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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离休干部优待工作的通知

武办文[2004]28 号

颁布时间:2004-07-15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武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

  各区委、区人民政府,警备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及大型企业、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离休干部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有功之臣,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和离休干部的要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离休干部优待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待对象武汉地区离休干部( 含中央、省在汉离休干部)和外地来汉旅游、参观学习的离休干部。

  二、优待项目

  1. 离休干部持《老干部离休荣誉证》免费进入下列收费公园:黄鹤楼公园、武汉动物园、马鞍山森林公园、解放公园(包括园中园)、小南湖公园、口公园、紫阳公园、青山公园、白玉山公园。

  2. 离休干部持《老干部离休荣誉证》免费进入东湖风景区磨山景区(含楚天台、梅园)和听涛景区、东湖海洋世界、东湖鸟语林、汉阳古琴台、市青少年宫。

  3. 离休干部持《老干部离休荣誉证》免费参观武汉市博物馆、武汉市革命博物馆、武汉市晴川阁管理处、武汉市中山舰博物馆、八路军武汉办事处旧址纪念馆、“八七会议”会址纪念馆、詹天佑故居管理所、武汉国民政府旧址纪念馆、武汉市盘龙城遗址博物馆等景点。

  4. 离休干部持《老干部离休荣誉证》免费进入归元禅寺、宝通禅寺、道教长春观。

  5. 离休干部持《老干部离休荣誉证》免费进入市、区城管部门负责管理的收费公共厕所。

  6. 离休干部持《老干部离休荣誉证》免费乘坐在城区行驶的普线车,1、2、4、5、6、7、8字头的专线车;免费乘坐过江轮渡。

  7. 离休干部持《老干部离休荣誉证》到市、区各类医疗机构就医,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诊疗费 3 元,并享受优先就诊、化验、缴费、取药的待遇。

  三、执行时间

  离休干部上述优待项目自 2004 年 8 月 15 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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