镇)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建设的规划、技术指导、质量验收以及向省交通厅申报以奖代补资金。
通村公路建设必须符合国家公路工程技术标准。通村公路建设一般以四级路为宜。经济发达,车流量较多的地区可以修建三级路。路基工程必须达标,否则不得进行路面工程建设。
(七)港航建设和整治。配合省交通厅实施江汉航线整治,提高其通航能力,完善江汉航线配套设施,进一步整治长湖段航线,彻底清除通航障碍物,确保畅通,以充分发挥江汉航线的水运优势;对有水路的地方实现一镇(乡)一港;进一步完善汉江钟祥、沙洋港设施,2010年前分别达到靠泊500吨位的能力,同时,进一步提高码头机械化、自动化水平。2010年前新建10万吨综合码头9座,扩改造30万吨码头7座。所有港口码头的建设、经营面向市场。对已有码头实行拍卖、租赁、转让经营权的方式经营改造。
(八)站场建设。重点建设掇刀一级汽车客运中心站,同时对县级客运中心站进行改造升级,提高综合服务水平。2010年前完成掇刀一级汽车客运中心站、京山货运站、十里铺货站建设。新建乡镇客运站20个,实现一乡(镇)一站。要进一步转变观念,改革站场建设模式,大力推进站场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民间资本收购经营或者投资新建客运站场。
(九)运输网络建设。重点加强城市高效运输体系和农村运输市场建设。建成以荆门为中心的客货运输网络和管理信息网络。
三、进一步深化交通改革,大力培育市场主体
(十)加快交通市场全方位开放。鼓励民间资本、境外资本进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通过资产重组、转让经营权、发行债券、出租或出售等方式,吸纳社会资本,盘活存量资产。健全和完善引资激励机制,调动社会各方面投资交通建设的积极性。全面放宽民间投资交通运输业的准入条件,打破所有制界限,破除地区和部门垄断,积极鼓励、引导民间资本投资进入交通运输业,努力改善民营运输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和服务环境。采取积极的扶持政策,加快农村客运业发展。
(十一)加快运输管理体制改革,实行政企、事企分开。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与所属企业脱钩。全市客运站场要通过明晰产权关系,明确投资主体,实现站运分离。加快道路运输行业自律性组织的培育和发展,支持企业依法成立行业自律性组织,发挥道路运输中介组织的功能,提高企业组织化程度,规范企业行为。
(十二)加快养护管理体制改革。按照事企分开、管养分离的原则,将公路、航道管理机构和养护生产企业彻底分开,组建新型的公路、航道管理机构和公路、航道养护公司。大力推进养护企业化、社会化和市场化进程。
四、强化政策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十三)加强交通专项资金管理。对交通预算外资金和交通系统使用的建、养、管等交通专项资金,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时,严格执行省财政厅和省交通厅的操作办法,做到既加强交通专项资金的监管和及时拨付,又有利于交通筹融资,满足进一步加快交通发展的需要。
(十四)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的资金投入。积极向部、省争取农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从2005年起,市、县、乡都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额度的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建设。财政转移支付中的交通建勤费必须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与管理。资源富集的县(市、区)可以从煤碳、非煤矿产品的销售收入中按吨提取一定数额的资金,专门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各级交通部门要挤出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各乡镇党委、政府督促、指导村民委员会搞好“一事一议”工作,发动群众自愿投资投劳。市、县各部门及农村工作队每年至少帮助所驻乡镇完成一个村的通村油路建设。沿线受益企业应积极出资支持通村公路建设。高速公路沿线乡镇要将高速公路给予的补偿资金集体使用部分尽量用于通村公路建设。同时,积极组织和发动社会各界人士捐资修建通村公路。
(十五)严格控制交通规费减免范围。未经省政府批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减、免或降低标准缴纳交通规费。
五、坚持依法治理交通秩序,推进科技振兴交通事业
(十六)强化行业管理,严格依法行政。各级交通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力度。加强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监督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探索交通综合执法模式,切实解决重复、多头执法问题。大力整顿交通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损害路产路权、非法经营、偷逃规费、“三乱”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保护投资者、建设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形成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交通市场。
(十七)加强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各级交通、公安等部门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要加大依法治理力度,可在重点国省道干线、矿区进出口路段、特大型桥梁依托交通稽查站或收费站,设置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检查站,并配备检查装置,实行科学检测。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采取卸载为主、计重收费为辅的办法进行治理,确保公路完好畅通。
(十八)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注重交通重点领域的科技开发和应用,大力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加快推进公路建设、养护、运输及其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建设。
六、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促进交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十九)坚持统筹协调,实施交通可持续发展。要制定科学、系统的交通发展规划,以规划为指导,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公路建设必须注重高速公路和各层次路网建设的统筹协调,注重建设速度、质量和效益的统筹协调,注重建设、养护和管理的统筹协调,注重交通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统筹协调,努力以较低的资源代价和环境代价换取较高的交通发展速度和效益。通过体制和增长方式的转变,增强交通可持续发展的后劲。
(二十)严格规范管理,确保交通工程建设的进度和质量。交通建设要认真贯彻实施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不仅要强调速度和效率,更要强调质量。要坚持以质量为中心,按照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要求,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建立健全交通工程质量监督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加强科技攻关,提高机械化施工水平,争创交通建设优良工程。
(二十一)严格执行统一的补偿标准。交通重点工程建设中的永久性征地补偿费、耕地开垦费、临时用地补偿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和林木补偿费等费用标准,严格按上级有关文件规范操作。
(二十二)推动交通产业化发展。要依托公路、桥梁、港口、站场等,大力发展“走廊经济”、“桥梁经济”、“港口经济”、“运输经济”,努力把交通产业做大做强。
七、切实加强领导,营造良好的交通发展环境
(二十三)继续推行交通发展目标责任制。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十五”时期交通基础设施发展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加强对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及时通报情况,奖励先进,激励后进。市政府将把交通发展目标的完成情况纳入政府工作考核体系。
(二十四)加强协调配合。各地、各部门要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认真落实交通事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规定,改进审批方式,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积极主动地支持和配合交通部门做好工作,共同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支持交通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十五)建立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强对交通建设资金和财务的监管。进一步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交通建设工程重点部门、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积极推行建设和廉政双合同目标责任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