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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电子政务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4]174号

颁布时间:2004-12-23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湖北省电子政务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实施意见(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湖北省电子政务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实施意见

  (试 行)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电子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省政府令第262号,以下简称《规定》),现制订全省电子政务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实施意见(试行)。

  一、联席会议组成

  (一)联席会议由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法制办、省新闻办、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省信息产业厅、省统计局、省监察厅、省国家保密局等单位组成。省政府办公厅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可调整。

  (二)联席会议成员由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成员需作调整时,由成员单位确定后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办公厅,日常工作由省政府办公厅技术室承担。

  二、联席会议职责

  (一)编制全省电子政务信息公开规划及目标。

  (二)建立电子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和制度。

  (三)指导、协调、推进全省电子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四)监督、检查、评议全省电子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

  (五)完成省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相关事项。

  三、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责

  (一)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全省电子政务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

  (二)省新闻办公室负责全省电子政务信息公开新闻发布的协调工作。

  (三)省政府法制办负责对全省电子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解释,以及行政复议、诉讼、申诉等情况的处理和反馈。

  (四)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负责全省电子政务信息公开的调查研究工作。

  (五)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统计局负责组织并提供全省经济改革和社会发展等宏观数据和信息。

  (六)省信息产业厅负责指导和督办全省电子政务信息公开的目录编制工作。

  (七)省监察厅负责对全省电子政务信息公开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

  (八)省国家保密局负责全省电子政务信息公开安全保密的指导和监督。

  四、联席会议的召集、议题及文件制发

  (一)会议召集。省电子政务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必要时可安排联席会议成员以外的部门和单位列席会议。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召集人召集。会议议题和会议纪要由联席会议召集人审定签发。

  (二)议题内容。省领导交办和需经联席会议审议的事项;联席会议负责人决定提交联席会议讨论研究的事项;各成员单位向联席会议提出的,需经联席会议研究和审定的事项;其他需联席会议协商解决的问题。

  (三)文件印发。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和工作情况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

  五、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是省电子政务信息公开联席会议的日常办事机构,在联席会议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督促、检查联席会议决议或确定事项的落实,及时通报省电子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二)受理有关电子政务信息公开的投诉,责成有关责任单位办理并督促检查。

  (三)承担联席会议的组织工作,起草有关文件和会议纪要,编写工作简报。

  (四)召集办公室工作会议,通报有关情况,布置工作任务。

  (五)完成联系会议召集人交办的其他事项。

  湖北省电子政务信息公开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胡运钊 省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李明钧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助理巡视员

  李汉生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周东臣 省新闻办主任

  施水洲 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刘兆麟 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肖文汉 省监察厅副厅长

  夏 平 省信息产业厅副厅长

  杨海涛 省统计局副局长

  闻化兵 省国家保密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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