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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质量兴州规划的实施意见

恩施州政发〔2005〕13号

颁布时间:2005-11-16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恩施州质量兴州规划》(2005-2010年)已于2005年1月12日州政府第十九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05年3月1日正式印发。为了将质量兴州规划落到实处,在全州范围内广泛开展质量兴州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质量兴州活动的重大意义

  质量是经济发展中的一个战略问题。质量水平的高低是一个地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既是满足市场需求,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的关键,也是增强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实现区域经济发展目标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州委、州政府十分重视质量工作,通过全州上下共同努力,我州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得到稳步提升。截止2004年底,我州共获湖北省名牌产品13个,湖北省著名商标15件,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4个,地理标志产品(原产地域产品)保护2个,质量体系认证单位29家,无公害农产品10个,有机食品7个,绿色食品52个。但是,我州质量工作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产品档次低,成规模的企业少,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生产的量小,中国名牌产品及国家免检产品尚未实现零的突破;制假售假行为还没有得到彻底有效遏制;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还有待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一些企业质量管理基础还比较薄弱,依法监督管理力度有待加强等。这些问题,已严重影响到我州经济运行质量和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特别是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新挑战以及国内外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新形势下,广泛开展质量兴州活动,是应对“入世”挑战的必然选择,是加强社会信用建设,树立恩施良好形象的现实保障,是从根本上提升我州经济竞争实力的客观要求,也是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迫切需要。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质量兴州活动的重大意义,要把质量兴州工作提到战略高度来认识,增强开展质量兴州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把质量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强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全方位提升我州质量工作水平,推动我州经济走质量效益型的良性发展之路。

  二、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职责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在质量兴州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下,认真履行职责,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的质量工作,互相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稳步实现规划中的目标要求。即从今年起,经过几年努力,到2007年,全州主要产业整体素质达到全省平均水平,质量体系认证企业达到50家,湖北名牌产品达到18个,争创恩施州知名商标19件,湖北省著名商标17件,中国驰名商标3件,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2-3件。在工业企业、建筑业、服务业中分别培育30个、10个、10个骨干企业。再经过三年努力,到2010年,主要产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和整体素质基本适应国际、国内市场竞争的需要,培育1-6个中国名牌和国家免检产品,38个湖北名牌,88家质量体系认证企业,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骨干企业。

  质监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在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方面为政府当好参谋和助手。质量工作必须从源头抓起,积极开展质量状况普查,建立健全全州工业企业质量档案,督促企业加强标准、计量等基础工作,指导有关单位做好标准的起草及评审发布工作,大力开展农业标准化活动;开展质量知识普及教育,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鼓励引导企业进行产品质量认证及质量体系认证;抓好名牌产品的培育、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3C”认证产品监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抓好特种设备、食品、建材、农资产品和国家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及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打假治劣工作,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到2007年,要使我州主要工业产品60%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主要产品质量整体水平达到国家标准,重点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到2010年,主要工业产品质量水平基本达到国际标准,重点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农业部门要负责做好农业科研成果的推广工作,加快农业标准化和发展无公害农业进程,加强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的监管工作,促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和出口创汇农业的发展,提高我州农产品及特色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到2007年,主要农产品有75%按国家标准组织生产,全州农产品申报标志产品力争达到400个,主要农产品质量整体达到国家标准。到2010年,力争主要农产品按国家标准组织生产,部分产品达到国外先进标准,全州农产品申报标志产品力争达到1100个。

  州经委及县市商务部门要抓好企业技术进步工作,加快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产品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增强企业整体素质;加强技术引进过程中的质量管理,积极宣传贯彻ISO9000族质量管理标准;做好国家产业结构调整中属淘汰企业和淘汰产品的关停并转工作,引导企业调整和优化投资结构,鼓励和引导企业走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的新型工业化道路;改善出口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档次和附加值。同时,各级商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和引导商业企业和服务业的经营行为,督促企业领导和员工参加质量知识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推行服务质量国家标准和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抓好商贸企业的质量监管工作。到2007年,全州主要服务行业全面推行服务质量国家标准或规范,初步实现服务质量的制度化、程序化和标准化,通过质量体系认证达到2家;到2010年,服务质量整体达到国家标准、重点服务行业服务质量基本达到国际标准,质量体系认证达到5家。

  建设部门要加强建设单位、地勘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管理,强化监督,以贯彻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为重点,充分利用市场化手段,积极引导施工企业、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增强质量意识,提高质量标准。通过加大ISO9000族标准的宣传贯标力度,使施工企业、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质量自我保障能力得到实质性提高。到2007年,建设工程质量所有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率达100%,验收备案率达80%,房屋建设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规范合格要求,无质量通病住宅工程创建达60%,质量体系认证企业达3家。到2010年,所有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率达100%,质量体系认证企业达5家,重点培育2个质量效益型骨干工程建设企业。

  工商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实施商标监管,积极开展“驰名”、“著名”商标推荐和管理工作,查处假冒、仿冒商标等侵权行为,依法实施合同监管,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命名活动,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查处商业欺诈行为;加强市场商品质量的监管工作,加大打假维权工作力度,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到2007年,全州争创恩施州知名商标19件,湖北省著名商标17件,中国驰名商标3件。

  旅游部门要在全州认真贯彻服务质量标准,加快旅游饭店星级和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认证和推荐工作,加强对旅游业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重点抓好旅游商贸服务业,着力打造恩施旅游品牌和商贸服务明星企业,抓好全州自然景观和文化遗址、商标注册保护工作,集中力量抓好神农溪、腾龙洞、清江闯滩、土司城、龙麟宫、梭布垭石林、坪坝营生态旅游区、齐岳山避暑度假区、星斗山自然保护区、仙佛寺的建设和服务质量的提高,到2008年铁路和高速公路贯通及水布垭工程完工后,形成沿清江观光——恩施清江闯滩——沐抚大峡谷——利川腾龙洞——咸丰坪坝营——长江三峡(神农溪)、重庆市、恩施——湖南的旅游精品线路,到2010年,全州力争形成4至5个全国知名旅游景区,培育3—4家五星级宾馆,每个县市都要有三星级以上宾馆。

  卫生部门要加强食品生产销售企业的开业条件审查和餐饮业的卫生监督,严格把好卫生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关;加强对医疗市场的清理整顿,同时不断提升全州医疗机构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水平。

  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加大对食品、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力度,加强对药品质量的专项整治,同时做好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综合协调工作。

  交通部门要全面推行建设工程质量终身制和备案制,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要达到交通部颁布的公路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实施“精品工程”并制定相应的奖惩办法。到2007年,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其他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交通重点工程合格率100%(其中优良率90%),质量体系认证企业达3家。到2010年,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率达100%,其他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交通重点工程合格率100%(其中优良率达95%以上),质量体系认证企业达5家,重点培育2个质量效益型骨干工程建设企业。

  科技部门要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应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科技进步。

  电力部门要根据本行业的特点,强化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的教育培训,全面贯彻实施国家服务质量标准;烟草部门要着力提高烟叶标准化生产水平,不断提升我州烟叶产品的可用性和市场竞争力。

  广播电视、报社等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质量兴州活动的重要意义,跟踪报道质量兴州工作进程,为质量兴州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发展改革部门要将质量兴州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规划,在结构调整、技术改造、项目申报等方面对质量兴州工作予以支持。财政部门要安排适当经费,保证质量兴州工作顺利开展。政府法制、监察部门要积极参与和支持质量兴州活动,认真履行职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三、质量兴州活动工作步骤

  质量兴州工作要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点带面、逐步拓展、循序渐进、不断完善的思路进行,分成两步走:

  第一步:2005年至2007年

  (一)启动阶段(2005年11月前)

  1、制定规划,宣传发动。州政府、各县市政府主持制定印发《质量兴州规划》、《质量兴县(市)规划》、出台配套文件、相关单位制定下发部门实施意见。全州召开质量兴州工作大会,普遍号召、广泛动员,同时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板报、专栏、标语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质量兴州工作,使社会各界了解质量兴州的意义和目标、任务,形成政府重视、企业参与、社会关注的良好社会氛围。

  2、调查摸底,掌握情况。组织力量对所属企业基本情况、质量状况和质量管理等方面开展调查摸底和建档工作。调查摸底的主要对象是:年产值1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上的商业企业、服务企业以及有规模的建筑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重点乡镇(街道)。

  3、教育培训,夯实基础。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及企业要结合具体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质量兴州的培训教育工作。质监部门要加强对企业负责人的质量管理知识和质量法律、法规培训,企事业主管部门和企业要加强对员工的质量知识教育,努力提高劳动者的素质。

  (二)实施阶段(2005年12月至2007年12月)

  质量兴州规划的实施重在抓落实,狠抓落实的关键在县市政府。州直相关部门要搞好指导和协调,积极支持县市政府抓好落实工作;县市政府要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将工作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到乡镇、到企业、到田块;要加大对工作检查督办的力度,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研究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按时完成。

  (三)阶段性验收(2007年12月)

  在第一步工作基本结束后,州人民政府将组织对质量兴州工作情况的检查验收。对阶段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成功的作法和经验进行总结推广;对成绩突出的县市政府和州直部门进行表彰。

  第二步:2008年至2010年

  在检查验收2005年至2007年实施《规划》情况的基础上,对2008年至2010年质量兴州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把目标任务再分解、再落实;充分吸取第一步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再鼓干劲,再添措施;采取有效办法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把质量兴州活动推向新的高潮,全面完成质量兴州规划中的各项目标任务。在2010年底,对质量兴州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全面总结,评比表彰。

  四、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质量兴州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要统筹规划,通力合作,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关键环节,确保质量兴州活动落到实处。

  (一)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促进农村产业发展。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对农业标准化工作的综合协调,支持农业部门做好这项工作。农业部门要组织专班负责农业标准化工作,重点抓好主要特色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和产品标准制定的计划和衔接工作,强化标准的实施及监督工作,提高标准化在农业生产中的贡献率。要抢抓机遇,争取支持,尽快建成鄂西南农副产品检测中心及恩施富硒绿色食品国家实验室。建好土壤肥力及农药残留等监测体系,加快农业标准示范基地和无公害绿色农产品基地建设。

  (二)加强基础性工作,促进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提高。强化企业技术基础工作,促进内部管理提档升级。结合区域经济特点和企业实际情况,按分类指导的原则,督促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和检验,彻底消灭无标准生产,引导、帮助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加强计量管理基础工作,指导企业配备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的生产检测设备,严格计量器具定期检定工作,确保计量器具量值传递的准确可靠,鼓励生产定量包装产品的企业积极取得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即C标志);进一步深入开展质量基础知识的普及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质量体系,开展质量体系认证工作,全面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推行质量承诺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部门的职责,组织交通、邮政、电信、金融、保险、旅游、医疗卫生、商业、宾馆酒楼等企事业单位,深入开展质量诚信建设活动,全面推进“百城万店无假货”和“文明服务示范窗口”活动。严格工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深入贯彻《建筑法》,进一步整顿建筑市场,规范建设项目管理,对重点工程及民心工程进行重点监督,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

  (三)加大打假治劣力度,净化市场环境。认真落实打击制假售假工作责任制。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完善市场监管体系,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净化市场环境,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质监、工商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加大企业产(商)品抽查力度,对产品不合格的企业,要依法依规及时进行查处。通过查处一类产品,规范一个行业,使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为我州企业提供有序的竞争平台。对制假售假严重的重点产品、重点市场、重点地区,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开展打假专项斗争和联合整治,集中力量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对质量隐患较大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进行专项质量整顿,以抓大案要案、抓源头、端窝点、整顿市场为突破口,有针对性地开展打假工作,维护区域特色经济品牌。坚决杜绝行业性、区域性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

  (四)大力实施名牌战略,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一是运用市场机制和行政手段相结合的办法,切实做好企业实施名牌战略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有计划地选定一批品牌声誉好、生产规模大的企业作为争创名牌产品的重点扶持单位,加大从源头抓质量工作的力度,做到培育一批,申报一批。以发展名牌产品带动相关企业和产业的发展,从而推动我州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二是进一步促进优良资产向名牌企业转移,增加名牌产品的科技投入。采取各种措施,支持企业进行技术开发,优化配置资源,扩大名牌产品的生产规模和能力,开发系列产品,扩大名牌效应,促进资源向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聚集,提高名牌产品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从而进一步提高我州的经济运行质量。三是大张旗鼓地宣传名牌产品和企业,建立争创名牌产品的激励机制,鼓励企业积极参与争创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活动,力争有更多的湖北名牌产品和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更多的品牌成为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四是加大打假保名优工作力度。各职能部门要与名牌产品生产企业联合开展打假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为名牌产品生产企业保驾护航,在全社会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名牌产品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建立激励机制,实行目标考核。为确保质量兴州工作落到实处,州质量兴州工作领导小组将具体负责制定《恩施州质量兴州工作考核办法》,依据《考核办法》进行年度工作情况考核和阶段性工作(2005-2007,2008-2010)目标考核。州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质量兴州活动的要求,制定质量兴州规划部门实施方案,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制定质量兴县(市)规划及实施方案,全力推动质量兴州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为了切实推动质量兴州工作的深入开展和支持企业创名牌,提高质量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州人民政府将对在活动期间企业获得国家级、省级质量和商标奖项的,且通过质量认证的,以及在质量兴州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一是州、县(市)政府设立质量专项奖。获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奖励30万元;获湖北省名牌产品和湖北著名商标的企业奖励5万元;获国家免检产品的企业奖励30万元;获“鲁班奖”的优质工程奖励30万元;获5A级旅游景区的单位奖励30万元;获得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奖励5000元,奖励资金由同级财政列支。二是设立质量兴州工作先进县(市)奖。按阶段性目标考核(2005-2007年,2008-2010年)要求,对成绩突出的前3名县(市)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奖励。三是设立质量兴州工作先进部门奖。对州直部门在质量兴州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前3名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3万元的奖励。四是设立质量兴州工作先进个人奖。根据年度工作及阶段性工作考核情况,由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主管部门推荐,州质量兴州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核认定,对在质量兴州工作中成绩贡献特别突出的个人奖励10000元。五是对质量兴州工作年度考核情况州政府将予以通报。

  (六)切实加强对质量兴州活动的组织领导。质量兴州活动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主导作用,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质量兴州的各项工作。州委、州政府已成立质量兴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质量兴州活动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考核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质监局,负责质量兴州活动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联络员制度,由各成员单位指定专人为联络员,具体承办有关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质量兴州活动开展情况汇报,检查实施进度,协调布置工作,推进质量兴州活动深入开展。各县、市政府要成立相应的质量兴县(市)活动领导小组,抓好质量兴县(市)工作。

  二○○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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