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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版权局、市信息产业局、市财政局关于黄石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4-11-10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各厂矿企业、院校,市政府各部门:

  市版权局、市信息产业局、市财政局提出的《关于黄石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四年十一月十日

  关于黄石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版权局、市信息产业局、市财政局

  (2004年11月)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各级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版权局、省信息产业厅、省财政厅制定的湖北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04]140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盗版,改善投资环境,规范市场秩序,树立政府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促进软件产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及目标

  工作任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率先使用正版软件。凡未经合法授权使用的操作系统、办公系统和杀毒软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更换。

  工作目标:2005年12月31日前,完成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三、工作步骤及进度要求

  (一)2004年11月30日前,做好使用正版软件的宣传、发动和计算机软件使用调查,部署全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使用正版软件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结果报省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财政厅、市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财政局。

  (二)2004年12月31日前,由市版权局牵头,核实、编制市政府及其部门正版软件需求计划报市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及省版权局;由市信息产业局牵头,在信息产业部新颁布的《软件正版化产品目录》和省编制的《湖北省软件正版化产品目录》的基础上,编制《黄石市软件正版化产品目录》,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市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2005年2月28前,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完成自查、核查及软件政府采购经费落实工作,由市、县(市)区财政局牵头,编制市、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正版软件政府采购方案报省、市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2005年6月30日前,由市财政局牵头,完成软件政府采购、配给工作,资金由使用部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支付。各县(市)区同步完成此项工作。

  (五)2005年7月31日前,由市信息产业局牵头,完成正版软件使用与维护技术培训工作。各县(市)区同步完成此项工作。

  (六)2005年11月底前,市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市直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并接受省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市使用正版软件的检查、验收。

  四、组织保障

  成立黄石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张柏青

  副组长:方晓阳 程良胜

  成 员:曹祥珠、赵秋英、徐建初、潘峰

  市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版权局,办公室主任由潘峰同志兼任。各部门确定一名科级干部为本单位联络员,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设立相应领导机构,报市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起草全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计划,负责督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落实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使用正版软件情况检查,负责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信息沟通和联系工作。

  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市版权局负责对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市信息产业局负责为使用正版通用软件提供产品目录,介绍不同软件的性能价格比,推荐国产优秀软件,组织软件企业改善服务质量、对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市财政局负责正版软件的政府集中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并监督各部门加强软件的资产管理,购买正版软件所需费用在各单位的部门预算中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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