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网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十政办发[2004]151号

颁布时间:2004-11-30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省网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转发文化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网吧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将我市网吧专项整治工作延长到2004年12月31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狠抓重点问题,加大执法力度

  要继续围绕严厉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行为、取缔“黑网吧”和打击网上传播有害文化信息三个重点开展工作,针对前一阶段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场所的管理,加强巡查,建立巡查记录,严肃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一)严厉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行为

  对累计2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和一次接纳3名以上(含3名)未成年人的网吧,要责令停业整顿,时间不得少于15天;对累计3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一次接纳8名以上(含8名)未成年人或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的,要坚决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切断其互联网接入服务。

  (二)坚决取缔“黑网吧”

  工商、公安等基层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充分利用接触面广、对辖区情况熟悉的优势,及时发现、及时查处“黑网吧”。要从统筹城乡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加强农村网吧管理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农村地区网吧的管理,严防“黑网吧”向城乡结合部、农村转移蔓延。要加强对大中专院校上网场所的管理,学校网络教室、计算机房和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等场所一律不得出租、承包变相经营网吧,违者要予以查处取缔,并追究其主管单位的责任。

  (三)打击网上传播有害文化信息行为

  要加强对互联网文化产品的传播、展览、比赛等活动的管理。未经文化部许可擅自利用互联网从事网络游戏、音像制品、演出剧(节)目、艺术品、动画等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的单位,由文化行政部门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予以取缔,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必须积极配合。要将网吧专项整治工作与打击淫秽色情网站专项行动相结合,坚决取缔利用网吧制作、复制、查阅、发布和传播色情淫秽等有害信息和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四)加强对网吧消防和治安安全的管理

  要加强对网吧消防隐患的整治,严厉查处营业期间封堵门窗或安全通道等违法行为。要加强对网吧治安管理,强化日常监管措施,有效预防、及时发现发生在网吧的治安案件。

  (五)加强对网吧互联网接入服务管理

  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要积极采取技术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网吧的管理,坚决切断对“黑网吧”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同时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应当在每日0时至8时暂停对网吧的互联网接入服务。

  二、充实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一)加强部门协调配合

  各县市区网吧专项整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要坚持不懈地搞好网吧管理工作。各级文化、工商、公安、电信管理、教育、财政、法制办、文明办、共青团等部门(单位)要继续按照《十堰市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十政办发〔2004〕30号)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把网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之间要加强信息通报,有关执法文书要及时抄报市网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办公室电话:8665922,8651541)。

  (二)加强社会监督,坚持群防群治

  各级文化、工商等部门要向投资者宣传网吧市场准入政策,遏制对网吧的盲目投资。各地要集中通报一批典型案例,震慑网吧违法经营活动。要加强社会监督,巩固已建立起的义务监督员队伍,保证监督效果。在农村要充分发动村民委员会等村民自治组织作用,有条件的地方要做到每村有一名义务监督员。要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提供线索,深挖细查,严防“黑网吧”的转移和反弹。要通过行业协会等形式,努力实现行业自律,加强自我管理和监督。

  (三)加强宣传教育,坚持疏堵结合

  要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规定。一方面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共青团组织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针对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沉溺网络游戏、不道德网络聊天等突出问题和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加强自我管理。另一方面,要强化学校、家庭的教育监护责任。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指导教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效防止、矫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对严重沉溺网络游戏的未成年人,要积极进行心理矫治。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公安机关要依法予以训诫,责令其严加管教。

  要充分发掘网络资源并对未成年人开放,抓紧学校计算机网络资源对学生开放。中小学校要积极为学生提供必要的上网条件,大中城市有条件的学校要率先向中小学生开放网络资源。同时,要有专人负责,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学生安全上网。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网络行为规范的教育,培养良好的上网习惯,引导其文明上网,各地可以积极探索建设非营业性的互联网上网场所,向未成年人开放。

  (四)推进网吧连锁,提升行业形象

  大力推进网吧行业文明创建活动,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改善网吧场所环境,努力塑造文明、健康的网吧行业形象。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改造和提升现有网吧产业,引导网吧向规模化、连锁化、主题化、品牌化方向健康发展。各地可在本地区网吧总量规划内,审批网吧连锁经营企业新设直营连锁门店,鼓励网吧连锁经营企业收购、兼并、联合、重组、参股、控股现有网吧,有关部门依法办理证照变更手续。

  (五)落实技术监管措施

  要进一步落实网吧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对擅自停止、卸载和干扰网吧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各级文化、公安部门在网吧技术监管措施的安装、使用中要相互支持,加强协作。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管理,严格追究责任

  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政府分级负责的整治工作责任制。要将网吧等文化市场管理纳入各级政府的目标管理内容,纳入文明城市、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乡镇、文明村等精神文明建设考核评价体系,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价体系。网吧管理所需经费各级财政要给予保证,要将网吧管理所必需的日常经费、计算机监管体系建设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各地要建立和充实执法队伍,落实技术监管措施、建立义务监督员队伍、建立举报奖励制度、组建行业协会、推进连锁经营等长效管理措施。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管理责任制,将审批、监管责任落实到人。要严格责任追究制,确保政令畅通,对出现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政府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法审批、监管不力、处罚不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为违法经营者充当保护伞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在网吧管理中违法审批、疏于管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网吧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要继续加强对各地工作的检查督导,上级要加强对下级工作的督促检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网吧管理工作落到基层,落到实处,不留死角。

  二○○四年十一月三十日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