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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堰市城区农村扶贫开发规划》的通知

十政发[2005]22号

颁布时间:2005-07-25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

茅箭、张湾区人民政府,十堰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十堰市城区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5-2009年)》已经市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就规划的实施工作强调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城区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城区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具体体现,是加快城区农村脱贫致富步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是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是保持城区农村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十堰的需要。目前,我市城区农村扶贫开发工作虽已取得一定成效,但贫困现象仍很突出,"两类人口"存量大、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社会事业发展缓慢、农民增收渠道狭窄,行路难、通讯难、收视难、就医难、上学难的问题还比较严重,扶贫开发任务仍很艰巨。各级各部门要从构建和谐十堰、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城区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把加强城区农村扶贫开发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增强责任意识,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齐心协力地解决好城区农村的贫困问题,促进城市与农村互促共进、协调发展。

  二、明确思路,重点抓好五大扶贫工作

  城区农村的扶贫开发工作,要坚持"市区携手,城乡联动,乡村为战,以解决贫困人口脱贫为重点,以项目带动为支撑,坚持综合治理,实施开发式扶贫,奋战3-5年,努力实现城区与郊区互促共进,协调发展"的工作思路,按照"兴、建、创"的目标要求,本着"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先急后缓、分步推进"的原则,抓好五大任务及相关工程的组织推进,使农村面貌得到根本性的改变,为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打下坚实基础。一是抓好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乡村公路、饮水工程、农田水利、生态能源建设,努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二是抓好市郊农村产业开发。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目标,因地制宜,引导城区农村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蔬菜产业、林特产业、畜禽产业,努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三是抓好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要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卫生、广播电视、通信、福利院等工作,努力解决农民入学难、就医难、收视难、通讯难问题,使自愿入保的"五保"老人应保尽保。四是抓好扶贫培训工作。建立和完善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服务体系,多层次、多途径开展培训活动,努力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和实用技术水平,促进外出务工农民由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五是抓好搬迁扶贫工作。对"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边远农户,在自愿的基础上,拓宽搬迁路子,探索安置方式,逐步实现搬迁扶贫。

  三、增加投入,加大城区农村扶贫开发的支持力度

  保障投入是城区农村扶贫开发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要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区支援郊区,市民帮扶村民"的要求,坚持"市区携手、城乡联动、群众参与、各方支援"的思路,实行"国家补助、市级扶持、部门支持、区级投资、农户自筹、社会援助"等多种渠道筹措资金,努力扩大扶贫资金投入。一是增加财政预算支持。市财政要将城区农村的扶贫投入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每年预算投入由目前的150万元增加到700万元。张湾、茅箭、十堰高新区也应按照目标任务的要求,预算安排专项扶贫资金。二是加大部门(行业)支持。交通、水利、林业、农业、畜牧、蔬菜、能源、通讯、广电、卫生、教育、民政等部门,应积极帮助城区农村向省争取项目;市财政预算安排给市直部门的各类专项资金,40%以上要用于扶持城区农村的扶贫开发事业;将市财政减免的城区农村农特税费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三是扩大信贷支持。加大招商扶贫力度,抓好小额信贷扶贫工作,对有关龙头企业实行贴息贷款扶持。四是开展驻村扶贫。继续开展市、区直单位对口帮扶贫困村工作,对帮扶能力相对较强的市直单位采取"一主一拖"(即将某单位安排到县市驻村扶贫的同时,带一个城区乡镇的贫困村)的办法,确保城区56个贫困村每村有一个市直单位和一个区直单位驻村帮扶,加大帮扶力度。五是组织结对帮扶。广泛动员市、区直机关干部及社会团体、个体工商业主,奉献爱心,结队帮扶,帮助贫困家庭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四、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城区农村扶贫开发的领导

  帮助贫困农民摆脱贫困、走向富裕是历史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也是城区农民的殷切期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城区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增强责任意识,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规划顺利实施。一是明确各级责任。建立市政府分管领导主抓、"三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的责任制度,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政府将每年召开一次现场办公会,分解落实年度工作任务及扶持措施;每年对"三区"主要负责人履行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市交通、水利、林业部门要按照规划要求,制定分项规划并积极组织实施,教育、卫生、广电、信息等部门要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努力将规划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在实处。同时,要动员村组和农户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不等不靠,积极想方设法筹措配套资金,依靠自己的力量脱贫致富。二是完善管理办法。市扶贫办、财政局要抓紧制定城区农村扶贫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办法,按照"用途不变、渠道不乱、各尽其力、各记其功"的原则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市财政预算安排的扶贫资金要进入扶贫专户,实行报帐制管理;区财政预算安排的扶贫资金也应在区财政设立专户,接受市扶贫、财政部门的监管。市财政安排给市直部门的支农资金和其它专项资金中,用于城区农村扶贫项目的,由市财政负责项目资金的调度管理;建立健全扶贫资金专项审计制度,严查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市对"三区"的年度扶持,视其工作成效、区级投入资金到位情况和项目资金管理状况而定。三是加强督办检查。各级政府要统一部署安排规划的实施工作,把任务分解到位,把资金筹集到位,把责任明确到位,实行时限目标管理,一项一项地向前推进。有关部门要加强跟踪督办检查,确保工作进度,每项工程完成后,要严格按照标准组织验收,确保建设质量。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于通报批评。

  附:十堰市城区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5-2009年)

  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十堰市城区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5-2009年)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解决城区农村贫困问题,实现城乡通开、统筹发展的意见,结合城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贫困状况及致贫因素

  第一节 基本情况

  张湾区、茅箭区、高新区(以下简称"三区")辖4乡、3镇、8个街道办事处,2个经济技术开发区,109个行政村、590个村民小组,总人口60.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8.2万人,农村劳动力36858个,国土面积1191.5平方公里,其中耕地28367亩,占国土面积的1.6%;园地(果园、茶园)30016亩,占国土面积的1.8%,农民人均耕地0.35亩,林业用地137万亩,有林地97万亩,森林覆盖率70%.2004年,"三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40.8亿元,其中张湾区16.97亿元,茅箭区16.33亿元,高新区7.5亿元;农业总产值10.46亿元,其中张湾区5.7亿元,茅箭区4.29亿元,高新区0.47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936元,其中张湾区3087元,茅箭区2580元,高新区3340元。

  第二节 贫困状况

  近几年来,在省、市的重视支持下,"三区"充分运用有限的扶持资金,广泛寻求社会各方支援,群策群力,积极奋进,扶贫开发取得了一定成效。农村基础设施有所改善,产业开发初显效果,社会事业加快推进,搬迁扶贫开始启动。但城区二元经济结构十分明显,城乡居民收入反差极大,农村贫困现象仍很突出,交通不便,信息不灵,经济社会发展缓慢。

  1、"两类人口"存量大,贫困区域广。到2004年底,城区农村的"两类人口"(即不得温饱的特困人口和低收入贫困人口)达7263户、27600人,占城区农村人口的33.7%.其中,不得温饱的1710户、6500人,低收入5553户、21100人。80%以上的"两类人口"集中分布在方滩乡、西沟乡、黄龙镇、柏林镇、茅塔乡、大川镇、赛武当风景区等边远乡镇,占版图面积的70%.在109个行政村中,贫困村56个,占51.4%.

  2、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瓶颈制约严重。一是交通不便。到2004年底,郊区仍有13个村不通或基本不通公路,在已通公路的96个村中,硬化路面的只有53个,这些村又主要分布在国道、省道沿线和乡镇政府周围,其他43个村多数路况很差,晴通雨不通。50%左右的村民小组基本不通公路,村民仍然过着肩挑背驮的生活。二是水利设施不配套。渠网建设滞后,近万亩耕地处于望天收。饮水困难人口22539人,占乡村总人口的30.5%,已解决饮水困难的农户离安全饮水的标准差距较大。三是农村能源紧缺。有5400多户需建沼气池和推广节柴灶。四是生态移民任务重。有979户、3700多人需异地安置。

  3、社会事业发展缓慢,文明程度低。"三区"现有4个乡、61个村不通程控电话,15个村接收不到无线通讯信号;部分乡村学校校舍老化,教学设备落后;有5所乡镇卫生院和95个村级卫生室医疗设备落后,部分房屋破旧;有31个村、5800多户不通有线电视。

  4、农民增收渠道窄,贫富差距大。2004年,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为9520元,而乡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仅2936元,城乡差比为3.2:1.在收入结构上,少数大户收入占到村级总收入的30%到50%,平均数掩盖了贫困户,虚增现象严重。在乡村人口中,有8.8%的居民不得温饱,28.5%的居民收入很低。

  第三节 致贫因素

  1、资源让渡,缩小了郊区农民的生存发展空间。工业发展、城市建设,先后征占城区农村良田好地8万多亩。城区现有失地农民13000多人,有47个村、3.3万人人均耕地在0.3亩以下,不足全国人均耕地的三分之一,仅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九分之一。耕地资源不足,严重制约了农民的发展,一批原住沟边山下的农民后靠山坡居住,生存条件更加艰难。

  2、政策缺陷,延缓了城区农村发展步伐。长期以来,城区农村一直没被列入国家重点扶贫范围,地方扶持力度也相对不足,基本处于扶贫工作的"盲区".扶贫开发进入新阶段后,"三区"仅20个村被列为省定"插花贫困村",每年仅有60万元的扶贫资金,市里每年也只配套100-150万元扶持资金,按城区56个贫困村计算,村平3万元左右,与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的重点村所享受的资金扶持不可类比。同时,国家和本级的科技示范、温饱工程、小流域治理、农村能源、以工代赈等相关扶持政策也主要向县(市)倾斜,长期重城区轻郊区,重县市扶贫轻市郊扶贫的做法,延缓了城区农村的发展,呈现出繁华城区与落后郊区、富裕市民与贫穷农民并存的畸形格局。

  3、体制制约,影响了城区农村发展。在税收、财政、投资、土地等体制、制度方面,地市合并前的十堰市,基本实行的是市区一体的分配制度,对农村、农业、农民的扶持有限。地市合并后,虽然"三区"的事权、财权得到了新的明确,但"三区"财政仍然吃紧,无力安排相应资金解决"三农"及扶贫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村发展。

  4、环境恶劣,制约了城区农村发展。在城郊乡村,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地少质差,缺医少药,水源匮乏,灾害频发的问题比较严重。在现有28367亩耕地中,平(坪)地9245亩,坡耕地10568亩,冷侵田5010亩,分别占耕地面积的32.6%、37.3%、17.7%;旱涝保收面积8945亩,仅占耕地面积的31.5%.有15个村无固定水源,遇有天旱,饮水、灌溉十分困难。旱灾、雹灾、洪涝及地质灾害等多灾并发,脱贫返贫周而复始。

  第二章 基本思路与功能布局

  第一节 基本思路

  市区携手,城乡联动,乡村为战,以解决城郊贫困人口脱贫为重点,以项目为支撑,坚持综合治理,实施开发式扶贫,实现城区与郊区共进互促、协调发展。

  第二节 工作方针

  1、坚持外部扶持与自力更生相结合的方针。在各级政府的帮助和指导下,组织和动员广大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逐步提高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走出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开发之路。

  2、坚持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方针。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广泛吸纳群众参与,着力开发人力资源,努力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3、坚持突出重点、集中扶持的方针。本着"因地制宜、先急后缓"的原则,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每年突出解决1至2件与群众生产生活最为密切的问题。

  4、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方针。广泛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通过多种形式参与扶贫开发,支持和帮助贫困乡村经济社会发展。

  第三节 目标任务

  规划期内,主要围绕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开发、社会事业、扶贫培训、搬迁扶贫五大任务及相关工程积极开展扶贫工作。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突出路和水,努力实现村村硬化路、组组通公路;加快重点产业的水系配套,着力解决农村居民饮用安全卫生水问题。在产业开发上,加快林业发展,强化生态保护,提高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大力发展果蔬业、观光农业,增加农民收入,丰富城乡居民生活。在社会事业发展上,努力解决郊区居民收视难、通讯难、就医难、入学难、饮水难问题;重视人力资源开发,加大贫困劳动力的转移培训,努力提高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和适应市场能力;切实改善城区农民的生存生活条件,对条件恶劣、居住边远的贫困农户在自愿的基础上有计划、多形式地组织搬迁。

  第三章 重点项目与年度安排

  第一节 重点项目

  1、基础设施

  (1)乡村道路。按照"村村硬化路、组组通公路"的目标,硬化水泥(沥青)路面68条332.3公里,新修沙石路5条28公里。

  (2)饮水工程。优先解决现有22539人的饮水困难问题,结合国家实施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新修改造饮水工程227处。

  (3)农田水利。新修库塘69座、引水渠6.7万米、田间灌排渠5.23万米,改造中低产田1780亩。

  (4)生态能源。对适宜建沼气池的地方,逐步推广以沼气池建设为主的"一建三改"(即建沼气池,改厨、改栏、改厕)工程,新建沼气池5395户、推广节柴灶5340口。

  2、产业开发

  (1)蔬菜产业。按照连片开发、适度集中的原则,在巩固现有蔬菜面积的基础上,调优种植结构,提升科技含量,扩大种植面积。到2009年,蔬菜面积达到2.2万亩,新建和改造高标准蔬菜基地1.2万亩,形成大川浪溪、茅塔、赛武当、西沟、黄龙五个蔬菜生产区。

  (2)林特产业。大力发展庭院经济,新建和改造樱桃、小杂果、木瓜、板栗、甜枣、甜柿等经济林61965亩;抢抓南水北调和水土保持工程机遇,建设生态观光林40424亩;对纳入林地规划范围的全部实行封禁营林。

  (3)畜禽产业。大力发展以家庭养殖为主的畜禽业,到2009年城区农村生猪饲养量突破10万头,家禽养殖达250万只。

  3、社会事业

  (1)农村教育。按照"普九"要求和生源实际,调整学校布局。对8所中心小学校舍进行改造维修,加大师资培训,发展远程教育。

  (2)卫生事业。加强乡村卫生院(室)建设,解决农民看病难、就医难问题。组织市直及驻市17家医疗单位,对95个村级卫生室、5所乡镇卫生院进行对口帮扶;积极推行市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改革试点,使80%以上乡村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3)广播电视。以有线电视为主、地面卫星接收为辅,在公路沿线、人口集中区域发展有线电视,在零散偏远地区安装地面卫星接收设备。新架设光(电)缆120杆公里,尽快实现村村通有线电视的目标,使90%以上农户能收看电视节目。

  (4)农村通信。坚持固定电话与移动电话同步发展。规划期内,新建移动通讯基站10个,程控电话实现村村通。

  (5)社会福利。对城区农村现有9所福利院配备相关设施、修缮部分院舍,使"五保"老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应保尽保。

  4、扶贫培训

  规划期内,建立和完善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服务体系,利用市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每年对城郊没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和现有青壮年剩余劳动力进行实用技术培训和转移培训3400人次左右,五年内培训17000人次。

  5、搬迁扶贫

  在自愿的基础上对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修路、引水、架电不如搬迁的979户、3708人的边远贫困人口,逐步实行搬迁扶贫。

  第二节 年度项目安排

  按照"突出重点、先急后缓,分批实施、分年推进"的原则和每年为城区农村办好1至2件实事的要求,作为政府责任,对城区农村的5类14项重点建设项目,前两年侧重于路和水的建设,后三年侧重于其它项目的基础性配套设施建设;作为部门(行业)任务,均按各自年度帮扶计划组织实施,社会事业发展项目力争一两年内完成任务。

  第四章 投资概算与资金配置

  第一节 投资概算

  1、概算依据及原则

  依据相关部门(行业)的建设标准,参照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扶贫项目投资情况,结合郊区农村实际和国家近年来已有及未来对城区农村有关扶持政策的预测情况,本着"量入而出、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估算项目建设的最低投资成本。

  2、概算标准

  (1)公路建设。新修维修沙石路按5万元/公里概算,其中,每公里市级扶持2万元、区级投资1万元、村组(含农户,下同)自筹2万元;硬化水泥(沥青)路面按12万元/公里概算,其中,每公里国家补助5万元(国家补助调高后另作概算)、市级扶持3万元、部门安排1万元、区级投资1万元、村组自筹2万元。

  (2)生态能源。"三位一体"的沼气池建设按3500元/口概算,纳入扶持计划的,每口沼气池市级补助1000元,改厨、改厕、改栏部分的配套建设,能建则建,投入资金由区级、农户筹措解决。

  (3)贫困劳动力培训。每培训转移1人按国家补助100元、市级扶持150元、区级投资100元、培训单位减免和学员自筹350元进行概算。

  (4)搬迁扶贫。按6000元/人概算,纳入扶持计划的,每户市级补助4000元、区级投资1000元、不足部分农户自筹。

  (5)其它。饮水工程、农田水利建设、产业开发、社会事业等项目概算,按照工程建设所需物资的市场价格、参照工程量估算投资额度。饮水工程、农田水利和产业基地的水利设施配套建设,资金投入实行分级分担,不足部分村组自筹;社会事业主要以政府部门(行业)投入为主,市区财政给予一定补助。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按国家试点政策40元/人概算,市、区两级各补10元/人,农户缴纳20元/人;村级卫生室维修、设备添置及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按市级、市卫生部门、区级各补1万元的标准进行概算。

  3、投资规模

  根据概算依据和原则,在规划期内,城区农村5类14个方面建设项目的总投资为23201.18万元(14个分项情况见附表)。

  (1)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8940.08万元。其中,乡村道路建设4127.6万元,人饮水工程1320.86万元,农田水利建设1394.77万元,生态能源建设2096.85万元。

  (2)产业开发总投资6826.3万元。其中,蔬菜产业1523万元,林特产业4327.3万元,畜禽产业976万元。

  (3)社会事业总投资4020万元。其中,农村教育161万元,医疗卫生1950万元,农村通讯1700万元,广播电视167万元,社会福利42万元。

  (4)扶贫培训总投资1190万元。

  (5)搬迁扶贫总投资2224.8万元。

  第二节 资金配置

  1、资金来源

  按照"市区携手、城乡联动、群众参与、各方支援"的思路,本着基础设施建设以政府投入为主、产业开发以市场融资为主、社会事业发展以政府部门(行业)扶持为主、整个规划实施以自力更生为主的原则,按照"国家补助、市级扶持、部门安排、区级投资、村组自筹"五个渠道筹措城区农村扶贫资金。

  2、资金配置

  根据投资概算,依据筹资原则,在城区农村2005-2009年5类14项建设的23201.18万元总投资中,需要国家补助3521.96万元、市级扶持3712.77万元、部门安排4570.47万元、区级投资2653.69万元、村组自筹8742.29万元,分别占总投资的15.2%、16.0%、19.7%、11.4%和37.7%(具体情况见附表)。

  (1)在基础设施的8940.08万元投资中,需国家补助2853.36万元、市级扶持2027.97万元、部门安排1014.47万元、区级投资1069.69万元、村组自筹1974.59万元。

  (2)在产业开发的6826.3万元投资中,需国家补助367.6万元、市级扶持594万元、部门安排1715万元、区级投资544万元、村组自筹3605.7万元。

  (3)在社会事业的4023万元投资中,需国家补助131万元、市级扶持465万元、部门投资1841万元、区级投资772万元、村组自筹811万元。

  (4)在扶贫培训的1190万元投资中,需国家补助170万元、市级扶持255万元、区级投资170万元、培训单位减免和学员自筹595万元。

  (5)在搬迁扶贫的2224.8万元投资中,需市级扶持370.8万元、区级投资98万元、村组自筹1765万元。

  3、分年投入安排

  2005年需投资4099.3万元,其中部门安排1176.4万元、市扶持732.9万元;

  2006年需投资5108.69万元,其中部门安排1446.61万元、市扶持741.4万元;

  2007年需投资4482.97万元,其中部门安排768.46万元、市扶持761.92万元;

  2008年需投资4822.82万元,其中部门安排765万元、市扶持747.75万元;

  2009年需投资4687.4万元,其中部门安排414万元、市扶持728.8万元。

  第五章 实施措施及责任要求

  第一节 整合各种资源 加大扶贫投入

  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区支援郊区,市民帮扶村民"的要求,整合各种资源,加大扶贫投入。逐年加大市、区对扶贫开发的投入力度,将城区农村的扶贫投入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将政府安排给部门的支农资金和专项资金向城区农村调剂和倾斜。按照"用途不变、渠道不乱、各尽其力、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统筹资金,集中解决城区农村贫困问题。加大对城区农村的对口帮扶力度,安排部分市直单位、区直所有单位对口帮扶贫困村,使每个贫困村有一个市直单位和一个区直单位对口帮扶。广泛动员市直、区直机关广大干部结对帮扶城区农村贫困户。

  第二节 加快项目推进 确保扶贫效果

  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加快项目推进步伐。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坚持高标准,严把质量关,对较大项目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和责任追究制。项目主管部门应完善相应管理办法,明确各方责任,及时检查工程进度和质量,专业技术部门应加强对项目的技术指导,力求实施一批项目,发展一方经济,致富一方百姓。

  第三节 完善运作机制 强化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法规办法,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封闭运行。按照"一个规划统领、一个文件统筹、一个漏斗向下、一套机制规范"的要求,对资金的使用实行预拨制和报帐制。对年度扶贫项目的实施实行公示制;建立和完善扶贫资金监管制度,项目和资金主管部门对下达的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跟踪检查;建立健全扶贫资金专项审计制度,严查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开;建立扶贫资金管理责任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区长为第一责任人,资金管理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一把手"为直接责任人。

  第四节 明确责任 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领导,区、乡、村应成立规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规划实施,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各相关部门应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项目单位和资金、业务主管部门要建立责任制,签订责任状,把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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