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整合社会资源加快银杏产业发展的意见

黄政办发 [2005] 81号

颁布时间:2005-08-15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我市是银杏的中心分布区之一,栽培历史悠久。自2001年全市实施“思源工程”以来,银杏产业有了较快的发展。全市银杏面积已达20万亩,约1200万株。 “十一五”期间,全市规划发展银杏10万亩,到2010年使银杏总面积达到30万亩,使之成为我市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新亮点。为整合全市社会资源,加快银杏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 进一步完善银杏产权制度。完善的产权制度,是调动社会各方面造林积极性,促进银杏产业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基础。各地要依法保护银杏所有者的财产权,维护其合法权益。对权属明确并已核发林权证的,要切实维护林权证的法律效力;对权属明确尚未核发林权证的,要限期尽快核发;对权属不清或有争议的,要抓紧明晰或调处,并尽快核发权属证明。自留山和自留地上所栽植的银杏,一律归农户所有。对分包到户的责任山,要保持承包关系的稳定。对目前仍由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银杏,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积极探索有效的经营形式。凡群众比较满意、经营状况良好的股分合作林场、联办林场等,要继续保持经营形式的稳定,并不断完善。对其他集中连片的银杏基地,可采取“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形式,将产权逐步明晰到个人。对零星分散的银杏,可将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合理作价后,转让给个人经营。对适合栽植银杏的宜林荒山荒地,可采取分包到户、招标、拍卖或将一定期限的使用权无偿转让等形式确定经营主体,也可以集体统一组织开发后,再以适当方式确定经营主体。

  二、 进一步推进银杏资源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在明确权属的基础上,鼓励银杏资源和林地使用权依法、有序、合理流转,各种社会主体都可以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等形式参与流转。银杏资源和林地使用权可依法继承、抵押、担保、入股和作为合资合作的出资或条件。要积极培育银杏资源市场,发展银杏资源资产评估机构,促进银杏资源的合理流转,调动经营者投资开发的积极性。要认真做好流转的各项服务工作,及时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 进一步鼓励各种社会主体参予银杏产业开发。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银杏产业。凡有能力的农户、城镇居民、科技人员、私营业主、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的干部职工等,都可单独或合伙参与银杏开发,从事银杏产业建设。要进一步落实“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政策。统一税费、资源利用和投融资政策,为各种经营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四、 进一步整合部门资源形成扶持银杏产业发展的合力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立足本职,主动为林农排忧解难,在项目、资金、农资、技术等方面对银杏产业的发展给予大力扶持。各级财政部门要把发展银杏产业作为财源建设的重要内容,对银杏产业进行重点扶持;铁路、交通、城建、农业等部门要将银杏作为铁路、公路、河渠和城镇绿化的首选树种,优先安排银杏栽种,并制定部门发展规划和奖惩措施,按期完成本部门的银杏产业建设任务;其他部门与林业有关的项目(如扶贫开发项目、水土保持项目)资金,也要尽量向银杏产业基地建设倾斜;国家和省重点林业工程的投资,包括退耕还林、国债长防林、农发长防林以及省财政、发展改革委安排的各种林业建设资金,都要尽可能与银杏产业基地建设结合起来;利用外资造林的项目,要尽可能与银杏产业的发展规划相衔接,包括日本政府贷款造林项目和中德财政合作造林项目的投资,要尽可能安排用于银杏产业基地的开发;有关金融机构要对发展银杏产业予以支持,适当放宽贷款条件,扩大面向农户和林业职工的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国有林场要带头栽植银杏,面积2万亩以上的国有林场新发展银杏的面积不得少于1000亩;面积2万亩以下的国有林场新发展银杏的面积不得少于500亩。

  五、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银杏产业是我市的优势产业,发展前景广阔。各级政府要把发展银杏产业作为振兴黄冈经济的一件大事来抓,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扶持,搞好服务。要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将银杏产业建设纳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强化政府的组织、协调、服务功能,保障银杏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要积极探索和制定各种优惠政策,通过以奖代投、以奖代补等方式,吸引各种社会资金,包括龙头企业的自筹资金等用于银杏产业的建设,增加对银杏产业的投入,引导银杏产业实现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要利用各种媒体,通过举办银杏艺术节、展销会等形式,广泛宣传银杏的特色、优势和食用、药用价值、化工原料价值及旅游观光价值,提高我市银杏产业的知名度及市场占有率;全民义务植树要把银杏基地建设作为重点,鼓励和动员组织各部门、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参与银杏产业建设,进一步营造银杏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