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04-03-18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政府同意人民银行荆州市中心支行《关于2004年全市货币信贷工作的指导意见》,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2004年全市货币信贷工作的指导意见
市人民政府: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经济、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货币信贷和金融服务工作在支持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根据全市经济金融工作实际,我们拟定了2004年全市货币信贷工作的指导意见。
一、货币信贷工作目标
2004年货币信贷工作总体目标:继续贯彻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强货币信贷运行监测,强化信贷风险管理,优化信贷结构,加大有效信贷投入,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快速发展。2004年各项存款余额净增32亿元,增幅为11%;各项贷款余额(含票据贴现)净增26亿元,增幅为9%.
二、突出信贷重点,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
全市金融机构要发挥信贷杠杆作用,围绕“工业兴市”战略目标,有计划的安排资金,加大信贷的有效投入,支持工业经济结构的调整,确保“六大基地”(汽车零部件工业基地、家电工业基地、纺织工业基地、精细化工基地、农副产品加工基地、林纸工业基地)和 “四大亮点”(信息制造、新材料、环保、生物技术产业)建设与发展需求。一是继续对有支撑效应的重点骨干企业和重点项目增加有效投入。各金融机构要对市直36家重点企业和40个重点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二是大力支持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各金融机构要继续支持精细化工、机械、纺织、电器、食品等传统产业技改优化升级。三是增加对创汇企业的信贷投放。四是对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予以扶持。五是支持文教卫事业的发展。
三、以农民增收为核心,进一步加大“三农”信贷投入
全市县域金融机构或涉农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转变观念,调整思路,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切实加大对“三农”的有效信贷投入。一是合理安排农村信贷计划,增加“三农”的信贷投入总量。二是继续深化小额农户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的推广工作。三是发挥信贷杠杆作用促进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加大对优质粮棉油、精养水产品、畜牧业、意杨林业生产的信贷扶持力度。四是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建设和农村新型组织形式发展。五是增加农村政策性金融投入。农业发展银行要加快职能调整,扩大对农业、农村的服务范围,在继续支持粮食储备体系建设、定量补贴粮食收购、非保护价粮棉油经营和扩大粮食购销企业与加工企业联营试点的同时,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探索对农田水利基础建设、农业科技开发等方面的政策性金融业务,促进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民生活条件的改善,带动农民增收。
四、改进信贷服务,大力支持优质中小民营企业发展
一是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确定中小企业贷款投向。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潜力大的中小企业优先给予信贷支持;支持科技型、就业型、资源综合利用型、出口创汇型和社区服务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满足产品有市场、有效益、有信誉中小企业的合理贷款需求。
二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评级和授信制度。各金融机构要制定科学的、切合实际的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制度,客观评定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要建立和完善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授信制度,合理确定中小企业授信额度。
三是创新中小企业的信贷方式。各金融机构可采取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保函、发放权利质押贷款等形式,多渠道地满足中小企业的有效融资需求。
四是加强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协调和监督。各级人民银行要及时掌握中小企业发展状况,了解中小企业需求,协调和促进银企关系健康发展;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改善中小企业信用环境,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协助完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要督促金融机构定期编制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信贷计划和金融服务目标;发挥好中小金融机构发展再贷款的作用,督促中小金融机构将此项目再贷款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
五、拓展消费信贷业务,扩大特定行业和群体的信贷
各金融机构要加大个人消费信贷工作力度,继续支持扩大内需。一是对前期开展的个人消费信贷业务进行总结,及时健全和完善操作规程;二是根据居民消费需求设定投入种类,积极开展住房、助学、耐用消费品等多种项目的贷款,调整投放比重。助学贷款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抓好抓实;三是重视城市消费市场开发,注重农村消费市场启动。城镇要抓好汽车、住房、助学贷款和耐用消费品等信贷,农村要抓好教育、住房和小额消费信贷。四是进一步简化和规范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程序,扩大贷款规模。
六、严格把握信贷原则,坚决制止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
各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03〕121号)精神,严格审查贷款项目,对符合中低收入家庭购买力的住宅项目,以及购买中低档商品房作为住房的个人,要重点扶持。严禁对“四无”(无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房地产企业发放贷款;严禁串科目发放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转发制止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盲目投资若干意见的通知》(银办发〔2004〕10号),对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的行业和项目,要强化信贷风险管理,防止局部过热,坚决制止为抢占市场份额而不计风险和成本盲目拓展业务的行为,彻底杜绝信贷资金进入重复建设项目。
七、发挥中央银行职能作用,确保货币信贷平稳增长
(一)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加强货币信贷投放的调控。一是灵活运用支农再贷款服务“三农”。进一步管好用活支农再贷款,加强支农再贷款监督检查力度;二是加强中小金融机构发展再贷款的监督管理,增强中小金融机构资金实力,促进其经营状况的改善。三是积极发展再贴现业务,增强金融机构资金的流动性。坚持优先支持本地票据再贴现的原则,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有效投入。规范再贴现业务的管理,严禁对不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贴现票据办理再贴现业务。力争全年农村信用社发放支农再贷款累计达到12亿元以上,中小金融机构发展再贷款达到8000万元,累计办理再贴现业务2亿元。
(二)加强利率水平的监测与分析,积极发挥利率杠杆的调控作用。各级人民银行要加大对社会各界的利率政策宣传,利用社会监督促进各项利率改革措施的实施;坚持按季开展辖内金融机构利率政策执行情况监测和分析,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认真做好辖区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的政策指导,引导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和市场供求情况建立灵活、多层次的利率结构,推动利率市场化水平的提高。
(三)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测,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人民银行要定期开展对同业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的监测和分析,做好同业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备案工作,随时掌握金融机构场内、场外拆借的交易情况和价格信息,防止违规操作和超限额拆借行为的发生。
(四)构筑信贷营销平台,为银企信贷供求搭建桥梁。每半年举办一次银企恳谈会、产品推介会、项目发布会,加强银行与政府、企业的沟通,改进和完善银企信贷推介网站的服务功能,定期收集发布企业优质项目资料和银行信贷服务信息,为银企信贷合作牵线搭桥。
八、加强经济金融运行监测分析与调研,及时掌握辖区货币政策的实施情况
一是建立网络信息制度。要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加强与各级政府及各经济主管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全面掌握经济金融资料,为实施货币政策奠定信息基础。
二是强化监测分析制度。设立监测台帐、查询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定期对金融机构信贷投向及流动性实施监测,逐步建立重要行业与基础产业信贷风险预警体系,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防范信贷风险。
三是做好经济金融运行问题分析。及时向上级部门提供信息和建议。
四是坚持金融形势分析制度。建立货币信贷工作定期通报制度,掌握货币信贷意见落实情况。按季召开全市金融运行形势分析会,反映金融的问题,争取地方支持,为货币政策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