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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城管办关于整治荆州市城区市容市貌工作方案的通知

荆政办发[2005]43号

颁布时间:2005-07-22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荆州区、沙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市城管办拟定的《关于整治荆州市城区市容市貌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关于整治荆州市城区市容市貌的工作方案

(市城管办 2005年7月15日)

  为了营造良好生活环境,树立荆州形象,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对荆州市城区的市容市貌进行集中整治。其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各负其责、各方配合、堵疏结合的工作思路,清除目前影响城市环境和市民生活的违章行为,逐步形成市区两级联动、部门齐抓共管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我市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整治内容

  (一)流动摊点、门店外延、占道经营;

  (二)乱贴乱画、乱扔乱倒、乱排污水、乱牵乱挂、乱堆乱放、乱挖乱占;

  (三)违章建筑、乱搭乱盖、户外广告;

  (四)非法营运车辆候客、载客,机动车上人行道行驶,各类车辆乱停乱放、车辆带泥、殡葬车抛撒纸钱;

  (五)餐馆油烟污染、噪声扰民;

  (六)杂耍卖艺、流浪乞讨及其他影响市容观瞻的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7月28日至8月1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

  各新闻单位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相关部门、共青团等群团组织要利用各种途径、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市民充分认识到占道经营、违章搭盖、乱扔乱倒、乱停乱行等违章和不文明现象给城市形象和市民生活造成的种种危害,全市上下形成共识,共同支持城管执法工作,形成全民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局面。

  (二)8月10日至10月3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

  1、联合执法。从城市管理的9个主要职能部门抽调执法人员组成集中整治队伍(城监30人、公安5人、工商10人、卫生10人、交通10人、民政5人、文化3人、环保3人、劳动4人,共80人),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钟恒成任总指挥,市城管办组织协调,市城监支队牵头负责,对下列主次干道进行整治:⑴市管道路:北京路、红星路、红门路、江汉南北路、公园路、园林路、塔桥路、白云路、江津路(红星路以西段)、航空路、荆中路、屈原路、荆南路、荆州大道;⑵荆州区区管道路:东环路、南环路、御河路、荆秘路、黄金堂路、张居正街、荆东路、迎宾路、荆北路、人民路、拥军巷、爱民路、通会桥路、育才巷、三义街、郢都路、景明观路、桔颂街、托塔坊路、内环路、外环路;⑶沙市区区管道路:三湾路、豉湖路、太岳路、武德路、文化宫路、园林东路、碧波路、新沙路、长港路、南湖路、廖子河路、解放路、大庆路、工农路、杨林堤路、太师渊路、朝阳路、肉联路、共青路、荆沙路、北湖路、红门南路、大赛巷、柳垸二路、黄家塘通道、幸福通道、女人街、沿江大道;⑷荆州开发区管理路段:三湾路、豉湖路、长港路(红星路以东)、江津路(红星路以东)

  2、职能部门各负其责,清理违章并解决突出问题。市建委要加强对擅自修建或搭盖违章建(构)筑物、工地不按规定设置围蔽等行为的管理,特别要配合两区政府对小区违章搭建进行整治拆除;取缔市管道路两侧的乱牵乱挂 、乱搭乱盖、乱堆乱放、乱停乱靠、乱丢乱倒、乱张贴、乱涂写、散发宣传品、乱设置户外广告、乱挖道路、绿化及运输车辆带泥土上路行驶等行为,并整顿规范上述路段的夜市市场。配合两区政府及荆州开发区管委会做好区管道路的市容市貌整治。内环路、外环路的整治管理由古城公园负责。市公安局要依法取缔摩的,禁止机动车辆在上述路段两侧乱停乱靠,尤其要解决长港东路、白云路蓝特商贸城周边的车辆乱停乱靠问题。市交通局要做好禁止营运车辆、三轮车、麻木8∶00—18∶00在市管道路通行和停靠的工作;依法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和保养(含汽车美容)的门店、企业的经营行为,配合两区政府及荆州开发区管委会做好区管道路的管理工作。市工商局要禁止各农、工、贸交易市场外延。特别要配合两区政府及荆州开发区管委会重点解决长江大学东校区周边无证摊贩临时集贸市场、江汉北路水果市场、五一路市场、长港东路菜市场的违章问题。市卫生局要对饮食门店及摊点的经营硬件和经营行为加强审核和控管,不符合经营条件的要坚决取缔。市文化局要加大对网吧、游戏机室、文化市场的整治管理力度,严禁文化娱乐市场噪音扰民。市环保局要对在荆州市城区乱排污水及五金加工(含简易装修)、建筑工地噪音扰民等行为进行规范管理。市民政局对流浪乞讨、算命等人员进行救助和管理,依法取缔婚丧占道搭棚、送葬出殡沿途抛撒纸钱等行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大对道路两侧职业中介门店的违章占道经营行为的控管,要取缔白云路、江汉北路、迎宾路、江津路新中医院门前的非法劳务市场。市长江河道管理局要搞好荆江大堤沿线禁脚50米以内的整治和管理。

  3、荆州区、沙市区政府负责本辖区除上述主次干道以外的小街巷及居民区的整治。两区政府负责组织本区各部门及街道办事处的力量,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为加强辖区城市管理力量,市城监支队荆州大队和沙市大队分别由荆州区政府和沙市区政府与市城监支队双重领导。两个大队的人财物管辖不变,队伍由区政府指挥,管理工作由区政府安排,工作经费由区政府开支。荆州区要重点解决荆东路、荆北路等路段门店外延、占道经营或堆放物料及球场路、人民路违章占道的问题,并完成球场路、人民路的街景改造工作。沙市区要重点解决文化宫路、园林东路、新沙路、解放路、工农路、杨林堤路、太师渊路、朝阳路、肉联路、碧波路、柳垸二路、黄家塘通道、幸福通道、女人街、红门南路、大赛巷等路段的突出问题。要在巩固2004年小区“拆违”的基础上,完成对黄家塘片区、凤台坊片区、荆襄河片区等小区的“拆违”并加强已“拆违”片区的日常管理。荆州开发区管委会要重点消除燎原市场、长港东路菜市场、豉湖路等市场外延及占道经营现象。

  (三)11月至12月底为巩固管理阶段。

  1、属地管理。各地要把城市管理作为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具体抓、经常抓。要加强区城管机构的建设,配备精干、高效的工作班子。要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实施步骤,从一个一个社区抓起。各街道社区居委会要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工作责任人,建立考核标准,细化考核分值,保证社区的城市管理扎实有效的展开。

  2、专业管理。建委、公安、工商、卫生、文化、交通、民政、环保、劳动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将执法管理工作落实到社区。在社区建立统一的服务承诺公示牌,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服务内容、接待电话、投诉电话等公示给社区居民,方便居民办事,接受居民监督。

  3、“门前三包”管理。改革“门前三包”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20条主次干道由市直部门出资,市城管办向社会发包实行招标管理。此外的次干道和小街巷由当地区政府负责组织“门前三包”进行管理,要达到市管道路同样的质量标准。

  四、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并在8月15日前交市城管办备案。市城管办对市容整治工作每半月组织一次例检,每月进行一次通报,半年进行小结,年终验收总评,并将情况及时公示和呈报市政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整治工作,迅速调整工作部署,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能分工,实行目标管理,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实效、有考核。要切实保障整治工作所需的人员、经费和装备。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确保这次集中整治取得圆满成功。

  附:荆州市城区清理突出垃圾责任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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